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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实习报告

时间:2022-08-22 17:24:28 法院 我要投稿

在法院实习报告4篇

  在当下社会,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在法院实习报告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法院实习报告4篇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1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不用说实习一个月,就算实习一年半载都还远远不够。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习的却是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要在此感谢学校和法院为我提供了这次实习机会。它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受益我的整个生涯。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2

  半个月的实习,还是有收获的,对法院的程序多少有些了解,和同事也渐渐熟络起来,终于知道学生这个身份多让人羡慕。

  法院这么复杂的地方,这么短的时间我也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深刻地认识,而表象往往给人误导,好像沉默是最明智的办法。

  胡哥他们对我一直很客气,这种客气甚至被我理解为排斥和不信任。他和西子、刘亭之间就很随意,工作气氛也很欢快,对比之下,我就很孤单,当然这可能是新人必经的阶段。不过跟性格有关,也有例外。

  今天上午,矮个子男子到排期组,询问我的基本情况,他说起在北京上大学时和同学一起骑车回广州的经历,途中路过邯郸,邯郸小妹妹在他记忆里留下的感动。可惜在要走的这天,才知道,这个调侃说要和我合伙开日本料理店,个子矮矮不留岁月痕迹的'人,大家叫他九爷。中午胡哥请我们吃饭,一起的还有保全组的陈家欢(我也是今天才知道他的名字)。他说:“你怎么这么害羞啊。我们这么长时间了还没说过话。”我也很不好意思,谁让我是慢热型的呢?其实我觉得他们对我还是挺友好的,于是有点讨厌自己,如果我主动一点,多和他们交流,也许实习期间就不会那么苦恼了。

  不过也不能太苛求自己,回来的路上,两位老师说的话很贴心:我们主要是了解一下法院的程序,至于以后社会上的应酬可以工作以后慢慢学。他们之间看来很轻松的话题又不适合我们谈及,所以只要干好交付的任务就足够了。就这样,对实务工作只有了一点表面印象,对周围的人还来不及品评的时候,在福田法院的实习就已经结束了。现在的心情好象刚考完试,一下子轻松很多,再也不用一大早就离开温暖的被窝,晃晃悠悠挤公车,再也不用担心周末一闪即逝,可以看看电影听听讲座,享受20xx年最后的怡然自得。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3

  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做的一切帮助和努力,感谢你们在我短短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给我的建议、鼓励、耐心、支持和包容,让我更加摆正对自己位置的认识,让我更加清楚以后应该努力的方向,让我了解法院工作的相关程序,让我知道法院工作的繁忙和不易,让我清楚了身为一个法学人应该有的严谨态度。今后,我将运用在这里学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不断前进!谢谢你们,谢谢各位!

  20xx年7月,我来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身为一名大一的学生,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基本法律知识是极为单薄的,用本院丁院长的话来说,就是还没有进入角色中。所以,在进行实习前,我是十分担心的。但是当我在见到指导老师民事法庭二号审判庭的陈锡庆陈法官,和她的书记员彭丹丹姐姐以后,我就发现的担心是多余的。她们平易近人,对待我们实习生非常的有耐心,能够包容我时不时犯的各种错误,让我感觉到无比的亲切与放松。我所实习的法庭是民事法庭二号审判庭,工作主要是辅助书记员的工作。书记员主要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完成审判和执行中的辅助性工作。我在书记员的指导下,取得了从一个案子要看着装订顺序的文件来整理半天,到现在基本在半小时内能独立整理的进步。民商事一审案件正卷排列顺序如下: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管理信息表

  (4)起诉书或口诉笔录

  (5)反诉书

  (6)受理案件通知书

  (7)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预收诉讼费收据,缓交诉讼费手续(如预收收据已经更换结算收据,则此处不放)

  (8)追加当事人申请及附件、参加诉讼通知书

  (9)应诉通知书

  (10)答辩状

  (11)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管辖权异议材料(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及送达回证、上诉等材料)

  (13)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申请及本院裁定

  (14)举证通知书

  (15)举证材料(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排列,各方材料按举证时间排列,各方材料前的举证目录应详尽注明原件或复印件)

  (16)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鉴定、证人出庭作证、证据交换、放弃调查取证、合并审理等申请书,按时间顺序排列)

  (17)询问笔录(含送达诉状副本、选择鉴定单位、证据交换、谈话、告知合并审理、告知转换程序等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18)法院调查的材料(韩调查笔录及法院调取的证据)

  (19)评估、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鉴定书等)

  (20)调解协议及有关调解材料

  (21)转换程序通知书

  (22)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3)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通知书

  (24)开庭通知、传票、出庭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

  (25)开庭审判笔录及代理词

  (26)撤诉申请及有关材料

  (27)案件结案审批表(口头裁定准予撤诉案件使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8)宣判笔录,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笔录

  (29)送达裁判文书公告

  (30)缴纳诉讼费或免费手续(结算票据、当事人收据、减免报批材料)

  (31)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

  (32)送达回证材料(含邮寄回执,按时间顺序排列)

  (33)上诉案件移送函

  (34)上级法院退卷函

  (3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36)证物处理手续

  (37)执行手续材料

  (38)司法建议书

  (39)其他材料

  (40)监督卡

  (41)备考表

  (42)证物袋

  (43)卷底。

  在看似简单的条条框框中,我依然发现有很多法律文书时我从未接触的到的。于是我利用实习的空闲时间,通过请教各位法官和书记员或者上网查询等方式,知道不少有关法律文书的小知识:

  1、起诉书正卷是留下来归档的,有副本则说明没有送达给被告;

  2、第三人是原被告的诉讼已经开始,且尚未终结为条件与本案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人;

  3、发给原告的法律文书有以下几种:受理案件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风险提示书,办案作风监督卡;

  4、发给被告的法律文书有以下几种: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风险提示书,办案作风监督卡;

  5、答辩状是对起诉内容中的相关诉讼请求的说明;

  6、若有多个原告,按第一二原告顺序,将其身份证明放在一起,再将其按顺序授权委托书放在一起。律师需要事务所函,公民代理需要身份证;

  7、企业的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法律效力相同,正本是用来悬挂在营业场所的,副本是方便携带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人证明;

  8、裁定书的种类:管辖权异议、保全裁定、撤诉裁定;

  9、证据材料原告提交时要提交两份,法院负责给被告一份,并且要有证据目录。证据交换,要求双方当事人分别提交两份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入卷,别一份送达对方当事人,并制作证据交换笔录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证据交换的同时,如可以确定安排开庭时间,可以直接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如不能确定待确定开庭时间后另行通知当事人并邮寄开庭传票;

  10、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人证言;

  11、转换程序通知书是将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简易程序为独任法庭,只需要一名法官即可审理案件;普通程序一般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或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通知书是送给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是可以报考的。副卷中,若是有合议庭,要有合议庭笔录;

  12、同一级的其他法院的案件移送函,放置在开庭传票之前。有些在开庭之前被调解,没有开庭不需要开庭公告;

  13、出庭通知书是给委托代理人的,不是给原被告的;

  14、案件陈述同于代理词。所有的在庭审笔录上的人都要在每一页签字(法官、陪审员、书记员、到庭当事人及代理人),合议庭笔录上应有该合议庭所有三名法官或陪审员的签名;

  15、案件结案审批表(口头裁定准予撤诉案件使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不会同时出现。有判决书才有宣判笔录;

  16、一般为庭后调解或当庭调解,但调解协议在庭审笔录之前。谈话一般为更换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

  17、减免报批材料:免交申请书+救助证明+司法救助决定书+收据;

  18、司法建议书有法律效力。

  在我看来,整理卷宗最难的部分不是庭前准备的各种材料,不是文件送达,也不是编页码、写目录、装订卷宗,而是案情复杂案子中证据的整理。我整理的一个案子就给我极深的印象。双方当事人都提交了两次证据,证据内容极多,且有缺页少页、重复举证的现象,顺序极为混乱,以至于后来书记员姐姐找了两遍证据材料,补印了一页纸才使证据完整。还有证据材料有庭前举证顺序和后来的当庭提交证据顺序不一致的现象,还有证据材料两次举证时后者的证据目录用前者的材料却是不一样的顺序。这些看是简单的细节,但实际工作中却来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必需要严谨认真地去使证据完善。

  指导我的书记员教给了我很多法院有关的工作,除了卷宗的整理,还有开庭时间的计划、庭前法律文书的打印、庭审笔录的准备,协助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和办理诉讼保全手续,对民事诉讼程序作了较深入及系统的了解。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电话通知被告携带证件(如被告是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如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单位,要求前来领取应诉材料的人携带并向法院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来院领取应诉材料(应诉材料包括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并要求被告签署送达回证及地址确认书。如电话通知不到,可先后采取邮寄、亲自到当事人住所地或委托外地法院送达及公告的方式送达。(如在送达应诉材料时忘记收取委托手续或当事人身份证明,可在证据交换时要求当事人补交);

  2、安排开庭时间并送达开庭传票。(一般先打电话给双方当事人口头告知开庭时间及地点并通知当事人法院会将传票邮寄送达请注意查收,如某方当事人确有事在法院安排的开庭时间不能到达,我们可以协调一下双方时间以确定一个双方都能到达的时间,之后再邮寄开庭传票邮寄地址按照当事人地址确认书写,如无地址确认书一般需当事人来院领取);

  3、打开庭笔录头。第一部分录入开庭笔录中原告事实理由与诉讼请求部分,如有答辩状应将被告答辩内容也事先打入笔录;第二部分参照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录入原被告证据及证明内容,如无证明内容则只录入证据名称即可;

  4、旁听庭审过程,了解庭审过程与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流程。

  书记员在开庭之前就已经打好庭审笔录的框架,在开庭的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在适当的位置记录庭审过程;开庭审理流程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

  (7)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5、复印相关法律文书,并盖院章。复印法律判决书时,要比上面的委托代理人数量多两份,一份留着上诉,一份留在卷宗中。正卷中,要有院章;副卷中,不需要,但要有发文稿纸。院章要压年月日,大部分文字在年月日上方;

  6、协助法官进行诉讼保全手续。对于银行账户的冻结,需要到银行的对公会计处,进行冻结;对于需要其他单位协助的冻结,要去相应的单位进行冻结。

  这些要求看着仅仅是些条条框框,照做就可以了,但在我们真正做的时候曾需要千万般小心。法院对归档工作要求很严,有时候一点错误就必须重新写重新做。这个整卷工作折磨了我们大多数时间,不过到最后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彻底的掌握了,在其中走了很多弯路,只有自己才知道。

  这些工作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就是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联系。我一开始不敢和他们打电话,因为怕自己不知道怎么回答别人的问题。进过注意听书记员姐姐打电话的技巧,和我本身的几次打电话交流经验后,我慢慢也知道怎么回答一些常见问题了,也慢慢的知

  道一些交流的技巧了,也会区分哪些当事人是敷衍,哪些是确实不懂了,针对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办法。虽然有部分人对法律的工作表示不理解和抵触,但大部分当事人和律师都是比较理解和尊重法官的。其实我觉得法官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但是却对每个案子都是非常认真地去面对的。我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法院的工作,支持理解他们,而不是一味的说法院的不是。

  很感激这次实习,我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它我更深刻的体会到自己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能力,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情况是复杂多变的,不是书本上所能够囊括的,所谓实践出真知,在法院的一个月我学到的做事的态度、与人沟通的技巧是我宝贵的财富,远远超过书本所能教的。

  态度决定命运,你怎么对待实习,就决定了你在实习中能学到多少东西。我相信,未来的路还有很长,我要继续努力!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4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法官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通过两个多月的实习,获得了一些初浅的体会。进法院后,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是很有利的,因为民一庭是整个法院里案子最多的庭。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在民一庭实习的两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整理卷宗几十份,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2、旁听案件。县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庭审的临时记录。在庭里的书记员的指导下,我在庭审过程中试着做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曾帮办公室的法官草拟了几份民事裁定书,写过两分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情况,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诉的理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一位姓龙的法官到县城周边区域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在法院里呆了几个月,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一般需要公告送达的或者涉及财产的稍微复杂的离婚案件都由民一庭受理。法院对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一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的等等这些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亲属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案件增长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赔数额高,原告胜诉率高,获赔数额相对较少,精神损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损害赔偿一万元。三是车辆及人员的流动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比较难,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增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审理周期相对较长。四是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赔偿执行不到位现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大多是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或双方就赔偿额度未达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情况,这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司法权威。

  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如果经历也是一种积累,那么这两个多月来无疑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说的是: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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