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实习报告网>单位>检察院>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1-02-19 21:40:02 检察院 我要投稿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范文合集6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6篇,欢迎大家分享。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范文合集6篇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 篇1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

  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九九级法律系阳光

  20xx年八月十七日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 篇2

  在期待中拉开实习的序幕,我们的假期也为之让路。

  实习前是期待是高兴,学习了两年法学之后,无论是否是一个称职的法学学生,相信我们对于法学的热爱是无庸置疑的。起码而言,我们的权利意识很强,会抱怨我们法制的现状,也会为了未来的崇高职业而骄傲,会对犯罪行为特别是民众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深恶痛绝,也会为了弱势的人们得不到法律的救济而痛心疾首。不管是否信仰着法律,我们在和法学进行着恋爱。

  来到检察院,在一个有些形式化的见面会议后,我们进入了各自的科室开始了曾经牵肠挂肚的实习。实习开始了,真的开始了,我们却不知道在做着些什么。在校内网上经常看到大家关于实习的三言两语,或惊喜或抱怨。在法博上也经常看到类似实习札记的文章问世,大家的感觉似乎差不多。

  由于身在不同的科室的缘故,大家或者忙并快乐着,或者清闲地忙着自己的事,可谓忙闲两重天啊。至于我,有幸分配到监所检察科,做着刑罚执行和预防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事情。整理材料,文件录入,期间还去了看守所……感觉到了每天的充实。

  或忙或闲的实习结束,我们回到了学校。迎接我们的是另一个天地,我们自己的空间,却也不知为什么有些无聊和空洞。也许是为了放松,也许是因为假期,同学们有的去网上冲浪,有的则呆在了宿舍成为红警高手……不清楚大家在做什么,可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这不应该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状态。

  记得这个假期回老家的时候,与一个刚经历复读考上大学的同学谈起来,话语间充满着对大学的渴望,对大学生活的期待。大学似乎也成了围城,我们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这两天有两个新闻让我们不得不关注:一个是所谓的为了公平而禁止公办高中办复读班,却不知道到底在追求什么样子的公平;一个是曾经的高考状元职业调查;大部分的状元进入职场后“浑然众人矣”。刚刚又看到一个震惊的消息,一个伟大的重症在身的母亲,为了不影响儿子上大学而悲剧性的选择了自杀。把这些看起来没有丝毫联系却又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消息连起来,不禁要问,我们在很好的环境下,究竟在做着什么?无需回答,或许答案让我们自己都很震惊。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胡说些啥子东西,也没有结尾的必要。平心而论,我珍惜着这个实习的机会,也感觉没有让时间虚度并尽力去这样做。忘记了哪个学者曾说过当代的大学生不愿意去基层司法部门工作。其实结合检察院的环境和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我希望能够去那里工作。和同学谈及,多有同感。如果这是我的工作,应该不错,可惜我只是在实习ing。或许不久的将来,我会为了这段实习的经历而奋斗。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 篇3

  实习内容:写审查报告,与检察官一同提审犯罪嫌疑人,去法院听审 实习感受:通过短短两周的实习,我深深的感受到,实践的重要性与具体性。在书本上是学不到这些知识的。书本上是纯理论性的东西。

  一直都想着在暑假去实习,虽然才读完大一,学到的知识并不是很多,比如说只学完刑法,没学刑事诉讼法,民法还没学完,而学完的宪法,在现实案件涉及的并不怎么体现出来。但我总觉得书本上的知识毕竟还是抽象的,需要从实践中具体出来。是学校的法协会给了我这次机会,我真的很感谢这个组织。当然,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是很重要的。作为吉林大学的学生,我感受到了学院对我们学业的关心和支持。

  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实习的第一天,谢识检察官给了我一本本厚厚的卷宗,我慢慢的,仔细的看,感受着里面凝重的气息。证人的证言一看就是带着很强的感情色彩,各执一词,犯罪嫌疑人几次的供词相互矛盾着。我想象着法官会如何判罪,而我所担心的也许根本就不会影响定罪。如此一来,感觉到一个案子的程序,并不是我想的或者书上讲的那样简单。 卷宗后面都附有绝密文件,也就是被害人伤口尸体解剖的照片,看着照片里血红的尸体的一部分,看着那些伤口,好残忍,好血腥。然后就在想:为什么仅仅因为一点矛盾。就这么无情的把一个人的生命给剥夺了,人就真的不理智到这种地步了吗?

  真的不能明白那些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当时存在的是什么样的心理。看过好几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的案子,都是因为吵架而引起的。于是,我就想,人们之间还是好好的相处比较好吧,多点宽容之心,尊重别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是尊重自己的生命啊。 看卷宗,给我最大的难题就是,怎么去判断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虽然书本上说的是,只要判断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就是了,可是现实中并不是那样容易判断的,犯罪嫌疑人会说在杀人的时候,没有想过要杀死他,就想好好教训他。我问了师哥,他说,我们可以从犯罪嫌疑人的客观行动方面去判断,比如说他杀人的客观行为的残忍程度,第一刀所刺的是否是致命的地方………

  可我还是不能明白,觉得这还是有点牵强,也许是我知识学得不牢,或许是太肤浅,没有深究。我想从这次实习之后,我应该好好的学习法学了。

  有个师哥说,看着那些血腥的伤口,觉得把那个犯罪嫌疑人千刀万剐都不解恨,应该处死。可我和几个师哥不这么想,觉得死刑还是应该减除的。我看过一本书,死刑报告。写的是对死刑的探讨和感受,作者亲临法场,目睹怎样枪决犯人。他说:”刑罚的本质,不是让罪犯受辱,更不是对犯罪人实施肉体的折磨,而是要引起罪犯内心的忏悔,使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也许现在很多人都不怎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很多人也许还是赞成死刑,但从我们内心的良知来说,应该很多人都能体会到的。 我的实习感受就这些了,也许很肤浅,但我觉得受益真的很多。以后有机会,我还去实习的。 最后,感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感谢谢检察官,感谢学院领导,感谢法协会!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 篇4

  我从小到大,做大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为人民伸张正义的检察官,就在XX年9月22日至XX年11月22日,我在海口市人民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处进行了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单位实习,对这里的一切还很陌生。学会去适应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动,因为贵单位能给我这种实习的机会,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让我不断地补充自己,完善自己!实习时间虽不长,只有2个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处工作是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终审作出后当事人申诉展开工作的。只有做好检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正义,保卫人民的生活。民行处的工作让我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不一定处处直接与法相关,但处处都是为了更好的执法而服务。司法工作不仅是正面与不法分子突击,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纠正错误,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决申诉问题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经过短短两个月的见习,对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无形的培训。

  学习法 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检察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 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 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所以,大学的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现在我看来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从学校走向临时的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 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在实习期间 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这次实习是 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 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结合在民行处的工作和自身的专业,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 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其次,做一个部门的见习人员,必须熟练操作电脑,尤其是打字技术与word,excel的掌握,否则,可能会延误一份重要的任务。而我所在的贵 单位,是对文字要求较强的,因此,要准确无误地处理好文字,其中包括文章的段落层次的划分,句子结构的合理,词语搭配的准确等多个方面的要求。我想不管是 文书性秘书,还是操作性秘书,文字的表达准确,清晰,条理对任何一个企事业单位都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这样的实习生必须要应对的。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这次实习,我深觉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学习,弥补不 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 野,使我对检察工作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接人对事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检察员和优秀的工作人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 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体会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认识自我,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在见习过程中,我结合工 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和社会知识,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学来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有限的社会知识不断拓展视野。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 名大学生,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我 想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见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上学期间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在各项工作 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会议,了解工作情况与工作要求,树立工作责任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 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 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 意志。

  二,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做好自己。

  虽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 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 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三,做事先做人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 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 师之善教,曰如坐春风之中;感师之造成,曰仰沾时雨之化。"我向他们学习到很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此外,一个大学生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着工作单位对海南大学学生的形象的认识。一个法科大学生的形象直接关系着人们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公正的判 断。高尚的人格获得工作单位认可的条件。真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对人待事和颜悦色,以礼相待, 自觉以一名法科大学生的角色来要求自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将会孜孜不倦的在这个领域内不断奋斗。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 篇5

  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的专业能力,我去了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这次实习,我幸运的被分配到了一线科室,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同时我也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此次实习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官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同时也学习到作为一个公诉人应有的专业品德!。

  再实习过程中,我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 篇6

尊敬的XX领导: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一:实习单位情况

  这次实习,我是被安排在检察院公诉科,刚到科室的时候我主要从事的是内勤工作。学习一些文书的制定,包括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书等,帮老师打印有关的案卷材料,做好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空闲时间向科室的老师们请教问题,得到很多的指点。在公诉处老师的知道下,很快我就熟悉了进行公诉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在公诉科的实习过程中,我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对一些没有完全经过程序的卷宗进行补充和修订,以及一些辅助性质的工作。在次期间,我又认真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完备深化自己的法律知识,这对我的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以下是具体的实习工作。

  (一)学习公诉程序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领导给我介绍了一些关于公诉科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我一些关于公诉工作的书籍让我学习。我通过认真的学习理解,大致了解了公诉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同时也体会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浅薄,所学东西过于的肤浅。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工作的重点就是法律文书的处理和卷宗的装订归档。例如起诉书。审问笔录。裁决判定书等等,在经过长时间的工作后,对这些文书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更加熟悉了这些文书的书写格式和内容要点,极大的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在卷宗装订归档的过程中,我又学习到了在课堂上见不到的知识。例如公安局和法院等相关文件在检察院文件提起公诉后,怎样去整理?各种文件和文书在归档时是否都应该装订上?这些问题在检察院老师的指点下,我慢慢地掌握了。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一起办理了一起关于一起人身意外死亡的案件。在办案期间,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和现实生活的差距。学校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有时候在办案过程中完全没有用处,而且我所学的知识也太过与肤浅,根本不能深层次的去理解,通过实践接触办案过程,亲身体会法律知识的运用,使我受益良多。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所学的是法学专业,所包括的法律门数相当的广泛,可以说是面面俱到。正因为这样,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不能从本质上掌握这些内容。现在能够通过实习来是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需要,对我来说是个很好的时机。抓住这样的机会,我能够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而使自己的知识上升一个层次。

  在公诉科我从事的工作内容基本上都是与刑法相关,所以在空闲时间我及时充电,又深入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通过学习,使自己在工作中更加有把握,游刃有余。

  首先,在整理案件和卷宗过程中,我留意了下起诉书和判决裁定书的制定和具体的内容。把这些东西同我的刑法知识想结合,自己来判断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果,再与卷宗对比查出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这样的方法我对刑法的条文规定更加的熟悉。同样,作为一门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更加是不能缺少的。各种文书的制定都是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的。

  其次,由于公诉科的案卷过于烦琐,单纯的刑法相关知识根本不能应对,其他的法律知识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案件甚至有时候要运用几门法律结合来判断,这对我的理论知识是个很大的挑战。我不断的请教检察院的老师们,请他们指点我的工作方法,暗地里和同学相互交流知识心得,经过长时间的磨练,我有了长足的进步。

  最后,文书的制定虽然在实践中比在书本上的类型要多很多,但基本的格式内容还是一样,我在实习过程中也练习了下,感觉到文书制定也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几个问题

  由于公诉案件的复杂性,加上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地方,使得在处理相关案件的时候产生了很多的问题。通过我在实习过程的观察,具体有以下几个: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是很充分。当相关的侦查人员侦查过后,对于案件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处理,没有及时的提出司法建议,这对以后犯罪的预防十分不利。

  其次:在工作过程中,对于现在科技的东西运用手段不是很完善。可能是由于经济或者其他什么因素的限制,检察人员并没有很多现代化的技术设备能够运用。

  最后,在各个检察院之间的案件调动办理过程中,不必要的程序过多,使得整个办理过程拖延时间太长,影响了办案的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应该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来,既要满足检察人员的需要,有不能过于的浪费。同时还应该加紧对检察人员法律素质的培养强化,培训他们掌握新科技的运用,提高办案效率。

  五:实习的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实习,我真正的接触到了法律的最前沿工作,提高了自己的认知水平,明白了许多新的道理,有了很多新的体会。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办案过程中,侦查。证据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还有其他相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六:实习结语

  我们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我们不仅要努力学习法律的理论知识,还要有相关的实践体会。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模式来深化自己的理解层次,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做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奠定稳定良好的基础。

  特此报告

  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