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实习报告网>单位>法院>

在法院实习报告

时间:2021-12-17 08:16:50 法院 我要投稿

关于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合集10篇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在法院实习报告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合集10篇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1

  实习时间:20xx年2月18日---20xx年3月18日

  实习地点:xx市人民法院

  实习单位和部门:xx市人民法院民三庭

  实习内容:整理卷宗,登记案件信息表,做庭审笔录,拟写审理报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实习过程与体会

  20xx年2月18日到3月18日我在xx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虽说是短短一个月的实习但是却让我感受颇多。

  我被分在了民三庭,民三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以及其他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和一些琐碎的工作,比如:整理卷宗,登记案件信息表,做庭审笔录,拟写审理报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整理卷宗是从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内容,它看似简单其实不然。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它不仅要遵循一定的顺序,同时还要掌握整理的技巧。在整理过程中需要把案件的情况写清楚,这也是一个不能马虎的环节,稍有差错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写我都十分认真,填写完成后都会让书记员帮我检查并指出错误。刚开始我也很慌乱,翻过来翻过去,自己都有些乱了,但这是熟能生巧的活,干得多了也就熟练了。在书记员的指导下我基本上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为书记员减轻了一部分的负担,当然这也极好的训练了我的耐心与毅力。看着一份份卷宗的完成我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基层法院的案件比较多所以经常有旁听的机会,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了审理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这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双赢同时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这一点就对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扎实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参加了几次庭审,对于庭审过程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平常只是局限于书本的知识并没有真正触及庭审,即使是模拟开庭也始终不能与真正的庭审相提并论,这让我从抽象的理论真正与实践得到了结合,很受启发。

  做庭审笔录是一项比较艰巨的工作,也是对我的一个考验。庭长为了锻炼我,让我从最简单的做起,记录离婚案件。离婚案件的三要素,婚姻关系,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刚上手时很是紧张,害怕跟不上庭审的进度,可是庭长对我很照顾,看我没记完就会等等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庭审笔录,虽然困难点但是还是很欣慰的。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庭后我找到庭长为我指导,我知道了自己的最大的缺点是理论功底欠缺还有就是缺乏锻炼。有了这次经验我也敢于挑重担了,开始记录一些交通肇事的案件,对于其中的法言法语我不是很了解,所以只能课下做功课,了解相关的法条,加强自己的理论基础。最让我感到难忘的是庭长让我拟写判决书,刚刚参加的庭审就派上用场了,庭长告诉我写判决书应该注意的事项并给了我几份模板让我参照。前边的都是固定的格式,需要发挥的是: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这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据,必须谨慎措辞,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写完以后我交给庭长,庭长仔细阅读后给我指出了不足之处,并给我讲了写判决书的精华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审理报告也是如此,这次庭长只是给了我一份模板让我自己琢磨,我按照模板依猫画虎地写,有了写判决书的经历再写审理报告不再感觉那么棘手。虽然两者不能全盘套用,但是毕竟有相似之处,对于文字措辞我也有所把握。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写完了审理报告,交给庭长,他说有些进步,这对于我来说是极大地鼓励。拟写判决书、审理报告,其中有些门道是可以被看穿的,既要简练得当又要有理有据,当然这也不是一日之功就能练就的。

  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为一个实习生,我们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没人谁会去督促你该怎么样做,只能靠自己在细小的工作上积累经验。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学会了许多法言法语,结实了许多法官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在法院不仅能学到专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更让我知道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都说走法律行业是条不归路,但我想中国法律界的春天也即将到来,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也在不断前进,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国的法律界就会有更高水平的发展。

  问题与不足

  当然在实习中我也看到了自身存在很多问题,不仅需要在理论上更加扎实地探索而且还要在实践中不断熟练积累经验。由于理论与实际脱节,更多的是需要我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我会慢慢成熟起来。同样,我也发现了法院存在的问题。

  1. 庭审有些走过场。在旁听中发现有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符合简易程序的规定但是法庭却没有适用简易程序,仍然走的是普通程序。如此看来这对于司法资源是一种严重的浪费而且对于当事人也是不利的,因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不同的,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可以更快地解决争议,减少一些损失。

  2.久调不决问题严重。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如今法院大力倡导调解优先,于是出现了久调不决的现象,更有的法院还给法官下达调解率,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业绩。所以法官对案件,不愿意判决,愿意当事人撤诉或调解结案,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久拖不决。

  3.现有的法官素质仍有欠缺。如今在庭审一线工作的不乏一些退伍军人,他们本身法律素养不高,并非科本出身,对于法律的理解仍旧存在偏差,更多的是凭借经验。那么想更好地驾驭法庭也有一定的困难,当然这对于经济发展后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挑战。我们不可否认他们的功绩但是对于他们法律水平的提高仍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

  4.执行问题仍然很难。在实习期间目睹了许多案子有了判决却仍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我也咨询了许多法官,与他们交流中我发现这是一个一直存在的问题---执行难。究其原因,并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法官的职业素质当然也有当事人自己法律素养的欠缺。判决书是法官基于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想要真正让当事人获得实惠就要依靠执行工作,可是执行工作却仍是令人堪忧…

  对于以上问题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见:

  1.法庭应当严格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要求来审理案件,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对于法庭没有按照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使用。只有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才能保证判决的权威性与正确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2.法院应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方针,不能久调不决,取消法院把调解率作为评优指标的一个方面。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进行协商,充分表达其真实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的作用。这样才能保证当事人权利的同时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3. 法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对于法官队伍的建设可以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加强法官的学历教育,提升法官学历层次,组织法官参加各种培训,进行岗位练兵,提高职业技能。

  4. 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应该建立高素质的执行队伍。如今对于执行人员提出来更高水平的要求,不仅要能吃苦耐劳,更要有智有勇。执行员的选任应当通过法定的任命程序,同时对执行人员要及时地、不断地进行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只有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执行难才有希望得以解决。

  成绩与收获

  在法院的实习使我懂得了许多,作为一个将要从事法律行业的人,首先要具备最基本的素质---认真。不论是整理卷宗还是写判决书,都是马虎不得的,否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对于司法资源也是一种浪费。在这期间,在庭长和书记员的指导下我能够独立的进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记录庭审笔录,拟写判决书等。小活也是能锻炼人的,在整理的过程中也逐渐培养了我的耐心与毅力。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只有具备了扎实的法律功底才能将案件分析清楚,从而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而非单纯的靠经验。在实习期间,我觉得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强,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让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让我体会到了一个庭就是一个家庭,大家互相帮助共同将案件做好。实习生活对我有很大的影响,改变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维,我想我会受益一生的。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2

  一、实习时间

  20××年2月15日至20××年5月15日

  二、实习单位

  山东省xx法院

  三、实习意图

  任何理论常识,毕竟都要经过实践的查验。从考研起算,系统学习法令常识已有近三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令根底常识进一步厚实、理论水平也有显着前进,可是关于实务触摸甚少,所学理论常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缺乏,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前进。经过参与实习开阔视界,处理好校园教育与社会实践的联络,以理论为根底,经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常识相结合,以期到达前进法令本质和实务水平的意图。

  四、实习内容

  我的专业方向是刑法学,本次实习,我被组织在山东省**法院刑事审判庭,首要的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习期间,我实践了解了许多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进程,对法令的实践运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在实习中我的首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详细作业内容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与案子合议、收拾装订檀卷、参与二审开庭、书写法令文书等。这一系列的作业让我感触颇深,开阔了视界,收成了许多讲义上没有的常识。

  首要,翻阅和收拾檀卷。檀卷收拾作业具有重要含义,每个审结的案子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端收拾的时分比较陌生,时有过失,后来经过向书记员讨教,我很好地把握了整个卷宗收拾和装订进程,能够独立完结檀卷装订作业。

  收拾檀卷也为我供给了触摸各类案子的时机,当我细心查阅和收拾浓缩了多方作业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子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定的详细作业程序,并从中领会到案子审理的底子思路。每个案子审理完结后的退卷作业和向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子资料,又让我对二审案子的整个审理进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与案子旁听。在实习期间,每次开庭我都会坐在旁听席,细心旁听、记载。在旁听进程中,我感触到了审判人员公平、中立的审案情绪,以及公诉人和辩解人剧烈的争辩。庄重的法庭、严厉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令的严厉和公平。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提问中,能领会到审判人员关于整个案子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子现实。而在公诉人和辩解人的争辩中,我又能了解到案子争议的焦点。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子庭审的整个进程有了愈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单调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详细,回忆深化。

  最终,书写法令文书。其间以记载合议庭笔录为主。做笔录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还要求具有适当好的概括和判断才干,要恶贯满盈合议的要点,精确地运用法令专业术语,从某种含义上讲也是对自己理论常识的查验。经过记载合议庭笔录,我了解到主审法官关于案子的处理定见,以及相关审判人员的主张,有些重要的案子还会让庭长参与合议,这些都是做出最终公平、合法的判定所必不行少的前提条件。

  法令文书不只格局要标准,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书写判定书的进程中要查阅一审供给的卷宗、二审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公诉人定见书、辩解人辩解词等资料,在全体上把握案子的现实和案情要害,针对被告和辩解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充沛合理的驳回或许关于那些现实不清,根据缺乏的案子阐明理由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尽管在校期间现已学习了法令文书的写作,对法令文书也有了必定的了解,可是在写判定书的进程中,我殷切地感触到法令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常识是不行的,必定要多进行实务训练。

  五、实习之我见

  (一)对法院作业有了愈加直观深化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知道仅限于书本常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形象比较含糊并且带有显着的形式性。实在触摸之后才发现实践的法院作业跟幻想的相差巨大。

  1、法院作业的重要性。法院作业直接联络社会公平正义的完结。在刑庭实习,触摸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子,每一个案子的处理都联络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子都需求以公平客观的心态对待,保证受害人利益得到实在保证,被告人得到应有赏罚,正义得到蔓延。

  2、法院作业的复杂性和谨慎性。在实习进程中,触摸到的案子跟书本上学的事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事例都是经过重复推敲挑选、确认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可是实践中的事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子现实具有许多含糊之处,并且还有许多其他的要素需求考虑,每个案子都需求法官消耗许多的汗水重复推敲、酌量,有的乃至经过数次合议仍不能到达一致定见。在这种状况下,并不是简略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答应保存少数人定见,并随合议笔录总共提交审判委员会确认。

  3、法官作业的艰苦。实在的法官作业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作业实属不易。不只需面临案子两边的两层压力,还要抵挡来自不同方面的撮合引诱。每个案子,法官们都会尽心调停,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极限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必定的宽恕;每个案子,法官们都会重复酌量,以求客观公平;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组织、紧凑高效。可是法官们的尽力却常常得不到了解。实习期间,常常遇到大众上访、默坐,乃至冲击法院,法官的作业环境需求愈加实在的保证。

  (二)法令遍及的重要性。

  尽管咱们的普法作业一直未连续,可是现实状况却极不达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令宣传,明显还有许多需求改善、加强之处。咱们合议庭审理的案子中,未成年人违法案子占有适当份额。违法年纪的低龄化、违法手法的残暴、对生命的无视以及对法令的临危不惧,让具有多年审判经历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乃至90后的孩子,他们在作案的时分没有底子的法令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之快而走上违法的路途,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形成巨大的损伤。

  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悔过,爸爸妈妈在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痛不欲生,我的心里十分伤心,每个案子背面都是两个乃至更多家庭的灾祸。关于未成年违法社会具有不行推脱的职责,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咱们更要做好法制宣传与教育作业,从娃娃抓起,防止他们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

  (三)要时间留意加强学习。

  首要,向周围具有丰厚法令实践经历的人学习,学习他人优异的才干,优秀的作业习气和思想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时间司法审判作业经历,他们学识广博、铁面无私,合议案子时能敏捷恶贯满盈案子的要害点进行分析,庭审时对庭上状况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掌控才干,他们的以身作则让我获益良多。经过与他们的触摸和沟通让我对法官这个崇高的作业愈加的神往。关于我这样一个行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求学习的东西许多,周围的搭档便是的教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能够向他们学习许多常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令常识的学习。跟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步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令法规出台。假如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把握的法令常识很快就会过期。作为一名法令人,有必要有满足强的学习才干,时间留意把握法令的最新动向。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许多的法令专著及经典事例汇编,在审判作业之余,他们都十分留意法令常识的更新。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法令人,学习无处不在,法令作业自身便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进程。

  六、总结

  许多作业,你只需深化其间才干够实在的了解,经过其他途径得到的不免会有误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的开展是在实践中完结的。经过实习,我开阔了视界,了解了法院的作业流程,把握了一些底子的法令技术,一同还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协作精力和独立作业才干。

  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咱们彼此沟通,彼此促进,直到现在还坚持着亲近的联络。从他们身上我不只学到了法令常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办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作业岗位的宝贵财富。在此我由衷地向为我供给协助和辅导的教师们表示感谢,是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可贵的时机,我会铭记在心。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3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4

  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转眼间,我日夜期盼的暑假就要远离我而去了。一想,这个暑假岂不是大学生涯中最后一个开心的暑假。这个暑假本想干一番事业的。但一回到家,那温馨的气氛就不觉得让自己懒惰地享受起来。朋友亲戚的谈风笑语,香喷喷的美味佳肴,还有那既熟悉又温馨的小房间……这些都不尽地让自己懒惰起来。什么英语的挑战计划,古典名著的阅读计划,法条案例的分析计划统统都被抛之脑后,烟消云散。

  还好我对自己比较了解,也颇有自知之明。在学校就拜托爸爸帮我找个实习的单位,拜托了人家到时候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都摆脱人家了,到时候不去多不礼貌啊。

  七月十号下午我准时回到了日夜期盼的家,做了24小时火车的疲惫再加上考试期间的开夜车。回到家一连让我在家睡了好几天。休息了几天之后,我就要像以前一样去看那些疼爱我关心我的长辈。一天去一家,去了还要在那里吃饭玩一下。就这样转眼间就到了17号。令我没想到的是19号就要我去法院实习。就这样匆匆忙忙18号我就北上,幸好到北京时已是下午,要不然我当天就要到法院去报到实习了。谢天谢地还让我休息调整的时间,有些心理准备。可是直到这时我才知道我要去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区级的基层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啊!

  第二天就要去报到了,到了法院的门口就体验到了法院的庄严与雄威。二中院并不是随便谁都能进的,就连这里的工作人员进出入都要出示证件。后来才知道这里站岗的门卫只认证件不认人。你要是没有证件就要到接待处办理手续,并经过严格的检验才能进入。这样进出入的程序繁琐但很有秩序。

  第二天的九点我们就到了,虽然跟人约好是九点半。求人办事总不能让别人等我们。过了不一会熊伟叔叔就从里面出来接我们了。真没想到进去以后还要经办一系列的手续。幸好我带着学校的介绍信,还好办一些。没想到在这里实习还真不容易。首先要找院长,经院长批准同意并签字。找了正院长了,在找副院长,然后还需要看看那个庭里需要实习生,然后再找厅长批准签字。真没想到这还没有完,到了庭里以后再看看那个合议庭里需要实习生,我还比较幸运到了李老师的庭里,李老师就欣然地接受了我。真不知道要是每个庭里都没人接受我怎么办。感谢上帝啊!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座落在丰台区,在丰台区方庄桥路北500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管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 怀柔区、东城西城、通州、宣武等九个区的上诉案件以及主要的重大的一审案件和涉外案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要有六个民庭、两个刑庭、以及一个行政庭。每个庭里又根据受理案件的件数和性质分为若干合议庭。合议庭又有大有小。例如我实习所在的民六庭就是一个大庭。共有九个合议庭,合议庭根据人员的配置和受理案件的性质又有大有小。我所在的那个合议庭算是大的了,有一个审判长、两个审判员、三个书记员。也许你会奇怪这样的人员配置。因为二中院主要接收二审的上诉案件,而一般情况下二审案件主要是以谈话的方式近行。一个审判员加一个书记员就能搞定。只有重大的二审案件或合议庭认为有必要的案件才三个审判员加一个书记员。一般情况下只是一个审判员加一个书记员审理案件。

  由于我实习的时间比较短只有一个月 ,正好又碰上有一个审判员和一个书记员休假,所以在我实习的时间里没有机会参加一审案件的开庭。主要旁听的二审案件,虽然是二审不过还蛮精彩的。这里的工作时间为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五点半,中间十一点半到下午一点是午饭和休息时间,基本都在单位吃。他们吃饭是自助,按指纹。而我们这些实习的就要在小餐厅里自己解决了。

  我实习可以分为三部曲:一办公室篇,二法庭篇,三外出篇。

  一办公室篇。其实在实习的大部分时间如果没有什么案子的话我主要在办公室里呆着。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帮忙打印或修改判决书、起诉状、裁决等法律文书。这对一般人来说可没什么,可对我这个打字文盲来说就没这么简单了。没办法只好尽自己最大努力,牺牲吃饭和休息时间来解决了,再怎么累也要完成任务啊!要不然可不是光自己丢脸的事了。谁让自己平时不多练习呢,这也算教训了。其实也不光打字的问题,还要特别注意不能出差错。什么原告啊、被告啊、法定代表人啊、委托代理人啊、上诉人啊、被上诉人啊等等一点差错都不能出。我真体会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性。就算你碰到多么拗口的句子,你都不能擅自改动,因为那是当事人自己的心声。不瞒您说有的句子真是又长又拗口,也许是我才疏学浅还不太懂法言法语。看来无论怎样都要加倍努力了。

  (二)除了帮忙打字以外就是帮忙跑腿了。去复印盖章。一般一份法律文书除了双方当事人一人一份以外要令外加加十份。这十份是这样分配的,其中有四份要和原审也就是一审案件放到一起退回到原审法院。另外六份就要放入二审的卷宗备案。复印时并不是一份法律文书,往往是好几份一起复印。每个法律文书都要复印十几份,甚至有的要复印二十几份,而且每份多则六七业少也两三业,复印完后还要装订好,我一时傻了眼,浩大的工作量啊!直到跑到二楼(我在十一楼)我才知道我的担心是没必要的。现在是科技时代吗!原来我只需要登记一下,把案号和份数以及书记员的名字登记一下即可。至于复印的事,交给机器就可以了。那间房子大概有五间房子那么大。那机器就有四间房子那么长。原来只需要用电脑操作,机器会自动的按文书的页数给分类装好,我只需要在那登记等几分钟就可以。复印完以后就该去四楼盖章了。法院的章可是不能乱动的,没盖一个章都要交成批表,经检查。一个大大的沉沉的金章拿在手里,很有分量的感觉。盖章既要清楚又要正,不能盖歪。否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这几个字也是歪的,有损法律的权威。为了盖章时简单一些章上有个标记,只要标记朝上,盖出来的章就不会歪。

  (三)在就是在办公室里给当事人打电话了。或者是通知当事人来交诉讼费,或者是通知当事人来领判决,或者是通知当事人来开庭。其实打电话也蛮好玩的,体会一下世间人情。有的当事人会认真的听你的通知并很有礼貌的纪录下来;有的要刨根问底,问问你让他到法院干什么,是开庭还是领判决,后来才知道他们一般要是知道是来领判决他们就不来了,在家等着让法院给寄去。啊,人们!有的更好玩,一听是法院什么也不说干脆就把电话给挂了,省事。任你怎么焦急的在那里打,最后他连接也不接了。最令我不明白的是这些人里竟然有很多是上诉人,你说要是被上诉人的话不接电话不愿来开庭还可以理解。你说上诉人也拒法院之门外,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要不当初还上诉什么呢。

  (四)这项工作是法院最繁重但也是法院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了——整理案卷。这里的每一个案卷多则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少也关系到一个人的快乐生活。所以要确保每个案宗都要完整地保护好。案宗的整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按一定的顺序给编排页码,还要把每个表格的内容给准确无误地递给填写好,什么原审的法院名称,案号,案件性质,二审的案号,案件性质,承办人,原审的原告被告,二审的上诉人被上诉人等等这些都不能出错。一但出错后果不堪设想。在案宗的整理过程中千万不能因为繁重复杂而马马虎虎掉以轻心。每个案卷改填的表格都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填好,按照一定的顺序仔细的编码整理,里面的文书要确定是本案件的,并且要保证文书都以盖章核对。法律文书在盖章确定有效之前都要认真的核对,只有核对无误后才可以发给当事人。在核对是要一个子一个字的核对,别说应该按照应有的格式了,就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能有错。在发出后发现有错的就要召回,重新作出。因为这不仅仅是法院的面子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象征着法律的庄严与威信。核对法律文书并也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因为有的法律文书达几十页之多。不过你千万不要烦,此时正是训练你细心和耐心的大好时机。文书的核对,案件的整理这项工作虽然复杂繁重,但却有着深远的意义,无论是对当事人,法院还是法律的进步与发展来讲都是如此。

  二法庭篇。我实习的时间不长又由于是在中级人民法院,所以在这段时间我主要参加的是与二审上诉有关的开庭工作。初次来这里的人肯定会惊叹,这里的法庭之多。大大小小的法庭加起来共有三十多个呢,这还不包括谈话室。三十几个法庭中有一个大法庭,两个中型的法庭,其余的基本上都是规格不同的小法庭。在法庭的工作大概也分为以下几个:

  一,是开庭审理前的证据上交及其他有关内容。在这段时间里,我遇到过几次开庭前进行质证的情况。在这其中就体现出了不同律师的不同的法律素质。有的律师会把有关证据分门别类的装订好,并且制作一个证据目录简单地说明证据的来源及要说明的问题,有必要还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不光这些还准备了一些备份提供给法院和对方当事人。但是有些律师或当事人就没有做这么好了。不是证据庞杂没有条理就是根本就没有准备备份,要不就是证据还没有去调查准备只是知道或向法院说明情况。这样不仅给自己带来麻烦需要再到法院和对方当事人那里跑一趟,也给对方当事人和法院带来了本可以避免的麻烦拖延了时间降低了效率。

  二,是法庭最精彩的部分,也是最能展现律师实力的时候了。律师的发言不仅仅看得是否流利,而最重要的是看你的发言是否准确到位,是否与本案有关,是否切中了本案的主要问题和关键点。否则你的发言一定会被法官禁止,被法官嘲笑。法官是没有哪个耐心听你东拉西扯的,即便你的口才非常好也是如此。法官只听与本案有关的,并且只听切中本案关键问题的话语。所以去法院,要确保你的话言简意赅,而不是像去演讲一样,滔滔不绝,绘声绘色。其实法官也主要在这一部分中搜集材料,查清本案的真相。在这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作为一名法官不仅仅需要的是熟练的法律知识,而且需要广泛的社会实践知识和实践经验,而且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洞察力。在听了各方的陈述后,你要分清谁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谁说的那句话是对的,那句话又是错的;谁的话该信谁的话不该信。作为一个优秀的法官你要知道遇到什么样的人,该说什么样的话,该怎么问,怎样才能得到自己想要得信息;要有明确的洞察力和分析判断能力,在听完双方的陈述后要把本案的来龙去脉基本清晰,指导双方到底在为什么而争,在争什么,法院怎样判才是合理的。我真的深切地体会到自己的渺小和无知。发现自己离作为一个真正的合格的优秀的法律人的距离还很远很远。一个真正的或者说一个合格的法律人,需要精通的不仅仅是有关法律的问题,也不仅仅需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除此之外还要精通社会学,心理学,历史以及广泛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

  三外出篇。在这实习中的一个月中,我虽有幸只出去了一次,但我还是要提一下,因为这次实在是受益匪浅。我是和一名书记员去朝阳区的一个交警支队那里去调查证据了解有关情况。去调查的这个案子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我到交警支队那里,听他们谈话了却了解了不少交通事故的案子。我从中发现发生交通事故的,除了一般的醉酒驾车除外。最多的受害者就是两类人:一,老年人。二,就是那些外地的进京打工的人。我觉得老年人还可以理解,他们毕竟年纪大了,行动等各方面的动作都比较慢,容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但是第二类就是“外来进京的打工人员”,他们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就很难让人明白,一般外来进京的打工人员都是年轻力壮的,怎么会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呢?是不是他们对城里的复杂的交通路线和交通规则换不太了解,毕竟北京的交通是在使复杂而繁忙。是不是他们换不太了解违反交通规则而带来的后果,那不仅仅是会被交警罚款的问题,而是自己的生命健康问题。如果是由于这个问题的话,那么应该由谁来给他们填补这个常识的空缺呢?谁应该来承担这个责任?这又是谁的职责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经济条件比较好并且也买了保险的话,那受害者还可以得到些赔偿;但如果对方也是打工的本来经济条件就很差而且也没有给汽车买保险,那受害者就比较惨了,只能自认倒霉。因为这样即使最后到了法院胜诉了也没有办法执行,对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执行的财产。我们能做的只有同情。

  在这实习期间虽然有些辛苦,但我过的还是非常愉快的。认识了很多很好的朋友,和他们一起分享他们的故事,分享他们的欢乐和烦恼,分享他们的体会和经历。而且对法院的工作有了一些了解虽然谈不上深入。对律师工作也有了一些了解,知道什么样的律师才是一个合格的律师。更重要的是在这中,自己有了很多体会和感悟:知道自己有哪些不足,欠缺那方面的知识,该往哪方面努力,该怎样准备自己的未来。

  我很感谢这次实习,感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能给我这样的一次难得的机会,感谢民六庭里的那些法官叔叔和书记员姐姐,感谢他们这些天来对我的照顾和鼓励。我真的感谢这次实习的经历,它是我在人生旅途中还没正式踏入社会前的一笔难得的社会财富。

  感谢!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5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指导和帮助的法官和庭长表示感谢,谢谢你们在实习过程中无私的传授和耐心的指导。

  我本次在人民法院民二庭实习,指导老师是一位女法官,在实习过程中我可以感受到她真的是很用心的在指导我,也在这个过程中看到这些法官对工作的认真与热忱。在之前我们普遍都觉得中国的法官专业素养是很不够的,可是在实习的这段时间,跟着他们办案子,我觉得其实他们的专业知识是很扎实的,而且他们都积极主动地给自己充电,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读一些法学专著,让他们自己的知识能跟得上时代的发展,也更好的为老百姓伸张正义。

  在实习期间的工作可能每个人都是大同小异的。首先是整理装订卷宗,然后就是传票和判决书的送达,再就是做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偶尔老师也会让我写一些判决书、裁定书。虽然工作都是很杂的,但是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我还是学到了很多课堂中学不到的东西。

  第一,装订卷宗。

  以前我只知道卷宗是法官审理案子后法院留下的凭证,只要把相关的东西全放在一起就行,可是在这次实习之后我才发现卷宗的意义远不止此。刚开始的时候我帮庭长整理卷宗,卷宗目录写得非常简略。后来我们庭长很耐心的教我说,一本好的卷宗就是一个完整的诉讼程序,从立案受理到庭审现场再到审理终结,在卷宗目录里面都有清晰明了的过程。所以整理卷宗的时候,我总感觉自己又一次回到了当时庭审的现场,那么清晰明了的再现了审判程序。于是我又把所有我整理的不好的那些卷宗找出来,重新再整理了一遍。熟悉了各个案子,也对诉讼程序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而且整理卷宗还是一个很训练耐心的事情,刚开始就会觉得这是很枯燥的事情,可是慢慢地我在这个过程中也发现了乐趣,第一是我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然后进行分析,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把理论与实际很好的结合起来;第二就是可以在这个过程中自己模仿进行庭审,也是一件比较有趣的事。另外法官也告诉我说,虽然现在电脑已经普及,但是写得一手好字还是蛮重要的,回学校要记得多练练字。我想,汉字是中华文明的象征,我们一定不能把汉字给丢弃了。

  第二,庭审笔录。

  在我们法院,庭审笔录还是使用的手写形式,刚开始几天法官只是让我跟着去旁听,在旁听席上试着写庭审笔录。写之前我一直都觉得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把大家说的话都记下来就行了,实在记不下来就摘要点,所以我完全没做任何准备,也没阅读过之前的庭审笔录。等真正到了开庭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完全跟不上那个节奏,然后写到后来程序一片混乱,更重要的是我所谓的摘要点,在庭审时我竟然不知道什么才算是庭审笔录里面的要点。开庭结束后我显得有点沮丧,然后法官让我把做的笔录给她看。看完之后她还是说第一次做到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可是我心里还是不服,然后我就一直缠着她让她帮我修改,在她跟我讲了要点之后我就对笔录进行了完善,之后又试了几次之后就开始正式上庭做笔录,第一次在书记员处写上自己的名字时,我觉得特别神圣。在之后几次的尝试中,我慢慢改善,也终于能把笔录做得像模像样了。总之我觉得在法院里面工作就是要耐心细心有决心,然后再加上自己的专业知识,正义感,就能成为一个好的法院工作人员。

  第三,传票和判决书的送达。

  这个过程其实是很辛苦很难做的。很多当事人不愿意收取传票或判决书,然后法院就得不断的想办法将这些东西送达当事人,诉讼程序才能正常进行,所以我觉得对于法院的送达程序,我们还需要想一些办法来对其进行完善。

  第四,诉讼文书的写作。

  实习期间写了一些判决书裁定书,但都是很简单的,而且多半都是套用以前的范本,即便如此,我也发现诉讼文书如果平常没有进行训练的话,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是不可能一开始就写出一篇篇漂亮的诉讼文书的。特别是判决书中的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部分,平常看写好的判决书都觉得是非常简单的,可是真正到自己写的时候发现遣词造句真的特别困难,既要简明扼要,又要清晰易懂,更重要的是必须小心谨慎不能有任何出错的地方。刚开始写的几份,法官总是不停地改动,然后不停地让我校对,后来拿去打印时,那位老法官还会一直校对。当时我很不理解,可是那位老法官告诉我,法官工作就是一个细致活,容不得有半点差错。之后我就学会了细致。

  在实习过程中,也对法院实务操作做了一些思考。

  第一,我们从课本上学到的程序中,有一个交换证据程序,即在庭审开始前,当事人双方就要在法庭主持下对证据进行交换。但是在我们法院,历来是没有这一个程序的,我曾就这个问题跟法官进行过讨论。由于没有这一个程序,就大大增加了庭审现场的负担,往往一次庭审举证质证要占去很多的时间,以至到了法庭辩论阶段大家都没有多少精力去进行辩论了。另外很多不太懂法的老百姓往往在庭审现场听了对方当事人的举证之后才发觉自己还有很多证据没有收集或举证,以至于他们不得不承担败诉的风险。如果在庭审之前就做好了证据交换,当事人双方就可以更好的收集证据,更有利于了解案件的事实真相。同时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会有更多的精力去进行法庭辩论,我觉得很多时候精彩的法庭辩论可以让法官看到他们自己没有想到的东西,也会大大节约庭审的司法成本。我深深记得有次开庭,被告是武汉某公司,在原告举证时,他的质证意见就是原告方没有在庭审前与他交换证据。法官也告诉我他们正在酝酿进行改革,将证据交换环节引入到他们的办案程序里面去。

  第二,很多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许他们的案子在情理上占上风,但是于法却是不容的。但他们就是不能接受败诉的结果,对法官的判断很不信任,不断的上诉申诉,使得法官要不断的做重复工作,工作强度加大。有些案件在我看来,已经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可是当事人却是不停地上诉,使得法院作出的裁决失去了其公信力。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所以我认为培养人们的“法律信仰”是很有必要的,当然人们信仰法律的前提是每个人都要有必要的法律知识,法律从业人员也应秉着公正正义的理念去维护法律的权威,以此才能树立起老百姓的法律信仰。

  第三,案件调解难度大。在我所实习的法院民二庭,总的来说大部分案件的标的额都不是很大,但很多当事人却为了那很少的钱闹进法院,并且双方的关系往往都已经闹僵,有时彼此就为了争一口气,非得告到底。而且不愿意法院进行调解,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诉讼成本,也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不利于诉讼效率和诉讼经济的实现,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实现。

  第四,案件执行难。对于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往往关系闹得很僵,彼此都咽不下气,即使法院判决,而且数额很小,但是因为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所以都不愿意执行。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案件,有时是当事人没有履行能力,或者说数额太大当事人不甘心,也就不愿意执行。因此导致很多案件即使判了也没有办法执行,当事人的权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以上都是我在实习阶段对法院实务工作的一些思考。另外在实习期间,我也学会了很多其他的东西。很多时候我们的东西都过于理论而且只停留在理论的阶段,在实务中完全没有办法操作,这就需要我们多参加实践活动,积累实践经验,将来从事实务工作的时候才不至于束手无策。很多司法中的操作也是我们在课堂中学不到的知识,需要我们深入实践去学习,为将来的工作做准备。另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法律知识仍然是很薄弱的,我们仍要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而这也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所要努力的'方向。这次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受益我的整个生涯。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6

  一、实习目的

  学院鼓励我们本科生利用暑期时间进入法院、检察院、政法委、法工委以及律师事务所,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部门以及日常事务,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熟悉案件从起诉到审结的法律程序和工作流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开拓视野。

  实践是检验真的唯一标准,为了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专业法学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学以致用,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我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习。

  同时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不契合之处,现实法庭状况与模拟法庭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增长见识,丰富经验,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同时尽早进入法律工作环境,为以后的法律理论学校寻找方向,奠定基石,是自己成为真正的优秀的合格的法科学生。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三、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四、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 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五、实习总结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这一次经历社会实践,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对于一个大学生而言,敢于接受挑战是一种基本的素质。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和吃苦能力,并且通过社会实践,寻找自身的不足和差距所在,以便以后更好的发展。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六、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7

  一、前言

  法院是中国司法活动的核心机构,它有着严谨的运作体系和程序,是掌握司法裁判的神圣所在。大三暑假利用放假的时间,我去了xx法院进行专业实习,这次很认真的踏踏实实在法院实习,一来是为了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多一些阅历;二来是为了将在学校学习的知识应用于实践,看看理论在将来我们步入社会之后到底能有多大用处;三来也是为了更加深入了解法院,因为我们专业将来必定跟法院打交道;最后也是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我们通过法律实践,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通过实践的检验和锤炼,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这次实习要求我们熟悉立案受理前的工作,掌握庭审前的准备工作,旁听民事诉讼的审理,并在法院相关人员的安排指导下,参与庭审的准备、组织、庭审笔录的制作等方面的工作;熟悉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程序阶段中的具体工作;熟悉执行程序中的具体工作,实际体会“执行难”,思考“执行难”的症结;看看法院实际工作中所使用的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格式、要求和写作技巧。

  本次实习帮了书记员的忙,完成了学院交给的任务,同时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属基层人民法院,现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xx园欣苑一号。目前,在院工作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约352人,每年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约三万余件。为公正而高效的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xx法院一直从法院队伍建设、法院文化建设以及法院办公环境建设等方面不懈努力。20xx年底,充分体现着“法治化、人性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新审判办公大楼的落成并交付使用,标志着:在经历了五十年不懈奋斗,并取得了辉煌成就后,xx法院又将从一个坚实的基础上起步,为下一个五十年的辉煌而努力奋斗。

  我们实习的所在法庭是民一厅42法庭书记员办公室,42法庭有两个书记员两个法官。书记员主要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完成审判和执行中的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到立案庭领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结案台帐上进行登记;

  2、负责案件开庭记录、询问调查记录、合议庭合议记录、宣判记录、执行记录等各种记录工作;

  3、负责打印、校对法律文书;

  4、负责送达各种法律文书;

  5、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6、对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应扣除审限的案件,及时报送立案庭登记;

  7、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8、负责案件报结,报结前应填写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报结案件移交表”,制作结案文书软盘,将预收诉讼费用转实收或提交立案庭办理减免缓审批手续;

  9、负责审判庭卫生清理;

  10、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11、庭长、法官交办的其它工作;

  指导我们的书记员教给了我们很多法院有关的工作,例如卷宗的整理、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卷宗的归档工作,对民事诉讼程序作了较深入及系统的了解。同时指导我们的书记员也对我们提出了一些要求:制作笔录应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段落分明、核对准确无误;整理、装订案卷应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牢固、干净整齐;保持审判庭环境清洁,做到无灰尘、纸屑、烟蒂及其它杂物;庭审前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布置好法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并向审判长报告;办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符合要求等等。

  我们实习学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卷宗的整理。对这个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工作一开始充满好奇,但是开始做起来的时候发现很麻烦很琐碎。原来书记员的工作看起来不起眼,但是却很是重要,并且工作量很大,需要细心和耐心。整卷也有其应该注意的事项,这些是书记员跟我们特别强调的。

  首先,是否超期(三个月)归档应核对以下信息来确定,一审结案的以送达日期、撤诉笔录日期等为准,如判决书日期是09年1月1日,送达回证日期时2月1日,归档日是4月30日,即应认定为在三个月内归档,盖合格归档章。有二审的需看二审退卷函,以函上日期为准。切勿不核对日期就在备考表上盖合格章或写“厅内检查,超期归档”;

  其次,因一方缺席而办理公告的判决须在判决公告期的三个月后才能归档,也就是说从办理公告后,共有六个月时间归档;

  第三,所有的在笔录上的人都要在最后一页签字(法官、陪审员、书记员、到庭当事人及代理人),例:合议庭开庭笔录上应有该合议庭所有三名法官或陪审员的签名;

  第四,卷皮书写规范,一审结果空白处应写明是以何种方式结案,判决(非判决书)、调解还是撤诉(仅此三种)。二审结果空白处应写明是改判(维持一审判决中的部分,撤销或改变部分)、维持(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撤诉或是调解(四种)。如是撤诉结案的,应在填写卷宗目录时写明是撤诉询问笔录而非仅仅写询问笔录。

  第五,卷底页封存证物光盘之封条上应写汉字大写日期;

  第六,装光盘的证物袋上应注明来源,原告/被告提供;

  第七,签宣判笔录时注意要求当事人将笔录上要求的到庭当事人信息填完整,整卷时要补齐;

  第八,卷宗目录上空格处应用斜线划满,以示结束;

  第九,页码编的不够清楚,修改不彻底。有些数字写错了,只能用胶带改错,切记不是所有的数字写错了都可以在原数码上重写来遮盖;

  第十,选择适合的卷皮,卷皮上的铅笔字迹应擦干净。60页到80页用中卷皮,往往选的过大,二审文书中缝处的钉需要取下来;

  十一、卷宗目录右下方的附证物()袋处填写规范,没有证物用横杠划掉,如有证物光盘则须在()内用大写标出数量;

  十二、如遇到证物中有公证书附光盘(即光盘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的情况,须在附证物()袋处填写清楚该光盘在第**页,例: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100)页,附证物(壹)袋,在第35页。

  这些要求看着仅仅是些条条框框,照做就可以了,但在我们真正做的时候曾需要千万般小心。法院对归档工作要求很严,有时候一点错误就必须重新写重新做。这个整卷工作折磨了我们大多数时间,不过到最后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彻底的掌握了,在其中走了很多弯路,只有自己才知道。

  书记员教我们的第二项是熟悉处理一个案件的整个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分为四大块:收发案件材料、开庭、写判决核判决、整卷移上诉移鉴定及整卷归档。

  一、新收案件来之后,将案卷材料加上卷皮,卷皮上用铅笔写上案号与原被告姓名。同时电话通知被告携带证件(如被告是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如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单位,要求前来领取应诉材料的人携带并向法院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列明委托权限>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如受托人为律师代理人只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如为公民代理人需提交公民的身份证复印件>)来院领取应诉材料(应诉材料包括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并要求被告签署送达回证及地址确认书。如电话通知不到,可先后采取邮寄、亲自到当事人住所地或委托外地法院送达及公告的方式送达。[如在送达应诉材料时忘记收取委托手续或当事人身份证明可在证据交换时要求当事人补交]

  二、证据交换,要求双方当事人分别提交两份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入卷,别一份送达对方当事人,并制作证据交换笔录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证据交换的同时,如可以确定安排开庭时间,可以直接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如不能确定待确定开庭时间后另行通知当事人并邮寄开庭传票。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8

  20xx年10月8日到20xx年12月14日间我在**区人民法院进行了2个多月的毕业实习,短短2个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五十天,但这五十多天来却感触颇深。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我们大四快毕业这半年必须进行2个月的实习。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区法院,然后在邝庭长安排下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没多大难度,因为虽然民商法这一模块我们学的比较笼统和简单,但是凭着我以前在佛冈法院见识一个月的经验和备考司考时打下的基础,我相信我可以顺利的完成这次实习。

  在民一庭实习的2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相信每一位来法院实习的学生,在法院干得最多的活就是帮文员整理卷宗归档,我也不例外。至今依然对初到法院那天交付给我整理的的那一大堆堆积如山案件心存恐惧,可足足花了我两个礼拜才整理完毕。所谓整理,就是按照审判的程序把材料按顺序排列好,然后装订成册送到档案室归档。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我阅读了大量的离婚案件、继承纠纷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都是与我们身边联系最密切的事,其中涉及到的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都是显得繁琐而复杂,需要法官们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扎实的法律基础,才能公平正义的对待这些私事案件。

  2、旁听案件。区人民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高难度的,到11月底已经立案待审的案件就有三百多份,民一庭703室有3位审判员(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几乎每天都有2-3个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认识到的庭审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法官审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特别是简易程序时,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校对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的2个多月里,曾帮书记员校对过不少民事裁定书和判决书,虽然判决书都是由法官们仔细写的,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避免不了一些错误,有些错误是语句出现了些混乱,或者是错别字和运算错误, 但自己由于不小心总是忽略了,因此就需要认真校对审查,要知道法律判决书和裁定书代表着司法权威,即使是一个字的错误也可能会引起严重的法律后果。从校对法律文书中又可以进一步提升我的司法文书写作。

  5、跟随法官书记员到其他地方调查取证。长时间呆在办公室里整理文件,思维终会变得迟钝,外出调查是最好的释压方法了。原先总以为凭借法官独特的身份去调查取证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有时要和被调查人解释很久他们才肯配合,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民事法官是没有实权的,不像刑庭法官或者检察官,他们根本不会理会民庭法官的解释说明甚至警告。有一次就是去某村的村委调取某村民的收入,那村主任就用极其强硬的态度拒绝了两次,直到第三次的到访才及不情愿的给我们调出那份在他们看来轻而易举就能拿到的清单。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啊。跟着法官们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至少学会了如何用语言文字去说服别人。

  在法院里呆了差不多个月,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在民一庭的案件总额中,离婚案件大概占了总案件的一半以上。刘法官曾经审理过一个尼日利亚籍男人和本地女人离婚的事。尼日利亚籍男人和女人结婚后以做生意为名回到其本国,结果一去不复返,于是女人提出离婚。在这种涉外民事案件法官们都仔细分析,但是案件审理过程比较困难,这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一方当事人一直无法联系到,最后只能发出公告。法院审理时如果一方当事人无法传召出庭都只能照常开庭,根据最后判决支持离婚。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些自己听过案子,看过的案卷,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①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80后的离婚的占多数②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离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这反映出当今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妇女地位提高③一方不出庭,诉讼文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增多④因家庭暴力和第三者原因引起离婚较多。

  2、财产分割纠纷。其中很多的遗产分割问题特别复杂,因为很多遗产的数额相当巨大,涉及的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经过了很多的转移,需要法院一一进行调查确定,而具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数量相当多,他们的住所地多不同,有不少更加是港澳和欧美的华人,加上他们之间所存在的矛盾和争论,更加给法官们的审理增添了不少的难度。但法官们也只能耐心一点点地去调查审理,一起争论分析,结合各种法律法条和案例给继承者一个合理的裁判。这使我深刻认识到,要做一个资深的法官,除了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以外,还需要长期判案的经验和冷静敏捷的头脑。

  3、劳动合同纠纷。这个是我在法院里看到最多的案件,估计是临近春节,很多出来打工的外来工由于收不到自己的工资于是把雇主诉上法庭。特别是新的劳动法的出台,雇主们为了避免自己的损失强令工人从新签定合同,工人签了就等于把自己以前的工龄都给丧失了,当然不愿意签,这就让不少的打工一族失去了工作,这让我深思,新的劳动法对劳动者而言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在法院听了几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后,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者强调是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审理这类案件还要涉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要认定工伤的提起赔偿的话要先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争议案件要提起诉讼一般有个先决程序,就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总结一下有这几个特点:

  1、 并非行政机构,因此如果对其仲裁裁决不满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其是社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仲裁组织,专门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3、 其设立和管理主要有劳动部门负责,仲裁员也多为劳动部门人员,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质。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2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法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9

  时光如梭,稍纵即逝,一转眼,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就结束了。总体上来说这次实习我是丰收的,结果是圆满的,意义是不可言喻的。来到白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法律实践活动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体验到法律的神圣感和庄严感,也体验到法官的责任感和压力感。

  当填写了集中实习,分到了白云区人民法院,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法律实践活动时,让我感到临近毕业的我们应该拥有新的生存方式和工作方式,毕竟现己经开始尝试着用“社会”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也是我进入社会的第一步。

  在没来实习之前,我个人对法院,政府,国家的看法是片面的,认为他们假公济私,唯钱是图。等我也体验“法”中的一员时才发现这也不全是事实。也体会到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样,工作中遇到的种种情况让我深刻意识到法官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而不仅仅只是在法庭上挥挥小锤就可以维护法律正义的。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既要面对有些当事人的无理取闹,又要尽量使公平与正义在法律面前得以实现,这一切都给法律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责任压力,有时候甚至要顶着压力办案,给他们造成业务上的困难。

  在立案庭实习中我了解了立案的“含义”。不是像书中说的那样简明,而是具体详细的,分为审查、同意立案、给与被告相应的法律文书、排期排庭、打印流程信息表,送达法律文书、登记移送业务庭(这是在实习之中我个人对此的理解,也许各个法院流程不一样)。而我实习只在送达、登记移送业务庭两个阶段,至今还未完全能处理各种案件,所以说学一个东西不容易,学好一个东西更不容易。虽然庭审是办案最重要的一环,但是我认为立案、送达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因为有很多案件是在送达之中撤诉的,这时我们该具体怎么做我们也是未知的,书本上无法学到的。刚开始办公室里没有专职书记员,而立案、送达、审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务性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的,我们这些实习生正好分担书记员的工作。在实习中,我对书记员一职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在过去的两个月中,我通过实践及观摩,学习了怎样做个合格的书记员。书记员种类多,各个庭的任务也不同,而我所在的立案庭书记员最为简单,只填写法律文书。书记员的标准我认为是以下几点:1,深厚的法理知识和程序法知识——比如白民初字不理解其含义就是合格的书记员2,办事细致的法律素养——法律文书的填写都可能影响程序的效力和公正 3,听力、眼力、打字速度、写字速度…都应具备——书记员开庭时记录必备的一般素养 4,清晰的能自我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很好与当事人沟通,减少与当事人的不必要争吵(吵过几次的深刻体会) 5,其他比较细,无法详细列举的。

  实习期间,我做到了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十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同时在院领导和同一庭不同办公室的法官的教导下,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学到了丰富的经验和实践性的知识,我想这是我一生中难得的宝贵财富。这次实习还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如何做人,怎么做好一个大家认可的人,如何与人相处,这些都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能力。

  在实习中我也看到一些还未解决的现实问题,也许是被别人称为司法缺陷的,也许是只有在基层法院才看到的,我总结有以下几点:

  1、取证、传达难,像离婚案中倘若被告不愿离婚,那么原告方取证就比较困难,说性格不合,这证据哪里去找。还有一些欠款案原告提供不了被告的详细地址,找不到被告,法院更无能为力,传达、到庭都完成不了。

  2、法院的判决执行效果太差,很多紧要的案件执行一拖再拖,甚至比办案的时间还长。

  3、国家为了让百姓都打得起官司,政策就规定诉讼费比较低。这样导致了一方面百姓打得起官司却请不起律师,律师费居高不下,而一般百姓真正懂法的又很少。另一方面,法院常常是成本都回不来,一个案件就要各种诉讼材料,像很多材料如判决书用好的打印纸一次要用十几份,最后还要整理成卷宗。所以有些案件法院是贴钱在办案。

  4、庭审的场内外安全措施压根就没有,听说常有法官就在庭审后被当事人打,就我亲眼所见的就有当事人不服判决而在法院哭闹不肯离去,甚至庭审过程中有听审人员大声喧哗并不服法官管束的。虽然法院有法警,但是据说出动一次特别麻烦,所以索性开庭时从不叫上法警。

  5、还有许多不甚枚举的问题,只有待司法的完善和实践。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真是“书用时方恨少”,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新人,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实习结束了,但是我们的人生确在继续,尤其是那些和我以前一样迷茫的同学们,朝自己的目标进发,用自己的技能,丰富自己的人生,让别人去说吧。我相信这次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自己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在此我要感谢教我理论知识的各位贵州师大的老师们;同时我还要感谢给了我这次实习机会的白云区人民法院;也还要感谢我们立案庭的所有老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教导和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鼓励与帮助过我的人……

  “人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继而求索”,总结今日的历程,为明日的征途而奔发。

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10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

  (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20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

  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关于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合集10篇】相关文章:

1.关于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合集6篇

2.关于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合集八篇

3.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合集9篇

4.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合集八篇

5.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合集7篇

6.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合集8篇

7.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合集6篇

8.关于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10篇

9.关于在法院实习报告模板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