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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院实习报告

时间:2022-03-16 13:27:17 检察院 我要投稿

在检察院实习报告锦集七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在检察院实习报告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检察院实习报告锦集七篇

在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1

  引言:这次在人民检察院的实习生活,我受益匪浅。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提高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认知能力。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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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在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2

  20xx年3月29日至4月29日,我参加了xx市xx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的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了解了检察院侦查监督的主要工作流程,也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些思考。在实习期间,我做到了遵守实习所在地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下是我的实习报告:

  一、实习单位概况:

  xx市xx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xx检察院现设有15个处室,分别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以及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本人实习工作所在的处是侦查监督二处,该处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这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检察院的第一步。从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逮捕通知书开始,要对案情进行仔细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这其中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审查,对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审查,对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刑罚的认定。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具体体现。侦查监督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进行监督、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本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自行发现等方式实现。强化侦察监督工作,是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侦察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于保证公正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习工作主要内容

  本人在xx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实习期间,主要负责法律文书方面的工作。具体有整理案卷材料,负责卷宗材料的录入及归档工作;撰写审查批捕意见书等法律文书。除此以外,我还跟随检察员参与了一些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主要学习和工作有以下几点:

  1.学习侦查监督处的具体规定:

  进入侦查监督二处,王云光老师简单的介绍了侦查监督二处工作的情况,给了我一些有关侦查监督的书籍和资料学习。经过认真的学习我对侦查监督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侦查监督处的工作流程大体是这样的,由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经过检查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确定其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并完成审查报告,向公安机关发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在回执中将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

  2.卷宗材料的归档工作

  所谓的归档工作即将由检察员一年一度承办案件中已经侦查审理结束的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有序的编排,然后将材料全部送到检察院内勤处存档。一个完整的归档工作流程包括:(1)将案件中各类相关的法律文书(通常包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书、公安机关呈请对犯罪嫌疑进行拘传、刑事拘留、或是延长居留期限、逮捕的意见书;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决定书、补充侦查意见书以及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意见处等)、涉案书面材料(包括公安机关查封扣押涉案赃物的统计材料,证人证言、各类鉴定文书、律师的辩护意见书等)按照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流程依次排序,并且编写页码及案卷材料目录;(2)将每个案件的书面材料依次排序编码后,还需要将其进行装订,贴封条及盖承办人员的印章;(3)按照该流程将所有案卷材料整理完毕后,还需要在检察院的内部网上进行电子录入归档,通常的工作内容就是将所有整理完毕的案件的编号、案由、处理结果、法院的判决文书内容进行填写;至此,一个完整的归档流程才算是完毕。本人在xx检察院实习期间,正值检察院统一进行归档工作时期,因此也参加了检察人员的归档工作。在这期间,我们进行归档的案件主要是我们所在办公室两位主诉检察官在20xx年承办并经法院审结的20多起刑事案件。这些刑事案件主要是经济犯罪的刑事案件,主要的案由主要有这么几类:贩卖毒品;非法制造发票;职务侵占;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诈骗等。

  通过参与检察院的'归档工作,我熟悉了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流程,也了解了许多法律文书的格式、内容,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给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后的审查报告以及做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起诉或不起诉的意见书、法院开庭审理后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刑事判决书等。另外,在装订卷宗进行归档的过程中,通过阅读案件材料,可以了解到实践中司法机关立案、定罪量刑的标准,了解到司法机关具体是如何适用法律的规定来实现自身的职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巩固了平时在课堂及书本中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

  3、撰写审查批捕意见书

  案件审查报告是

  检察院工作文书的一种。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有专门的各式,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发案、立案、破案经过;三、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四、需要说明的问题;五、处理意见。由于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一颗细致的心,经过反复查看后,才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其通常是检察员在阅读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并对案卷中涉案的证据、事实进行审查核对,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疑点调查清楚后,做出一定处理意见(即起诉或不起诉意见)的报告,该报告一般交给公诉处的处长或上级领导审阅并由其做出批示,即同意或不同意检察员做出的处理意见。由于案件审查报告关系着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处理决定,因此,其在公诉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一个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通常需要阅读大量的案卷材料,并且要对案件中案情的来龙去脉、争议点、疑点有十分清楚的认识,只有如此,才能客观全面地得出处理结论。本人在xx检察院公诉处实习期间,也参与了涉及诈骗、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案由的若干个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工作。一个案件的审查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的事实及处理意见;检察员在审查所有涉案材料后作出的处理意见及依据,这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由于上述法定证据均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意见的依据,因此,在阅读预审卷中提及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书面材料时必须要一一进行核对,以确保据以做出处理意见的证据的合法性,同时也要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要一一予以采纳并予以充分的说明。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权的职能。

  三、实习体会

  一个月的实习时间是短暂的,学到的东西也是有限的,但是在王老师的帮助之下我体会颇多:

  1.写审查批捕意见书时和做笔录等字面材料工作时要细心,不能仅仅依靠模板,需要有自己的思考和总结。比如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情形有三种,不能同时用一个理由一个模板。对于证据的论述要用法言法语,规范法律用语。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并非易事,真的需要经验和理解。特别感谢王老师在这方面对我的辅导。

  2.切不要小看了基础的打印和复印等工作。帮助老师复印打印是分内的事情,经常会有很多复印工作等着,但是在复印的时候也要特别仔细,不要漏印或多印。有一些小技巧可以使复印效果更好。这些小事中也是能体现一个人的能力和态度的。

  3.实习过程中要注意细节,许多内容是国家秘密,切不可随意与他人侃谈。王老师一直提醒我,侦查监督处的资料是不可以外拿也不可以告诉其他人的,毕竟犯罪嫌疑人此时的罪行并未确定,我们的工作只是审查证据是否充分能否达到批准逮捕的条件而已。这些是关于应有的职业素质的要求,给我印象深刻。

  4.多听多看多记。作为实习生,在侦查监督处的工作内容不多,但是可以有机会听到工作人员探讨疑难案子,可以从他们的分析中了解到很多自己欠缺考虑的地方,这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实践能力。尤其是王老师对经济类犯罪的总结让我受益匪浅。

  以上就是我的实习体会。一个月的时间很短暂,但收获很多,也发现了自己在实践工作中实际操作能力的欠缺和理论知识不平的不扎实,我会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逐步完善。

在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3

  在实习报告的篇首,我首先要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指导和帮助的 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老师们致谢,感谢公诉科的工作人员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支持、指导和帮助,感谢我的实习指导老师 检察官,也要感谢学校、学院领导和老师对我此次实习的支持和帮助。 随学校的安排,我于 检察院实习,我的实习被安排在业务最为繁忙的公诉科,我的实习指导老师是检察员 和。公诉科是一个有着十多名年轻干警的科室,去年审结案件五百余件,是一个充满激情和活力的集体,同时这里也是一个快节奏的工作场所。经过自己做的一些了解检察业务的家庭功课,以及在科室内的一小段时间的调适后,我就初步适应了这里的工作。检察官的工作简单说大致为几个环节: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证据、查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等)→录入→告知→提审→分析→出庭支持公诉(普通程序)→审核→结案存档。当然有时候也有需要退补的案件。这些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与科室的其他人,与公安部门、法院以及狱政部门经常沟通联系。而在处理一些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同一些国家机关、政府部门联系。

  一、实习目的

  在检察院实习的学生,主要学习法律监督业务及有关侦查、批捕、起诉、公诉等检察业务,认真分析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检察业务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了解律师提前介入、审判方式改革等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实习内容

  (一)阅卷

  在检察院接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之后,首要的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阅卷,即阅览卷宗,只有通过阅卷,检察机关承办案件人员才能确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办案的程序是否合法,才能审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够罪,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客观性和真实性,是否确实充分等。

  我着手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 寻衅滋事案,基本案情是

  因为此案是我办的第一起案子,尚未入门, 就给了我一本已完结的案子的卷宗,让我作以参考,怎样阅卷,阅卷时应注意哪些,怎样做阅卷笔录,因为这些与后续工作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有直接关系。我就仔仔细细把案卷看了几遍,内心确信对案子已了如指掌,但当 问我几个问题,如公安机关是如何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有无法定量刑情节?我发现自己却一点也答不上来,感到羞愧极了,暗暗决定以后办案要认真、再认真。事后总结,终于知道我能叙说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到归案的整个过程,而对案件的具体情节(往往是定罪量刑的关键环节)却没有清楚掌握,就是因为阅卷时做到了全面了

  解却没有做到重点突破。 告诉我,初学习办案,阅卷应注重:1、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2、构成何罪?公安机关定罪有无不当?3、有无法定量刑情节?带着这三个问题再去阅卷,就会知道如何去做,知道从哪些方面入手,重点是看什么,从而去审查事实有无不清,证据是否不足,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就知道讯问什么,不至于盲目讯问,也顺便节省时间。

  其实阅卷的重点也是阅卷所要达到的目的,以 寻衅滋事案为例,阅卷的目的首先是分析犯罪嫌疑 的行为是否构罪,通过阅卷,可知犯罪嫌疑人 与 被害人素不相识,且在与被害人并未发生纠纷,毫无正当理由, 的情况下击打被害人,造成一名被害人轻伤,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寻衅滋事罪。再看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公安机关定罪也无不当。鉴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可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二)提审

  提审犯罪嫌疑人是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工作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检察机关有监督职能,检察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主要目的是核实公安机关取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否与事实相符,同时对与案件的定罪量刑有密切关系的案情进行查实。实习期间的第一次提审时跟着 去的雁塔区看守所,由于是第一次, 负责讯问,我只负责记录,但在心里对如何提审多少有了点底,以后的提审中我也多次参与讯问。

  其实,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一件需要技巧的活,但由于我参与提审的都是些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确实充分的,犯罪嫌疑人也能够如实交代其作案事实,一般讯问没花多少精力。不过,简单的讯问还是要有点技巧的,这样可以重点突击,节省时间。讯问主要是核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构罪要求,是否具备法定量刑情节,所以讯问时一般从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四个方面入手,然后再从法定量刑情节方面讯问。经过这一番工作,对整个案件作何处理,基本上心里都已有谱了。

  (三)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

  当承办人员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实充分时,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也行将诞生了。审查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只是因各个案件案情及对其的处理结果不同,审查报告便又个个显得与众不同。报告内容主要有九大部分:1、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2、案件侦破简要过程;3、移送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4、审查、复核证据、退查、自行补充证据经过;5、依法审查后认定的事实;6、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7、对证据的分析论证;8、需要说明的问题;9、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根据公安移送的卷宗和检察院的提审工作,再对号入座填写上述内容,在此不作详细论述。

  起诉书代表一起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完成,它代表检察机关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呈现到法院面前,因此,对起诉书的制作要求十分严格,尤其是经依法审查查明的事实部分的写作更是如此,要做到言简意赅,不能太详细,太详细则容易使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抠字眼,钻牛角尖,也不能太简单,要保证整个法庭听到起诉书后,知道被告人所作何事,所犯何罪。

  (三)出庭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员才有资格享受的,所以,对我一个实习生来说,能够单独出庭支持公诉是件很奢侈的事情。但幸运女神眷顾了我,使我享有了这样的机会。实习期间,我有幸跟随 一起出庭参加了一次公诉。在这里,我了解到公、检、法是如何合理分工、相互配合的,公、检、法为一家在此得到充分体现。

  (四)整卷

  整卷其实是最不需要动脑筋的事,但也是最不容易做好的事,它要求认真、认真、再认真;细心、细心、再细心。只要有极度耐心和耐力的人都能将其做好,就如贝贝姐所说:只要你能一次把卷漂亮地整理好,凭这分细心,你就能做好任何一件事。

  (五)其他工作

  主要有:

  1、填写法律文书。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等;

  2、送卷。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卷,送到公安局法制办;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将其案卷送到法院立案庭;

  3、制作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提纲,对需要退补的案件,写清需要公安机关补充的证据;

  4、文印、加盖公章。公章是司法公正的象征,所以必须要盖正才能体现威严。

  三、实习总结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我很荣幸有机会到 检察院作毕业实习,通过一个多月的实践学习,我对检察院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了解检察系统的架构,认识了检察系统各部分的职能运作,也使我真正接触和熟悉到检察人员,尤其是公诉人员的检察工作实务。实习还使我亲身经历了一些法律实务,学到了一些办案经验,这些不仅可以弥补我的实践知识的不足,还增加了一些新知识,对于巩固并检验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积累实际业务经验都很有大帮助的。 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得到以下认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了国家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并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组织、活动原则和行使职权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正是据此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诉科是人民检察院下设的最为重要部门之一,承办对辖区内公安机关和该院内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2、实际法律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它强调事实胜于雄辩,尤其是刑事案件。检察官

  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检察官在开庭前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认真的审查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和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对案件的证据审查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1)是否存在犯罪事实;2)证据是否合法来源;3)证据是否充分;4)各证据之间有没有矛盾之处;5)各证据主要证明什么问题;6)证据之间是否能够形成证据链;7)犯罪的数额是否达到了定罪的要求;8)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个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关于证据的这些工作尤其在审查报告和补充侦查提纲写作中尤能体现。关于证据的搜集,证据的整理,对于证据的把握和运用,以及对于证据链的认识,我相信以后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3、法律监督权是我国检察制度的最大特色。我国是宪政一体化的国家,处于四权分立的状态。立法超然于行政、检察、司法这三权之上,司法并不处于至上的地位,而是受立法的制约。而立法将监督司法的权力赋予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理所当然的拥有监督法官的权力。这里的原因首先在于我国成文法的设计正好为检察机关监督法官提供了可能,法官和检察官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根据事实判断案件,任何人都可以依据成文法判定案件是否实体公正,因此检察机关就有了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给予监督的可能。其次,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吸收了西方国家当事人主义的合理成分,庭审模式开始向当事人主义模式转变,但是我国只是部分地借鉴了当事人主义的做法,公诉机构在法庭上不仅代表控诉一方而且还是法律的监督者,监督这个审判活动的进行。这种诉讼模式并没有将法官置于超然于检察官之上的地位,也为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可能。

  4、跟随检察官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也是我在实习期间经常做的工作。提审不是随便问问就可以查清犯罪事实真相,也是有方法和技巧的,尤其是对那些多次被捕的惯犯,他们都或多或少具备反侦查的能力,极难从他的供述中得出真相,只有通过巧妙的运用证据逐步凿穿他的谎言,才能使犯罪嫌疑人伏法;如果是同伙作案,同时也不能让他们知道各犯罪嫌疑人之间谁说了什么,不然的话就容易会造成串供。

  5、法律文书,如告知、讨论笔录、审查报告、证据提纲、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的写作。我在实习期间有跟着老师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审查报告的重点在于审查清楚法律事实和证据事实。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公诉意见书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公诉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公诉意见书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公诉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公诉意见书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公讼主张的机会。因此,法律文书的重点应该要是有所侧重地清晰表达。我还学习了文件、告知、卷宗档案的制作,认识到法律工作的严肃与严谨。

  6、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就如学校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在这将近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检察院的神圣职责,尽管我们我们接触了不是很多的东西,却真正系统地了解了检察工作和对待检察工作的那份严谨。实习已经结束了,但我相信不管以后我是否从事检察工作,这期间的实习所得都将是我人生中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它让我明白了要踏踏实实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它也带给我许多信心,让我认识到:只要认真肯干,虚心好学,就没有做不好的事。

  最后由衷地感谢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对我这样一名普通实习生的支持和周到细致的安排,感谢我的指导老师!

  最后就用那句我们牢记于心的话语结束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在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4

  XX年1月16日——XX年2月8日期间我在xx县人民检察院实习这期间我学会了很多常识性和事务性的知识,增长了知识和经验;和犯罪分子进行了交流,了解了其中一些人的狡猾和一些人的无奈;更深刻的体会到法律程序的严格性和必然性。

  说起来也很丢人,学法律两年了,不知道抓捕人还需要检察院的批准,学了一大堆的法律条文,总觉的自己学了很多东西,其实一到工作的岗位上什么都不会,能判断是什么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第一步,还必须准备写大堆的材料,逮捕意见书,逮捕登记卡,每月报表,逮捕书,检察院认为要提请批捕公安局没有提请批捕的要询问批捕理由,检察院认为不该提请批捕的公安局在押的要求说明批捕理由。

  实习第一天,为了不迟到给别人留下好影响我起了个大早,上路,注册,报道,检查长问我要选择什么科室的时候我说不知道因我真的不知道检察院有什么科室以及各科室是干什么的。最终被安排在了xx县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也就是以前的批捕科。我跟着才检察长认识了肖科长、张明住检察长和张辉几个志愿者。第一天的工作,科长让我自己看着学,看看案卷,一整天下来所有没有装订的没装订的只要是在办公室的案卷都被我看完了。发现xx县XX年死了很多人,不是杀人就是故意伤害、不是抢劫就是xx、不是盗窃就是赌博、案由一个比一个离奇,一个比一个可笑,一个比一个没道理,但我想大部分是真的,于是形成了检查院有鬼的理论,晚上渴的要死就是不敢一个人来办公室喝水。第二天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并进行装订,在学校时也学习过档案整理,但着实不知道从哪里下手,都说档案整理十个枯燥的事情,但“新官上任三把火”,检察长说这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性质有点像后勤,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目录表、审查逮捕提请书,审查逮捕登记卡,案件线索登记表,审查逮捕意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案卷依目录的顺序按照a4纸的大小排好顺序,打好页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装订要拿电钻打孔,线也有自己独特的穿法,觉得人很聪明)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将案件基本信息输入电脑存档,准备移送市人民检察院。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就是一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而且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边整理边看,我发现在这些提请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动机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因为前妻不让其看孩子便将前妻娘家人全杀了;在整理卷宗过程中,我也对对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实习的第二天就在埋头苦干悄然而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二天,很是成功。

  我实习的地方是县检察院,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收获无疑是巨大的。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无数次感觉自己犯下的错误可笑,不过最丢人的是一个盗窃案审查逮捕案件我拿蔡检办公室让签字,蔡检问我犯罪嫌疑人哪里人我说不知道我去拿材料看,蔡让我喊肖科长去他办公室,后来张明大哥说是该找肖科长签字的不是蔡检,才知道自己错的有点离谱。无数次向助检查官,志愿者们请教我遇到的问题,小到复印机打印机怎么用,怎么给复印机打印机装纸,公章怎么盖以及该盖到什么地方(有日期和中分的地方)也无数次抱怨重复的工作,无数次欣喜自己收获到的知识,感受是很多的,但是我不愿意空谈体会,20多天的实习生活不是每时每刻都有做不完的工作,比如指导道老师不在的时候我就不知道要干什么,因为怕干错了就成倒忙了。但只要公安局送来了案卷,我能自己独立完成提请逮捕登记卡和审查逮捕意见书,(内容差不多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发案、立案、破案的经过;公安认定的事实;(二)、证实这一事实的证据:证据一:案件来源、证据二:被害人陈述、证据三:1、辨认笔录(详见复印件)。2、当场盘问,检查笔录(详见复印件)3讯问笔录(详见复印件)、证据六:其他证据1、到案说明(详见复印件)。2、户籍证明(详见复印件)、证据七:犯罪嫌疑人供。四、处理意见:最后承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上意见)在科长和检察长批准逮捕后能填写逮捕意见书,跟公安机关要回回执,填提供法庭意见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会自己编织目录复印各种证据完成案卷的装订。

  我刚去检察院不久,由于控申科的志愿工作人员请假回家,反贪局又拘留了四五个贪污犯罪嫌疑人,每天大家都要轮流看守,又是年末各科的工作都很忙,所以我在实习过程中,有时也在控申科值班解答来访人员的问题。一部分人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要求上诉,一部分人要求检察院公诉,很大部分人是找错机关了,该找公安机关,法院,或民政部门的案件都被当事人找到检察院来了。检察院各部门也相互推辞,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来访案件能不受理就不受理,但我每次都会耐心的给他们说,实在不会的我就带他们去长各科检察长。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从侦监科学到审查逮捕程序要求大概为: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认为证据存有疑问的,可以复核有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必要时可以派人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审查下列案件应该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主要包括: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需要确认的,有无逮捕必要需要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主要问题的供述前后矛盾或者违背常理的,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重大矛盾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等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该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其供述辩解。未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应该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建议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侦查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做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

  这次实习,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好的不好的又有,把理论和时间结合了起来,也开始更深刻的思考一些现象。要求自己以后在司法从业中要公正严明,为百姓办实事。

在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5

  我按照学校的要求,与20xx年9月23日—20xx年11月20日,我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用到具体案件中,从而对课本上的东西理解得更深刻,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了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相关职能,对社会基层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一、实习概况

  我在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两个月,实习的过程中,在科长及几位叔叔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虽顺利完成了每一项任务,收获颇丰,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在检察院,我被分配到了控告申诉科,这是检察院最基层的部门,可是说是窗口,大多数案子都是从这里开始的。这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并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或初查,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依法复查由本院管辖的申诉案件并负责抗诉和出庭工作,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负责实施保护、奖励举报人等等。期间,我们接待了很多来举报、申诉的群众。对于属于检察院管理的案件进行了登记、分流;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案件,根据所学知识给予一定的解释和回答,再告知其应该找的有关部门。例如:一个老人敲开了控申科的门,说要申诉。他的两个儿子占了他的房子,致使老人有家不能回,有病无人管,现在住在女儿家中。老二媳妇还扣下了老人的一些生活用品,并扬言要养老也可以,但要老人跟老大断绝父子关系(老大和老二之间有过节),这让老人忍无可忍。以前曾因赡养纠纷诉至法院过,判决两儿子轮流赡养老人,可至今未能实现。老人很可怜,但此事不属于控申科的管辖范围,所以我们不能对此加以干涉,安慰了老人之后,我们建议老人到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举报控申科的工作繁杂又是规范化的,不能凭个人任意发挥。在这过程中我学会了登录检察院个人系统处理文件,虽然操作程序开始时有一定难度,烦而杂,但慢慢熟悉之后我也懂得如何快速处理了,这是一个尝试的结果。待领导把文件批示下来后,就需要我进行分类处理,包括举报和控申的材料,打印登记表并分类整理储存,在系统上建立一张又一张的登记表和移送函然后填写相关信息,分流到本院的还需要打印移送函加上盖章然后移送,交到基层院的需要更多的操作:区分寄信的信封样式和大小,信封太多,寄信的信封有一定的要求,不能随意,区分之后要在信封上打印寄信的地址;区分寄信地址然后分别整理要寄出的信件,里边要附上检察院的小信件,小信件也要区分举报和控申的以及附上盖章;待整理好之后要登记寄出的信件编号以待日后存查;如果有人大的红头文件的话还要复印与登记表一起储存,不得遗失。在月末,需要对本月的登记情况做一个汇总即做报表。虽然不需要像专业会计那样一步一步地计算,但也需要一丝不苟,填写登记卡,有举报和控申的,然后再按照已有程序操作,完成报表的制作,移交领导签字移交办公室审核。这才算完成工作了。

  这次在人民检察院的实习生活,我受益匪浅。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提高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认知能力。

  二、思想及业务收获

  每个星期的实习,我都会有一点出奇的收获。不知道其他同学有没有同感。我所在的控告申诉科是人民检察院的窗口,又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来信来访者举报和申诉的第一站,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同时与本院其他部门以及基层检察院保持密切联系,以配合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完成。所以,举报控申科在检察院担任重要角色,不可或缺。控申科做到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处理集体访、告急访是政法机关的头等大事,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控申工作岗位上,科长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控申工作是扇窗,使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连得更紧了。

  在接访室,我们看到前来为维护公平正义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群众,他们对法律怀着崇高的敬意,希望法律能为他们排忧解难、能给他们最满意的答复。我们不能为他们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只是实习生,没没有实际操作能力,但在与他们交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老百姓对法律是信任的,他们只希望法律是公正的,但就有一些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运用不当造成老百姓的权益得不到维护、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社会秩序还是如此混乱,和谐社会更是遥遥无期,他们气愤、失望地来到检察院,寄希望于检察院,希望法律的运用能还他们公道。法律是理性的,是以人为本的,但法律又是死的,只是文字表示而已,能不能很好地贯彻,让法律变成活的,关键在于运用法律的人。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在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6

  在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度过了我三个星期的实习时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说,了解了审查起诉部门的工作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学会了写一些地难度的审查报告,意见书,起诉书等等文书;学会了整理卷宗等等。而在老师们讨论案例的时候,我也能从中受益匪浅,我记得,在工作期间就讨论过这么一个案例,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听到这个名字,就不由得让人肃然起敬,一想到自己将来会来这里工作就激动不已,虽然只有三个星期,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感触了很多。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由提供!

  实习一周时间的时候,我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我第一周的感触:在这一周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是办案所需要的,更多的是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无论是办案技巧,还是人情世故。除此之外,也让我进一步地认识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一个人什么事情都能做,就是不能犯法,一旦你初到了法律那根高压线,无论你的身份有多么特殊,你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第二周,我又习惯性地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这一周的感触:其实,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检察院的工作并不是之前像别人说的那样轻松,事实上,每天都有干不完的事情,写审查报告,起诉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整理卷宗,装订卷宗等等,再加上作为实习生,每天任何一个老师一有机会都会让我去帮忙做事,而自己又不能拒绝,虽然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有时候也让我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不过还好,过星期的时候可以调整一下,好好总结一下近期的人与事。

  实习结束以后,我想了更多:在那里,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自己原来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所以我必须把每个人都当作自己的老师,不耻下问,这样才能学到知识。实习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已经让我受益匪浅,终身难忘,在这期间,我才感到了自己的知识是那么贫乏,而之前在学校还浑然不知,整天抱着六十分万岁的态度,轻松度日,一点都不重视学习,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而学到的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知识,却还用不到实际生活中去,也就是不能把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又或者说,理论与实际相差很大,我却并不知道办案的惯例,还有办案技巧等等,这些尴尬的情况都让我深深地认识到,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还需要实践经验。

  经过这次实习,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成熟了很多,不仅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除此之外,这次实习也给了我继续学习,深造的很大的动力。

在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7

  学校行政与团委共同策划组织在xx年7月xx日-8月xx日,为把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为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深自己对社会的了解,对中国法律体制的认识,我们一行7人到xx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习,我所实习所在科目是检察院公诉科。

  我们是七月xx号去的,到八月xx号结束。在公诉科的实习项目包括:查看卷宗、写阅卷笔录、制作讨论表、讯问犯罪嫌疑人、参加公诉科讨论会、写起诉意见书等。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现实中的法律,在检察院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受益匪浅。

  第一,学到是如何写阅卷笔录。再公诉科的基本任务就是写阅卷笔录,每当有新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来,都要经过公诉科审查。

  首先,阅卷笔录的第一步就是要阅卷,要初步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对于证据不足,证据来源不合法等的案件应该退回原侦查机关或是检察院自行侦查。

  其次,如果案件确实没有退回必要,则要重新仔细阅读卷宗,开始写阅卷笔录。阅卷笔录要求目录清楚,文书卷、证据卷的内容要概括清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犯罪过程中的行动要写清楚,标注页码以便在法庭上可以快速查阅到次内容在卷宗的具体位置,支持公诉。

  最后,在阅卷的同时要找出该案件要被提出来在公诉科会议上讨论的问题,写好讨论表。在讨论表中要注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累犯、是否是未成年人。

  第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写完阅卷笔录,对案件有基本了解后,就可以随该案件负责人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向当事人表明身份。然后开始针对案件中影响量刑等的重要问题要求犯罪嫌疑人再次供述,以便核对公安机关笔录。讯问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案件中有疑点的问题,例如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问题,盗窃案件中的赃物种类数量问题等。

  第三,参加公诉科讨论会议。讨论会议就是对案件中有争议的问题提出来让所有公诉人员一起讨论以便决定是否起诉。在讨论会中我学到二点:

  其一,对于只有受害人陈述,没有被追回,而犯罪嫌疑人也没有供述的“赃物”,不纳入盗窃罪的财物损失范围内,这是尊重证据,尊重法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的要求。

  其二,一罪与数罪。在一个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同时犯有数个罪名,这时候就要根据法律规定,按“择一重罪”原则处理,当然某些特殊罪名要求数罪并罚的按照规定。通过讨论无异议的案件就要被移送起诉到人民法院了。

  第四,写起诉意见书。对于已经审查终结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就要写起诉意见书了。起诉意见书要写清楚被告人的基本背资料,尤其是是否成年的问题,正文是描述犯罪经过事实以及证据。最后要写清楚被告人是否累犯,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表明检察院的态度:从轻、从重的问题。

  第五,关于言词证据的证明能力问题。言词证据是指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它包括法律上规定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及鉴定结论。言词证据往往生动、形象、内容丰富,能够直接证明有关案件的事实以及犯罪动机、过程等。但是,同时它的真实性受到提供证据证据的人自身道德素质、外界的影响以及感知能力、判断能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的限制,因此,它们又具有不稳定性,不确定性。

  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很难佐证其言词是否属实。如果检察院仅凭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而提起诉讼,很可能陷入不利局面。一旦被害人或被告人翻供,不承认以前说过的话,那么定罪所依赖的言词证据就失去了其作为证据的价值,检察院就可能处于败诉的地位。

  但是依个人观点来说,比如一些年代久远的****案(时隔2、3年。。。),找不到其他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缺有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且其陈述和供述十分吻合,如果检察院因为担心败诉而不提起诉讼,放纵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那么刑法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目的就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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