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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2-03-29 12:11:24 律师事务所 我要投稿

关于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范文集合八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范文集合八篇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1

  一、简介

  成都,曾被《新周刊》杂志誉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的“中国第四城”。作为悠久的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在中国经济文化中的地位可见一斑。现又正值中国入世,深化西部大开发的双重历史机遇,如何招商引资,打造城市竞争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好西部城市的表率。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无疑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为了加深对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机关——税务代理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我来到了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7月——8月)的挂职实习。

  二、实习单位简介

  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事务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门:综合部与代理部,此次实习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三、实习成果

  代理部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做税务代理,其中主要包括:

  1、税务登记;

  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

  3、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

  4、申请减、免税;

  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

  6、制作涉税文书。

  一个月的实习期间我获取了不少新知识也巩固了许多老知识。

  首先,刚进公司的几天我就体会到了公司制度的严明,还有从事税务工作的同事的敬业与热情,他们具备专业素质,不惧日晒雨淋,对客户体贴备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们也马上行动,最大限度为客户着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宾馆拿报表,结果客户的税控专用发票快用完了,需要马上补充,并且由于税控收款机的限制,必须当天下午之前买到,同事对这额外的工作并没不悦,并承诺17点前一定送到。面对某些客户的故意刁难,同事不仅不恼,而且笑面相对耐心的解开他们的疑惑。例如:成都市政府就安置残疾人员下达了一号政令,这本一项是造福残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但是,当同事们把文件和相关资料送达企业手中时,企业却认为,是政府有意借此增加他们的税赋,十分不理解,同事们面对企业的刁难,并不是一问三不知,也不是有意推卸,而是耐心的向企业解释,对企业做工作,使很多企业最终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

  其次,纳税的申报期决定了代理部业务期的特点。每月的1号到10号是企业纳税申报期,因此这段时间的代理部的业务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时期,时间就相对宽松些,同事们就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为自己“充电”,在所订的资料中,我能学到很多知识,尤其是《成都税务公报》这份杂志是由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主办的,其中,“在税法公告”栏中,我能了解到最新的税务政策,例如,《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检查的通知》“依法治税”栏中我能了解到不法企业为了偷逃纳税所采用的各式花招,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恢恢法网,总是能将其一网打尽;“征管天地”栏是我最喜欢的,它通过一些具体实例,来告诉我们一个税种的征管,并且对一些特例也有说明。比如,我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原来就只知道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以每月收入额除去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实际上考虑到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不征税,要从个人所得税扣除,为便于计算,对不征税的项目从总的所得中扣除200元,加上税法规定扣除标准800元,故在实际操作中按1000元/月的定额标准进行扣除,所以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月收入额—1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评价小结

  在短短一月的实习时间中,我体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的税务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税务代理机构——税务机关,三者之间如何沟通以致达成默契,并传递出准确而有效的信息,我想寻求一种好的制度,把税务工作化繁为简,并采用科学的管理,才能创造出质量和效率。税控收款机的出现我想也是正是这种内在矛盾的产物,利用它税务部门就可以方便地取得纳税产每月的销售资料,并记录在税务部门的电脑中,供税务部门实施征收,统计,分析,稽查,为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提供了更加有效,准确和科学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它又能如实记录每一笔收入,业主不必亲自守在前台,既减轻了业主的管理负担,又担负起在前台监督经营的作用,帮助纳税人加强了企业管理,这样也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税现象的发生。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2

  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习相结合,我于3月1日到晋一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晋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

  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习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实习在线编辑整理本文。

  础,实习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习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

  (二)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三)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习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五、结语

  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也明确了自身努力的方向,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3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于20xx年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代理词的写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实剩余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清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过多的涉及案件事实成了多次一举,在这时应该更多的关注法律的适用以节省诉讼精力。因此应该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选择代理词侧重点。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了。在开庭前,有很多接触法官的机会。如在开庭前阅卷时的过程中,简易程序中开庭审理前的调节程序。在开庭时也可以根据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问的内容来判断法官对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对案件的事实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过对事实的陈述将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诉讼请求中。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最后,感谢xx律师事务所的xx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特此报告

  XX

  XXXX年XX月XX日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4

  实习期间,XX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律师助理等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下面是我在这次实习的个人心得:

  一、优秀的律师必须是优秀的人,优秀的人必有优秀的人品优秀的律师不仅业务精湛、案源广阔、社会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应是“品质高尚的人”。人终其一生都应是在不断地自我完善,而品质的修养则是自我完善最为基础的一部分。

  二、做律师必备的工作品质

  1、维护正义和法律公正是律师工作的基础。尽管律师从经济意义上讲也是商人,但律师这一职业为法律的公正和正义而存在则是根本。如何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设计出最佳的职业发展模式,处理好客户利益和法律公正关系,则是每一个律师在工作中必须面临并思考和解决的,在这一点上,根本是正义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经济利益,律师们用最生动的事实为我树立了这一观念。

  2、责任心和勤勉是律师执业必备的工作素质。应该说,做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有责任心,都应该有勤勉的态度,但律师的工作是提供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未雨绸缪、排忧解难,当事人是基于完全信任来委托律师工作的,律师的哪怕一次疏忽都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时律师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声誉。所以,虽然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做律师必须将责任心和勤勉训练成为下意识地工作习惯,这样才能算做是一个合格的律师。

  3、积极进取,常学常新。我国目前处于法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阶段,经济也处于改革发展时期,因此,各项法律法规常常推陈出新,法律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发展,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要为客户提供最贴切到位的法律服务并开拓自己的业务,必须保证对最新经济社会动态和司法实践、法律理论等的全面学习和把握才能不断提高自己法律服务的质量,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师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

  好的工作方法不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户面前提升自我形象、获得客户认可的有效途径。

  1、工作日志。律师工作常常有很繁杂的业务、长达几年的项目,在律师服务客户又众多的情况下,如何将所有的事务都安排妥当、与客户进行最及时有效的勾通,将每天自己的工作任务进行历史记录并对未来工作制定计划,记入计划日志,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工作日志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体体现,定期、不定期地回顾自己的工作日志则能很好地促进自己在业务

  能力上进步。

  2、工作总结与报告。所里对各项业务工作都有相关制度,其中各类工作报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对自己处理的各项业务、在所里与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际关系,与客户进行交流等诸项事情对自己做定期的总结与回顾。这既是通过反思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锻炼自己对事的思维敏捷度和判断力。

  3、良好的自我信息管理工作。律师工作是一份条理性很强、要求很细致的工作,在我们面对非单一客户的种类各异的多项事务时,一方面要对业务有宏观上的把握,另一方面对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资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时整理、分项归类,这样有助于提高自己处理事务的效率和效果。

  实习生活,提高的方面很多,尤其是工作能力的进步。如何学以致用,给我们一次将自己在大学期间所学习的各种书面以及实际的知识,实际操作、演练的机会。同时,通过这次实习经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许多缺陷,例如缺乏人际交往能力,在长辈们打交道时不够自信等。在未来的生活中,我要学会努力克服这些缺陷,从各方面提升自己,为将来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5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通过实习,树立职业意识,增强敬业精神,提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通过实习,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4、通过实习,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通过实习,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通过实习,学习一些办案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xxxx律师事务所是20xx年经xx省司法厅批准的临沂市首家市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以为大中型企业服务为重点,以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电力、涉外业务、公司 法律实务、企业改制等业务为专长。该所现为xx兰陵集团、临沂电业局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 担任法律顾问,承办了许多在知识产权、涉及业务、经济合同、非诉讼法律实务等方面在全国及省内有影响的案件。

  律师所将以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高起点的管理、高层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专长领域: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名誉诋毁,暴力伤害,妇幼权益,刑事辩护,仲裁,遗嘱继承,合同,劳动,金融,证券,票据,房地产,著作权,专利,医疗事故,股份制改造。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6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2月12日至4月2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心态上的变化:在我看来毕业实习是大学生涯中最值得憧憬的一项课目,也是我们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天真封闭的学校向复杂开放的社会过渡的过程。这个过程既让人兴奋又使人受挫,有点苦并乐着的感觉。通过这一个多月的学习和实践,我深深领悟到了从学校到社会的巨大变化,从一个书生气十足的大学生渐渐的.在社会的熔炉中经受磨练和考验,使自己逐步适应社会的潜在规则和生存方式,有些东西正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自己,让人慢慢的学会稳重和成熟,从一无所知变得逐步清晰和深入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

  知识经验积累: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这次毕业实习我选择了xx律师事务所,理由有两个:第一、由于职业规划是想考进公检法机构,所以在大学寒暑假期间的实习我都选择了法院;第二、由于对律师事务所的事务不太了解,同时我认为应该开阔眼界,为自己以后就业寻求更广阔的道路,因此这次长达将近两个月的毕业实习我选择了律师事务所。

  同时,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实习成果

  (一)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撰写法律文书

  本来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但实习期间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所以上手也较快。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但后来发现,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是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技巧做支撑的,例如我帮一位律师写一份银行的法律意见书,其中涉及到的是银行业务知识、合同法、担保法及法律风险等专业实务知识,这要求我应先掌握其相关知识。我想空洞的头脑和简单的思维断然写不好甚至写不出。

  又如我在修改合同书和写刑事控告书的时候,我在法言法语和文书内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律师指出。这时我才充分体会到知识的运用也需要良好的表达和实践经验,同时也需要严谨的法律思维。

  法律文书关系到法官对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措辞必须严谨,马虎不得。我所写过的法律文书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反复修改,因为我知道那影响很大,高兴的是律师对我工作的肯定。

  (三)协助律师咨询

  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四)关于律师的理解

  1、抗压能力要求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18:00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专业知识要求高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重要的沟通能力

  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可当我进入事务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正确对待律师的身份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

  5律师行业的收入

  关于律师收入问题,大家似乎都很感兴趣。在普通人眼里,律师是所谓的金领,是社会上的高收入阶层。的确,律师中有很多富豪,当律师也可能会成为富豪,但这个前提是你是合伙人,并且要有足够的案源。

  一般挂靠律所的律师,即使说代理费可能成千上万,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规定抽成比率,事务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这种抽成就叫做所谓的管理费。律师也会有很多的社会应酬,人际开销也比较大。要真想成为所谓的金领,就要努力成为合伙人。成为合伙人的路径有两条:第一,自立门户,开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内部规定,业务量达到多少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比如t所就规定:年业务量达到20w就可申请入伙。一般成为合伙人之后,律师的待遇马上就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真正的成为所谓的金领。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四、总结

  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让我认真看清楚律师到了道路的坎坷与艰辛、欢愉与收获。摆脱对律师收入高、工作轻松的片面、肤浅的认识,将国内律师行业的执业状况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高校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间进行有益的对比,充分认识律师行业的高准入、高风险、高压力以及各种各样有形或无形的潜规则,对于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本的事业指南

  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出国留学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最后,作为即将就业的我们来说,我们应该看到法学的就业前景是乐观的,但道路的曲折的。我们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不应该只盯着传统的法学学子出路,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凸显出越来越大的优势,可谓前景广阔。这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同时,坚持历练自己,在岁月沉淀之后能够留下人格的魅力!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7

  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于xx月xx日到xx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实习,xx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单位

  作为xx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xx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

  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在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因此我们更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8

  每一座城市大概都会有其独特的味道。香港有两种:每个工作日,你踏上拥挤的港铁,穿梭于无数的高楼之间,燥热的空气和周围匆匆的脚步时刻提醒著你不可以停下,这种叫作压力;某个週末,你乘船前往附近的岛屿,远离了中环,远离了人群,迎面的海风和周围的笑声把你拖进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种叫做轻鬆。短短两周,我们体验到了一个立体的香港,不仅仅有关她的快、她的慢,更有关她的人和她的魂——法治。

  中环以内

  首先,在师傅的安排下,我先后跟随所里的几位大律师旁听了四场庭审。这也是我第一次亲身感受普通法下的庭审。在此过程中有一些比较有趣的发现。其中印象比较深的是,大律师们在高等法院出庭后都会到楼下的咖啡厅坐一坐。第一次和大律师们去咖啡厅的时候并没有感到任何的特别之处,以为只是随便坐坐。但是后来发现,几乎每一次出庭后,大律师们都会去咖啡厅随便坐坐。于是我便疑惑,这种“随便坐坐”的目的是什麽?后来有机会便请教了师傅。原来,在香港,大律师不可以直接接触案件的当事人,大律师所有的案件都是由事务律师委託,由于事务律师也常到咖啡厅,所以大律师到咖啡厅的第一个目的就是告诉事务律师,其已经完成了出庭的任务;其次,如果其他事务律师可在咖啡厅经常看到某一位大律师的身影,则证明该大律师代理的案件很多,也是一种实力的证明,这对于年轻的大律师而言,亦是一种很好的宣传。第二个发现是,在香港,特别强调大律师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要求大律师在向法庭陈词之时,不仅要向法庭展示对己方有利的法律和案例,对己方不利的法律和案例也要向法庭陈述。这完全改变了我之前的认识,虽然这给大律师的工作带来了更多的要求,但是对于法庭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而言无疑是十分有益的。此外,由于大律师不用直接面对当事人,自然就避免了很多来自于当事人的很多无形压力。如果当事人的意见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而其又要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无法被说服,大律师则可以出于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的考虑,终止委託。

  其次,虽然上了一学期的课,我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解仍停留于十分浅薄的层面,对于其在现实中的样态充满了好奇。得教于我的两位师傅李焕文大律师(Thomas Lee)和彭喜雯大律师(Ellen Pang),我不仅加深了对国际商事仲裁本身的理解,对于其在内地和香港的发展现状也有了新的认识。国际商事仲裁在内地的发展起步较晚,目前,在内地虽然有很多律师从事仲裁相关的工作,但当中真正可以达到国际商事仲裁水平的律师仍是凤毛麟角。语言能力的弱势以及缺乏对普通法及普通法实践的理解等诸多因素,导致很少有内地的律师能够胜任国际商事仲裁的案件,所以内地当事人经常要聘请来自于其他地域的律师。彭喜雯大律师曾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在内地的律师事务所从事仲裁相关的业务,交流中,她流露出对内地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期待,也让我有了作为一名法学生的使命感。

  大律师们还安排仲裁班的同学参观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CIETAC Hong Kong)、国际商会(ICC)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参观期间,我们与其中的工作人员进行短暂的交流,了解了三个仲裁机构仲裁的不同特点。我比较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仲裁庭选定以后,三个机构是否会继续积极地参与案件当中?参与的程度有多大?如果仲裁庭的进度发生了延迟,三个机构是否会积极地推动案件的进行?结果出乎我的意料,三个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致回答说,他们在仲裁庭选定之后,都会继续参与案件的进行。但这样的回答让我有些困惑。于是,参观后我与李焕文大律师探讨了这一问题,他把三个机构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拿给我看,并让我回忆三个机构工作人员的回答,然后让我自己体会。看完之后我们继续讨论了这一问题,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可以略微区分出三个机构的参与度,也就是其收取的费用。往往最贵的那个机构会参与的更多,而实际当中也是如此。但是具体在实践当中,三个机构的参与程度,著实还是需要亲自感受。

  中环以外

  週末,张耀良大律师带领全体同学来到了南丫岛,远离了中环,远离了人群,这裡是另一个香港。旅程中,同学们彼此交流,也增加了许多关于香港、关于法治的感悟。法治一直是香港所坚守的基本原则,其在很多地方的表现都值得内地的法律人去学习并思考。首先,香港大律师的执业环境远远地优于内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也更加完善。高度精英化的大律师群体使得这个行业的门槛极高,但同时也保证了该群体的社会地位,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香港大律师公会在各种社会事件中发声,表达群体的意见,推动香港法治建设的发展。其次,一个社会的法治发展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透过其形成的传统观察出来。在香港,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在正式的庭审中都要戴假髮,著长袍,不同法院的法官、不同级别的大律师的著装也是不同的。我还记得在Des Voeux Chambers的门口有一张照片,那是王鸣峰大律师成为资深大律师的仪式。这些传统时刻证明著法治在香港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我站在置地广场的楼下,看著车,看著人,再回头看一眼身后的律师楼,作为一名法学生,我的心中不仅期待内地的法治发展能够更加完善,也希望内地的法律执业环境可以给予所有法律人更公平且更有价值的对待。

  最后,感谢所有任课老师和大律师为课程的辛苦付出,感谢香港大律师公会、丽达集团和学院的支持,感谢香港中联办、香港高等法院、律政司、法援署、CIETAC Hong Kong、HKIAC、ICC等众多机构为我们提供的交流机会。感谢同行朋友帮助,感谢李焕文大律师、彭喜雯大律师两位师傅以及麦业成大律师在实习期间给予的指导。希望有更多的同学得此机会,感受不一样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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