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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习报告

时间:2020-10-23 08:22:41 范文 我要投稿

实用的专业实习报告范文5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业实习报告5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专业实习报告范文5篇

专业实习报告 篇1

  一、实习目的

  顶岗实习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中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关键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有效途经,也是示范性院校建设的重要内容。 顶岗实习的任务是: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能够尽快地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全面熟悉企业的管理模式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融会贯通地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并能灵活应用于实际工作,实现在校学习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使学生充分感受企业文化、体验职业环境、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

  二、实习单位概况

  ****工程有限公司创建于20xx年**月**日,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现拥有员工983人,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303人,高级职称39人,工程类技术人员261人,壹级项目经理12人,企业拥有资产1.2亿。经海南省建设厅核定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注册: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24号海涯大厦13楼;法定代表人:陈宗财;经营范围: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桩基础工程、房屋装饰工程、码头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承包、施工;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项目代建;石材的开采、加工及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家俱、起重机械、电梯特种设备的销售。

  三、实习内容

  1 实习岗位情况

  土建施工员是具备土木建筑专业知识,深入土木施工现场,为施工队提供技术支持,并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监督的基层技术组织管理人员。主要任务是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深入施工现场,协助搞好施工监理,与施工队一起复核工程量,提供施工现场所需材料规格、型号和到场日期,做好现场材料的验收签证和管理,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工程量签证,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的资料收集、保管和归档,对现场施工的进度和成本负有重要责任。

  1施工员工作范围

  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

  ① 负责整个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放线、标高控制、复线工作,并做好放线、标高、复线记录,每天做施工日志。

  ② 按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安排施工队的工作,并对施工队进行安全、施工做法技术交底的实施、监督、检查。

  ③ 负责按该工程的成本控制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

  ④ 按施工规范要求对安全、质量核对,监督、检查、预埋件的定位及安装。

  ⑤ 负责对工地的文明施工要求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

  2施工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 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

  2、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质量、技术方 案,编制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计划和机具、用具、设备计划。

  3、编制、组织职工按期开会学习,合理安排、科学引导、顺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

  4、协同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建筑工程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5、编制文明工地实施方案,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安排、实施、 创建文明工地。

  6、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及各施工班组的月进度计划表。

  7、搞好分项总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单项和分部分项)单独及时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及时通 知承包部的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施工计划及方案,争创更高效益。

  8、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及材料限额领料单。配合项目经理工作

  9、督促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并处于合格状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0、参加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完好保护。

  11、合理调配生产要素,严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12、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13、参加图纸会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2 工作内容

  在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出勤率高,积极向工人人师傅请教善于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工地技术员的帮助下解决问题。对基础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有了很具体的了解,同时对部分工程进行实践操作。

  四、 实习收获

  这次实习丰富了我在这方面的知识,使我向更深的层次迈进,对我在今后的社会当中立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我也认识到,要想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单靠这短短几个月的实习是不行的,还需要我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一点一滴的积累,不断丰富自己的经验才行。我面前的路还是很漫长的,需要不断的努力和奋斗才能真正地走好。我坚信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所获得的实践经验对我终身受益,在我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的得到验证,我会不断的理解和体会实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感谢前辈们对我的教诲,这次实习除了在专业方面得到了非常大的收获之外,我还学会了怎样和同事们友好相处,虚心向他们请教,怎样与结构、水电专业的人沟通协调。亲身经历和熟悉了现场的工作程序,开阔了眼界。和同事在一起,我感觉到非常的快乐和满足。他们就像是朋友、老师和长辈一样的帮助和指导我,我内心非常地感谢他们。总之,经过这次实习之后,我从专业技能到为人处事,都真真切切的在现实之中得到了提高。为我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专业实习报告 篇2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A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专业实习报告 篇3

  实 习 任 务

  1. 使学生对实习所在单位的生产、研制和开发情况有所了解,并增加对专业范围内的学科的感性认识;

  2. 通过接触多个生产环节,巩固和加深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以工程师助手的身份了解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学习并初步了解进行技术工作、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的相关实际知识;

  4. 收集、积累有关的技术资料,为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毕业设计奠定良好的基础。

  报告正文(可以续表):

  作为大学三年级的学生,我们经过三年的学习,已经掌握了相当的基础知识以及部分专业知识,为了进一步了解所选专业,包括研究方向、具体技术等,有必要在大三学年结束后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生产实习。学校正好提供了这样的实习安排,为我们联系到位于江西南昌的洪都航空工业公司,让我们有了难得的实习机会。十余天的实习生活可以说非常短暂,实习单位为我们安排了六场讲座、五天的进厂实习可以说时间虽短,但实习内容非常多,有一些部门、班组虽然只是走马观花地参观了一天,但所需的工作经验可不是我们十天半月所能掌握的。在实习结束之余,有必要做一简短实习报告、记录十余天的实习生活,积累日后学习工作所需的知识、经验。

  一、企业介绍

  中航工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工业洪都)是新中国第一架飞机的诞生地,创建于1951年,原名为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前身为国营洪都机械厂,为我国“一五”时期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1998年改制组建了以洪都集团公司为核心,拥有24个成员企业和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是集科研、生产和经营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企业现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拥有员工万余人,是国家重点支持的520家大型企业和国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之一。

  在近60年的发展历程中来,中航工业洪都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创造了中国航空工业史上的“十个第一”,共研制生产了多种型号5000多架飞机。尤其是与埃及合作签署的K8E飞机项目,开创了我国成套对外输出飞机研制生产线的先河,向国际社会展现了中国航空工业的成就。 20xx年12月,“洪都航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这是我国第一家以飞机整机作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通过上市筹措资金,为中航工业洪都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xx年3月13日,利用上市筹集的资金研制的猎鹰高教机成功首飞,标志着中航工业洪都成为我国唯一一家可提供初级教练机(初级筛选)、中级教练机(基础训练)、高级教练机(高级训练)全系列教练机的专业研制生产企业。目前,中航工业洪都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教练机、强击机、轻型通用飞机的科研生产基地以及航空外贸出口基地。 近年来,中航工业洪都在“寓军于民、军民并举”的`发展方针指引下,努力开拓转包生产新领域。在航空转包生产领域,与美国Goodrich(古德里奇)公司、波音公司、Eclipse(日蚀)公司、Timken(铁姆肯)公司、欧洲空客公司、沈飞公司、西飞公司等国内外知名航空企业开展转包生产合作;在非航空产品转包生产领域,中航工业洪都已成功进入了GE公司、Webtac(西屋制动)等世界500强企业的供应链。形成了“军民并重,两翼齐飞”的大好局面,成功的走出了一条“以科研带动生产、以生产促进科研”之路,发展壮大成为集科研、生产和经营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洪都的八个第一: 新中国第一架自制飞机--初教五 我国第一架多用途民用飞机--安2运输机 新中国第一辆摩托车--长江

  我国自行设计研制的第一架初级教练机--初教六

  我国自行设计的第一架超音速喷气式飞机--强五

  我国第一批海防导弹--上游一号

  我国首次按国际适航要求设计的农林专用飞机--农五A

  我国第一架自筹资金、国际合作的基础高级教练机--K8

  二、讲座记录

  第一场讲座是与专业相关的航点知识,主讲人是650所孙老师,他用通俗的语言为我们讲解航点基本内容,并介绍强五某型上的双总线航点结构。通过讲座,我们对已学过的航点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但可惜的是我们不能见到实物,学习这些也只是纸上谈兵,要积累工作经验还需在今后的学校课题学习中深入学习和积累。第二场讲座是有关飞机强度的,主讲人是我们西工大的老校友王老师,他为我们简要介绍了飞机静力试验的基本流程和相关概念。第三场讲座的主题是飞机上很关键的飞控技术,由650所得老师为我们介绍。包括飞控系统的功用、分类、发展历史等等。最后一次讲座是飞机上的仪表与惯导系统,主讲老师为我们介绍了飞机上的仪表系统、大气数据系统、显控系统、机电管理系统、综合报警系统、备份航姿系统以及座舱的照明系统等等。惯导系统是飞机上的重要设备,我们虽然是学火控的,没有 开设与惯导相关的课程,但通过一下午的认真听讲,我们对惯导还是有了初步了解,这也扩充了我们的知识面。

  三、进厂记录

  第一次进入洪都飞机制造厂是在实习的第三天。先参观了数控机加厂,该厂拥有许多高效、精准的数控加工机床,用来生产飞机的零部件。接下来是试飞站机库,我们在里面看到L-15 06号机、出口苏丹的教练机等等。这些飞机正处于维修、护理以及试验阶段,机舱盖是可以打开供人参观的,以至于内部的航电系统,包括大气数据计算机、任务管理机都一览无余。我还登上L-15的前驾驶舱,近距离观察它的一平三下系统,工作的师傅还为我们切换显示画面,为我们展现下显功能,给了我们更多的感性认识。最后我们来到公司的陈列馆,了解洪都的历史、成就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完成讲座后的一个多星期,我们专业开始了在特设处的入场实习,分别是无线电组、电气组、火控组、仪表组,在这些地点进行了一天至一天半的实习,主要还是了解工人们的工作内容,与师傅们交流学习工作经验,并且少量地参与到师傅们的工作中。

  四、实习期工作总结与收获

  实习期间,我对洪都的几个工厂有了一个较完整的了解和熟悉。虽然实习的工作有很多与所学专业没有很大的关系,但实习中,我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学习了很多学校以外的知识,甚至在学校难以学到的东西。

  在实习的那段时间,让我体会到从工作中再拾起书本的困难性。每天较早就要上班工作,晚上较晚才下班回宿舍,深感疲惫,很难有精力能再静下心来看书。这更让人珍惜在学校的时光。 此次实习,我学会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处理简单问题的方法与技巧,学会了与员工同事相处沟通的有效方法途径。积累了处理有关人际关系问题的经验方法。同时我体验到了社会工作的艰苦性,通过实习,让我在社会中磨练了下自己,也锻炼了下意志力,训练了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提升了自己的实践技能。积累了社会工作的简单经验,为以后工作也打下了一点基础。我们的航天工业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我们的航空工业落后发达国家不止20年,中国航空事业,任重而道远。

  五、致谢

  感谢洪都航空工业集团给了我这样一个实习的机会,能让我到社会上接触学校书本知识外的东西,也让我增长了见识开拓眼界。感谢我所在部门的所有同事,是你们的帮助让我能在这么快的时间内掌握工作技能,感谢我们生产小组组长、技术员,你们帮助我解决处理相关问题,包容我的错误,让我不断进步。此外,我还要感谢我的实习带领老师冯老师和欧阳学长,在实习期间指导我在实习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还有我的舍友,每天一起上班一起吃饭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时光。

专业实习报告 篇4

  大学生活总是在转瞬即逝,转眼,大二生活也结束了。这是大学中的第二个暑假,从刚进大学校门的不适应,到慢慢适应再至如今的熟悉,我想面对这个长达两个月的假期,大家都有不同的想法。或许经过这个假期,同学们会有不同的感想和想法了。

  同学中有的在这个假期去了北海香格里拉实习,有的回家找了工作历练自己,也有同学去了很多地方旅游,增长见识,还有的回家参加学习班提高自己……我在这个假期中到了重庆大足县服装城进行了社会实践,在这次社会实践当中,我接触了社会,做了服务人员,了解到服务行业的种种规矩与其中的艰辛,我的专业是酒店管理,也是第三产业服务行业,这次暑期实践让我对服务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了解,相信对我以后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大足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重庆市西北部,地处川中丘陵与川东平行岭谷交接地带,东连铜梁县,南临永川市,西接荣昌县,北依潼南县、四川省安岳县。西距成都市269公里,东离重庆市80公里大足县是驰名中外的"石刻之乡",人文自然景观十分丰富,有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大足石刻,省级风景名胜区龙水湖-玉龙山森林公园、黄花岗72烈士之一的饶国梁故居国梁白鹭自然保护区、白椤桫园、龙水湖温泉等一大批人文景观。是全国首批甲级旅游开放县,国家确定的长江三峡旅游线的起点,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示范景区、首批aaaa景区,重庆市最佳旅游景区等殊荣。大足县是一个旅游城市,每年都有很多游客以及境外旅游者来这里参观游览,因此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我暑期实践的服装城位于大足县步行街口,地理位置很好,每天都有大量的游客以及本地人在店里购买衣物。

  在暑假实践这段时间,我是服装城里面的导购员,该店一共有12名服务员,每名导购员负责几排衣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区域,衣物都由自己保管归类,衣物遗失也由自己负责赔偿。作为一名导购员,每天早上是八点半上班然后在自己打扫自己区域的清洁,拖地,抹灰,擦衣架等等。晚上九点半下班,时间很长,不过该服装城的管理体制是三天休息一天,然后每名服务员轮流到各个卖点。在实践期间,我最怕的是收钱,有时候很可能收到假钱或者给别人返错钱,这些都是自己负责赔偿的。该店有几名管理人员,负责看守货物和兑换零钱,如果电力人员特别多的话,他们还会帮忙买衣服。总的来说,该点的管理和体制都还好,不过也存在很多缺陷需要改进,以下是我自己的看法:

  第一:该店应当装修适宜,门面太过老旧。在步行街,服装城共三家,其余两家装修都很好,空调设备很齐全,而本店则没有。本店的顾客对象主要在普通大众,所以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店里试穿衣服,而店里又没有空调,就会导致很多顾客试穿衣服的情绪烦躁,这就不利于买卖成功,而且其余两家服装城的优势就会更加突出。从成本问题来看,电风扇与空调,从长远的说,这种改进都是利大于弊的。

  第二:该店应该设置收银台。对于这样大型的商城来说,收银台似乎是必要的,让店员负责不同区域的衣物,一面要收钱,一面要警惕小偷,还要热情的面对顾客,这对于服务员来说似乎有困难,难免会发生错误,或者导致服务员顾此失彼,不能很好的面对顾客,对服装城来说也是不利的。

  第三:该店的管理体制应当修改。例如工作时间太长了,虽然是三天休息一天,但是一天超过八小时的工作,再加上挂货,排货等工作,都对服务员来说很是严峻,我觉得该店应该采取两班倒的工作制度,并且采取一定的奖惩制度,比如说每个月的总收入达到两万就奖励五十块钱,在每组当中选取一名组长,有组长管理她的三名服务员,她来分货,排货等等,这样让服务员有更好的工作环境也能更加激励服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且也减少了管理上的难度,让管理人员能更好的对店里的运作进行了解和处理。

  第四:该店应该提高对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大足是世界闻名的石刻之乡,当地有很多国外游客回来观光游览,也会进行购物,该店地理位置很好,很多外国游客都来过,可是店里的服务人员素质都不是很高,学历最高的是高中生,而且店里的服务人员年龄偏大,应当对他们进行培训,要求会基本的英语问答。除此之外很多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也很是不好,经常出现辱骂别人的现象,或者不积极给顾客推销等现象。

  第五:该店应该推出一些促销策略。为了在三家服装城中进行竞争,获取顾客的好评,我觉得必要的促销是有积极作用的。比如说可以采取有学生证的学生可以打折出售,九折什么的。对于节假日也可以相应的进行促销,该店以往的经营方式是定价销售,不打折不议价,但是对于其他潜在的消费者,我们可以通过促销的方式吸引他们,从而比其他两家服装城就有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赢得顾客的青睐。

专业实习报告 篇5

  根据学校安排我于XX年6月25日到武汉第四建筑公司武汉国企项目部进行建筑施工实习,这是一个让我了解施工现场的好机会,让我更深一步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差别。

  一:工程简介本工程是武汉市东湖高兴国企投资公司开发的单身公寓楼,承建单位是武汉第四建筑公司,分别是五号和六号楼,及高尔夫球健身楼,地基由哮感第四桩基公司承建。由北京威斯顿设计院设计。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柱子为异性柱。面积为13000平方米,由3栋楼组成的商住楼,现浇钢筋混泥土六层框剪结构。

  二实习内容:木工)模板的种类及制作方法;)各种结构模板安装的质量标准;)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质量标准;)现浇结构模板拆除的时间和顺序;)模板拆除的注意事项;)模板的清理,堆放和维修的方法及要求;:钢筋工)钢筋的种类及外形特征;)钢筋的焊接方法及质量要求;)钢筋冷加工的方法及工艺;)钢筋的绑扎的方法及质量要求;)钢筋绑扎的搭接长度要求;)各种构件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方法;)掌握隐蔽工程记录方法及主要内容;混泥土工)搅拌机的种类,规格,拌和的原理;)震动器的种类,适用范围;)施工配合比的换算及标志牌的内容;)施工缝的留设及其处理方法;)混泥土的养护方法及要求;)混泥土表面缺陷产生原因及预防处理方法;)混泥土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三收获与体会首先说实习对我来说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因为我十几年的学生生涯也经历过很多的实习,但这次却又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他将全面检验我各方面的能力: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等。就像是一块试金石,检验我能否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去。关系到我将来能否顺利的立足于这个充满挑战的社会,也是我建立信心的关键所在,所以,我对它的投入也是百分之百的!紧张的一个月的实习生活结束了,在这一个多月里我还是有不少的收获。

  实习结束后有必要好好总结一下。首先,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通过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旁站,使我近距离的观察了整个房屋的建造过程,学到了很多很适用的具体的施工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基础的知识。

  比如说混泥土的裂缝原因及处里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那我就说说我的见解吧:

  裂缝的原因混凝土中产生裂缝有多种原因,主要是温度和湿度的变化,混凝土的脆性和不均匀性,以及结构不合理,原材料不合格(如碱骨料反应),模板变形,基础不均匀沉降等。

  混凝土硬化期间水泥放出大量水化热,内部温度不断上升,在表面引起拉应力。

  后期在降温过程中,由于受到基础或老混凝上的约束,又会在混凝土内部出现拉应力。气温的降低也会在混凝土表面引起很大的拉应力。当这些拉应力超出混凝土的抗裂能力时,即会出现裂缝。许多混凝土的内部湿度变化很小或变化较慢,但表面湿度可能变化较大或发生剧烈变化。如养护不周、时干时湿,表面干缩形变受到内部混凝土的约束,也往往导致裂缝。混凝土是一种脆性材料,抗拉强度是抗压强度的1/10左右,短期加荷时的极限拉伸变形只有(0.6~1.0)×104, 长期加荷时的极限位伸变形也只有(1.2~2.0)×104.由于原材料不均匀,水灰比不稳定,及运输和浇筑过程中的离析现象,在同一块混凝土中其抗拉强度又是不均匀的,存在着许多抗拉能力很低,易于出现裂缝的薄弱部位。在钢筋混凝土中,拉应力主要是由钢筋承担,混凝土只是承受压应力。

  在素混凝土内或钢筋混凝上的边缘部位如果结构内出现了拉应力,则须依靠混凝土自身承担。一般设计中均要求不出现拉应力或者只出现很小的拉应力。但是在施工中混凝土由最高温度冷却到运转时期的稳定温度,往往在混凝土内部引起相当大的拉应力。有时温度应力可超过其它外荷载所引起的应力,因此掌握温度应力的变化规律对于进行合理的结构设计和施工极为重要。

  温度应力的分析根据温度应力的形成过程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早期:自浇筑混凝土开始至水泥放热基本结束,一般约30天。这个阶段的两个特征,一是水泥放出大量的水化热,二是混凝上弹性模量的急剧变化。由于弹性模量的变化,这一时期在混凝土内形成残余应力。

  (2)中期:自水泥放热作用基本结束时起至混凝土冷却到稳定温度时止,这个时期中,温度应力主要是由于混凝土的冷却及外界气温变化所引起,这些应力与早期形成的残余应力相叠加,在此期间混凝上的弹性模量变化不大。

  (3)晚期:混凝土完全冷却以后的运转时期。温度应力主要是外界气温变化所引起,这些应力与前两种的残余应力相迭加。

  根据温度应力引起的原因可分为两类:

  (1)自生应力:边界上没有任何约束或完全静止的结构,如果内部温度是非线性分布的,由于结构本身互相约束而出现的温度应力。例如,桥梁墩身,结构尺寸相对较大,混凝土冷却时表面温度低,内部温度高,在表面出现拉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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