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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报告

时间:2021-05-30 09:48:29 法学 我要投稿

法学实习报告模板合集七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十分的重要,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学实习报告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学实习报告模板合集七篇

法学实习报告 篇1

  通过这一个月的实习,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导师们,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群众,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短短的一个月,所见到听到学到的东西并不是小结所能概括完,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更深入更长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这种总结和反思会对我以后的做人,法学学习,以及职业生涯都会产生很多正面的影响。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一些的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讨论分析,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让我认识到,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一个月下来,我获得了许多难得的法学相关工作的工作经验,对于案件的管辖、受理、适用法律、起诉上诉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茂名法治社会的现状,茂名地区的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

  具体来说,如作为一个书记员,他的基本工作是什么,平时工作需要注意些什么,通过观察知道,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工作内容有: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3)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

  我们作为实习生也是帮忙做一些书记员分内的事,虽然琐碎,却非常有用和必要。而审判员、审判长等合议庭成员和审判委员会成员的具体操作,和一些程序性问题因为不能参与其中,所以不甚了解,只是开庭当中的工作还是有所知道的,审判长是整个审判的中心,审判的前前后后都需要审判长的主持,问问题,控制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的纪律、情绪,以及如何在审判过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找到争议的焦点,从而充分了解案情的真实情况,最终做出正确的判决。之前在学校做模拟庭审的时候,我也扮演过审判员的角色,然而跟真正的审判是非常不同的,真正的审判,并不是这么简单地坐在那里,需要思考很多问题,以及协助审判长让审判顺利地进行下去。

  实习的这些日子,除了在办公室工作或者送送文件,最多的时间就是去旁听庭审,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由于我是在民庭实习,所以接触最多的当然是民事案件,当然也有听了一个刑事案件。先说说民事案件吧,在一个月的旁听当中,多数是离婚纠纷和合同纠纷案件,借贷纠纷也有少数,由于是在中院,基本上都是二审,所以我们都有通过一审的判决书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听起来也比较容易理解。

  在旁听的过程中,我发现了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

  一,证据的重要性

  在法制世界中,一切都需要证据,尽管你多有理,多无辜,多值得同情,但是要想法官相信你,就需要拿出证据,没有证据,尽管你口若悬河,讲的多精彩,也没用,你要伸张你的权利就得拿出支持你请求的证据。证据是要有针对性的,并且有力,足够让法官相信你的观点就行。在二审当中,很多上诉的当事人都拿不出新的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结果只能是维持原判,也有些当事人拿出无关的证据,让法官莫名其妙,也没用,所以说针对性的证据很重要。

  二,委托代理人的能力的重要性

  为什么有钱人总能占上风,为什么很多穷人不愿打官司,就是因为有钱人总能请到大律师,他们能力很强,对应变能力,辩论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运用法律能力都很强,他能运用有限的证据来说服法官来相信他,这就是大律师的魅力,这就说明,我们作为法学生如果想从事律师,一定要提升我们的法律实力,没有能力,你就对不起自己的律师费,对不起被代理人,更对不起自己。有老师说,在法律界,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立场。律师就是要站在自己的被代理人的立场,利用合法的渠道,打赢官司就是尽责。

  三,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很重要

  人们都说在商业上,最重要的诚信,诚信的确很重要,然而就是有些人缺乏诚信,才会走到打官司的地步,那么我说的法律意识就是说在经济合作当中,要注重立合同,立凭据,这样才不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论,立下书面凭证,什么事情都可以清清楚楚,人家不守信用,但有个凭据在,他也不能抵赖,这样才能刚好的保护合法的权利,所以说大家做什么都需要有法律意识,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能利用法律的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旁听过程中,我才发现,自己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匮乏,先不说自己的辩证能力,像很多他们争论的焦点,我都不能回忆出是用什么法律依据,学了两年的法学,我只能说还不能让我有足够的实习去从事法律工作,为什么有些国家要在研究生时才能给修法学,我想就是法学是专业性超强的学科,所以在后面的两年,我更加要注重基础知识的积累,法律是相对稳定的,但也是与时俱进的,活到老,学到老,法律知识是永无止境的,需要一直的努力。

  在跟庭长他们聊天的时候也能学到很多东西,记得实习的最后一天,龙庭长跟我们聊起了法院工作的工资报酬问题,从龙庭长的口中我得知了各级人民法院工资的差别。像他那样有四千多工资,福利另说,而茂名各基层法院的民庭庭长只有一千多工资,同样是庭长,差别也太大了。同时地区与地区的工资差别也是很明显的,由于龙庭到过多个市区的法院,还跟我们说起哪个中院建的最漂亮,最豪华等等问题。根据这些信息,龙庭是在提醒我们如果将来有意进法院工作的话这些资料可以给我有个参考价值。然后庭长们还提醒我们最好是在校期间把司法考给过了。毕竟在校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备考,有丰富的资料去查阅。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些宝贵意见让我的目标更加明确了。

  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同时,发现了许多自己的不足,特别是专业知识匮乏,实际运用不灵活,在往后的日子里一定要加强。此外,我还认识了许多法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谢谢他们的教导。同时也谢谢这次实习让我更加明确以后的学习方向,并且需要注意的诸多方面……

法学实习报告 篇2

  为了检验自己对在学校所学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月11日,我于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明楼派出所见习。众所周知,在公安系统中,派出所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组织,是最基层的机构,负责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因此,在其所处理的事情和所接触的方面,无疑是最为基础且庞杂的,其资料工作琐碎而繁杂,这就是派出所。

  出所是公安的基础工作,也是重点工作。我在派出所工作的这些天里接触到许多事情,我在值班的时候,接到过群众意外死亡的警,也接到过夫妻吵架的警,接触面之广让我深深感受到派出所工作的广泛性和复杂性。意识到这一状况后,我给自己定了目标:每一天的工作我都要认真仔细地干,并且做好相关经验的总结积累,树立“不懂就问、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怕工作多,每一天都要学本领”的态度,为以后更好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派出所的民警们24小时值班,四班倒,为贯彻上级“有警必接,有警必出”的方针,只要有人报警,无论何事,无论何时,一律出警给予帮忙或寓于解决,或提出推荐和劝告,并且务必记录和保留出警回执。在实际工作中,调解纠纷为民警们的主要工作。纠纷包括治安纠纷、产权纠纷、财务纠纷。除此之外,工作有:调查取证、移送起诉、行政拘留和看管嫌疑犯。重大刑事案件一般转送刑侦大队处理,交通案件交由交警处理。派出所里只有我一个实习生,实习的日子紧张而充实。明楼派出所是江东公安分局众多派出所之一,硬件条件好。首先,比较引人注目的是办公大院的气派,感觉就是一座宏大的宫殿,雕梁画栋;其次是设施,每一办公室为基本上都有两台电脑。而且周围办公楼不是一座大院就是一栋小楼,

  气派不凡;再次就是那遍布各出的房产,完善的公共设施。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

  派出所就在中山东路旁边,为4层的建筑。设施较为完善,有健身室、餐厅、车库、招待室、办公大楼和警官宿舍。编制上有11位民警,其中户籍警4名,刑警3名,治安警2名,所长和教导员各一位,有两位司机,三部警车,三部警用摩托车,一位炊事员。警官学历方面,四名复员军人,一名专科法律毕业生,一名大专生,一名地方治安队转正警员,其余两名不详。二、派出所的工作范围:本所的辖区覆盖三个街道,管理着近七万的人口,交通畅通,经济发展较为活跃。明楼派出所是一个有着光荣传统和辉煌业绩的派出所,多次被宁波公安局授予“优秀派出所”的荣誉称号,各部门挂满了老百姓送的锦旗。全所共有十人,对于庞大且繁杂的工作来说,显然人手不足,所以我选取来那里实习,虽然不能像在刑警队一样,接触到更多的案件,但能实践所学的理论,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在工作中,我努力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潜力。在实习初期,我被安排跟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工作。工作一开始我就向所里的老民警请教:作为一个刚接触公安工作的新人该如何着手工作我得到的答案是多看多学多做取长补短,并在积累必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始独立办案。本着这一理念,我时常到各民警的办公室翻阅民警们以前制作的案卷或正在定制的案卷,并自己学做笔录,然后向老民警请教自己做的笔录有哪些不足;时常跟所里的`民警外来源警,学习他们应对各种状况的处警方式;做好总结,把民警的经验储存到自己的脑海里。之后在领导的安排下,我开始正常值班工作,独立处警,参与派出所的日常工作。到目前为止,在所领导和老民警的指导下,我解决了多起纠纷案件,并且办理了两起轻伤案件,对于整个办案过程有了必须程度的了解。在派出所,白天除了正常的接触警务工作,还得下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社会治安动态。许多民警因为所里的工作忙放下了休假,始终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们对待工作的热情总是用心而饱满的,对待人民群众也是礼貌有礼。作为一名实习生,我用心协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职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献,这是我实习的第一收获,不为实习而实习。

  之后我被安排到户籍室,平时有机会的话我还能够随其他民警出现场,学更多的东西。在所长的安排下,我跟从一位姓张的户籍警过实习生活,他是一位警校毕业生,在附近派出所实习三年之后在一次“招警”中成为人民警察,他是个壮汉,左眼部有明显的瘀青,甚有威势,却是个心细之人,写字一丝不苟,却也少有笑容。他工作了有将近八年,在当地,还是个小有权威的人民警察,工作上他对我是严格要求,生活上也是悉心照顾,平日里便会带我熟悉警务工作。在他的教导下,我学会了管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制作治安类的法律文书,制作询问、讯问笔录,为群众出具各类证明等,张所长和其他民警也十分照顾我,对我提出的问题也总是耐心解答。在大部分时间中,我和这位张警官走街串巷,走访民情,调解纠纷;偶或轮到他坐值班室时,一齐出警去处理纠纷、打群架,群众与工矿企业扯皮、兄弟打架、夫妻打架,不一而足,统统归我们管。记得有一齐纠纷:一妇女A怀疑其夫与同车间的妇女B有染,遂叫上几人将妇女B一顿打。张警官为调解此事,连续两天在此两家之间来回奔忙,最后以妇女A向妇女B当面道歉,并赔偿1600元医药费了事。在这起纠纷中,张警官表现出了一个年轻警官所能表现的最高素质,确实令我等在象牙塔中夸夸其谈的人折服。事情完结之后,张警官又找双方当事人记笔录,写调解协议书,终至圆满。明楼派出所的民警们很重视警民关系。张警官跟我聊天说,以前是讲法治,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来行事;此刻是讲和谐社会,法治是过去的事情了。我们的目的是处理与群众的关系,尽量不去激化矛盾;不带枪,不带警棍,尽量不带手铐,说话要和气。所长也说,此刻讲和谐社会,最关键的是将事情在萌芽状态解决,免致激化。张警官还说,他遭遇过几次行政诉讼,幸好他比较谨慎,工作做得好,没有败诉。他说,对我们不满的人总是存在的,但是只要我们工作做好了,事情得到解决了,什么都不用担心。最最关键的是要把材料做足,每一份材料都作的合法有据,就是再多的行政诉讼也不用怕。

  在最初实习的时候,我脑子里有的只是学校里学到的条条块块的市场营销理论,根本无法将他们和内勤工作联系在一齐,所以,查档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看着,看张师傅是如何又快又准的查到所需资料的;接待群众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听着,听民警们是怎样为老百姓排疑解难的;有机会出现场时,我总是在一旁学着,学民警们是如何做好现场访问和调查的;制作文书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思考着,思考民警们对文书斟字酌句的用意。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管理档案;如何接待群众,如何现场勘察的部分工作。张师傅说我学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给我去做。透过这些工作,我了解了辖区的更多状况,也认识了辖区的很多人,这对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忙。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参加的主要工作有:协助户籍警帮群众办理户口的相关工作,第六次人口普查,对明楼中学新旧领导人之间纠纷的调节工作,还有几件轻微的打架斗殴的案子,经调查不足以立案,调解息事。派出所内勤是整个派出所

  工作环节中的一枚重要“棋子”,为领导出谋划策,用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所长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是内勤工作人员的“主业”。如何成为一名新时期合格的派出所内勤,这就需要派出所内勤在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

  内勤工作是一项通晓全盘、沟通上下、综合服务的工作。既要参与“政务”,又要管好“事务”。如何处理好内勤与领导、内勤与同事们的关系,是当好一名合格内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首要环节。一是内勤与领导的关系。要解决好自身定位问题,避免两个极端。既要克服惟命是从,不闻不问不思考,弱化参谋作用的“盲从主义”,又要避免事无巨细,擅做主张,这样才是起到参谋作用的“越权主义”。所以要当好领导参谋,务必摆正自己的位置,立足本职工作,做到用心不越权,服从不消极的思想,这才是内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最佳角度和应有的位置。

  二是内勤与所内同事的关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热心为同事服务,既是内勤的分内职责,也是开展内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处理不好内勤与所内同事的关系,不能赢得同事们的信任和支持。内勤工作就很难开展,就很难发挥作用。所以内勤民警只有从自身做起,处处为同事们着想,主动团结、配合,与同事们建立和谐融洽的伙伴关系,才能够得到同事们的尊重和帮忙,才能实现派出所工作的良性循环。二、要主动更新“五个观念”。

  (一)全局观念。派出所内勤务必对全所工作心中有数。要“不在其位谋其政”,站在所长的角度和高度敢想敢谋,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工作的主动脉,才能向领导带给科学的决策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在日常工作中,要密切与同事们的关系,主动搜集全面工作状况,熟悉工作进程,将工作进展、数据、观点记在本上、印在脑里、反映给领导,及时给领导带给决策依据。

  (二)服务观念。内勤担负着上传下达、迎来送往的职责。要将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精神协助领导及时传到达全体民警。同时,要把民警对单位的意见、推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给领导,使领导做到心中有数;要对来访的群众热情接待、解答得体促进警民关系。

  (三)沟通观念。沟通就是在工作安排部署、分头落实后,广泛收集贯彻执行状况,并及时带给给领导以加强指导协调。一是随时提醒,就是针对基层工作任务重、领导工作繁忙的实际,将自己所发现的工作遗漏,及时向领导提示,以弥补漏洞。二是定期报告。即在工作任务下达后,加强对工作状况收集汇总,将任务完成状况、存在问题分析综合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带给给领导,主动当好动态调节的桥梁。(四)保密观念。派出所内勤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当好“管家”,管好内务、档案、财务、秘密。因此增强保密观念十分重要。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切忌“漏风”,这是内勤工作人员的大忌。(五)职责观念。一名合格内勤,要树立职责观念,热爱本职工作。要刻苦钻研“主业”,做到上报报表、报告及时准确,财务账目清楚明了,后勤保障有力,不重、不漏、不虚、不假,熟悉各项工作,做到领导问起张口就答,上级检查,随时都能过关,日常用品随时拿得出手,只有做到这样,才能当好一名好内勤,做好领导的参谋。

  对于所里交代的任务我都尽自己所能做得最好,实习期间作询问、讯问笔录数份,制作治安类法律文书多篇,帮忙民警整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制作现场访问记录。在派出所里面实习工作多而杂,任务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实习的机遇,利用工作中点滴的学习机会,进一步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熟悉了简单案件(如故意伤害案)的立案、侦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对警察业务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在实习过程中,我一边重温学过的课程,一边实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在办案的同时用心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法理要求,将在学校所学到的法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去;同时向领导和民警学习,从与他们的交谈中学习到许多警察业务知识、办案思路、询问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艺术等,这些都是书本上不可能学习到的东西,从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同时我也从实践中得到许多感性积累,这都将成为我人生中的宝贵财富,使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有所偏重。

  在派出所实习的这一段时间,我深感到,这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完善的过程,也为日后在学校更好的学习甚至以后参加工作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过程中与同事持续良好工作关系是十分重要的。“万众一心,其利断金,”在实习期间,融洽的人际关系确实使我受益匪浅。

  虽然只有8个星期的时间,但我按照学院和实习大纲的规定,基本完成了规定的实习任务,这段不长的实习经历也必将对我今后的学习、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我是学市场营销的,在书本上学过很多套经典理论,似乎很能说服人,但从未付诸实践过,也许等到真正工作时,才会体会到难度有多大。虽然这次实习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我确实从一个学生开始慢慢的转变,思想上也是。十分感谢所长和我一齐工作的张警官和其他警官,他们给我留下都是友好和真诚的回忆。也许只有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自己潜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这两个月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更多的是期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以后的道路做准备。它让我明白了自己在毕业以后将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和我所将可能要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大概是个什么状况,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明确了方向,能够比较有重点的加强课外的学习,充分利用大学里的学习资源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期望这次在派出所的实习是我们走向社会、联系实际的一个良好开端,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更进一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今后,我将继续虚心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工作尽心尽责,始终持续一颗忠诚的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取进步。

法学实习报告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学实习报告 篇4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南开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了解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

  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学实习报告 篇5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此次我很荣幸有机会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专业实习,通过这两个月的实践学习,我对我国的检察业务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了解了检察系统的架构,认识了检察系统各部分的职能运作,尤其是民事行政检察科人员的检察工作实务。

  本次专业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增加了我的见识,实现了法学学科理论与法律实务知识的良好互动,充分领略到了法律的力量,培养了我严谨与公正的观念,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和综合法律能力,积累了不少相关法律实务经验,更加坚定了我在法律之路前进的步伐。

  实习部门: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科是检察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之一,其具体职责是“通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学科理论主要是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促进学习;

  2、熟悉检察制度和检察院管理、工作流程;

  3、熟悉与检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检察人员工作纪律;

  4、通过检察工作与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接触和沟通,接受指导,虚心学习;

  实习内容:

  1、协助具体民事行政案件的处理:如参与具体民事行政案件的和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监督执行等相关工作;

  2、随同检察官赴各机关单位进行工作上的接洽:如赴同级人民法院送达和接收相关法律文书、赴上级人民检察院交接相关业务、赴各涉案机关单位参与相关案件的情况调查;

  3、随同检察官去法院旁听具体民事行政案件的庭审;

  4、撰写各类法律文书:如填写案件登记表,制作案件审批表、立案决定书、检察建议书、审结报告等;

  5、整理各类卷宗、复印打印各类文档、查询相关案件资料等内勤工作

  6、协助处理民事行政检察科的日常工作;

  实习过程: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刚到检察院,我先了解了一下检察院的部门结构:包括侦查监督、公诉、渎职侵权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控申科等部门。通过了解相关情况,我对各部门的职能与分工有了一些初步认识,这也增强了我日后处理本部门与其它各部门工作交接的能力。

  到达分配的部门后,领导向我介绍了一些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通过学习,我就初步适应了这里的工作。面对全新的工作,我更加懂得了谦虚与谨慎的重要性;面对熟悉了的工作,我也学会了在不断的思考中感受、学习与总结。

  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1、通过阅览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熟悉掌握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程序要求和证据的重要性,实现专业学科理论和法律实务工作的互动,进而培养自己运用学科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通过在办理具体的民事行政案件,了解和熟悉相关工作流程,通过实际的真实案例深入地认识和掌握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则以及增强自己的业务操作能力。

  3、通过与不同部门、不同机关、不同行业的人员的接触,培养自己处理各类人际关系的能力,进而增强自己的沟通协调能力,为日后适应社会积累相关经验。

  实习体会:

  这次专业实习使我深入地认识和熟悉了相关法律实务,积累了相关办案经验,提高了认知水平,这不仅可以弥补我实践经验的不足,而且检验并巩固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专业知识,增强了自己将学科理论知识向法律实务操作转化的的意识和能力,获益匪浅。

  同时通过本次专业实习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以后将从以下方面完善:

  1、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苦练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对知识要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掌握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

  2、增强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科理论知识经得起实际操作的检验,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服务社会。

  3、扩展自己的知识面,开拓自己的视野,增强个人的综合素质,努力将自己锻造成一个复合型的法律工作者。

  4、努力培养自己的社交能力,增强自身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通过不断地完善自己以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

  大学生要成才,不应自我封闭在大学这座象牙塔里,而应在社会这个广阔天地里自我历练,真正在认识自我、完善自我、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社会实践中成长为社会英才。

法学实习报告 篇6

  工作内容

  审结归档的案件,主要是给案卷依目录的顺序排好顺序,打好页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就是一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而且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边整理边看,我发现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

  除此之外,我还常常主动向各个法官请教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与法官探讨在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倾听法官对此的深刻见解,使我对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和认识。

  关于派出人民法庭审判过程的思考

  (一)派出人民法庭适用的审判程序

  在派出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就我所看到的,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法官适用的一般都是简易程序,即仅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就可以开庭审理案件了法学专业人民法院实习报告范文法学专业人民法院实习报告范文。通过向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官了解及我旁听过程中的观察,我认为,派出人民法庭经常适用简易程序,主要是因为法庭没有足够的人手。

  (二)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过程

  1.双方当事人来齐之后,先是我们入座,然后在法官的指点下,原被告双方也依次入座了,没有起立。

  2.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简单通俗地说了两点法庭纪律。一这是说理讲法的地方,要讲理,不准骂人

法学实习报告 篇7

  一、毕业实习目的与意义

  毕业实习对我们的毕业设计非常的重大。为此,我们首先必须首先要明白:在实习中我们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也就能为毕业设计带来真正而又完美的开幕。

  法律系毕业的实习是我们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部分,是综合的实践阶段,在这个阶段,是我们在实习单位通过指导老师的,独立从事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尝试阶段,其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应对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对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化、综合化运用、总结和深化的过程。通过在工作单位的实践,培养严肃认真、刻苦钻研、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并且敢于创新,能正确地将独创精神与科学态度相结合。让我们能够在现实氛围中寻找自身差距,在弥补自身不足的同时强化进入社会前的适应能力,使毕业生信心十足地面对就业,顺利完成人生的角色转变,同时让我们毕业生对所学专业业的现状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对毕业后的去向有一个清醒认识和明确定位,有效避免了就业中普遍存在的盲目性,大大地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几率。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xx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建设路和新华道交叉口附近,南临唐山大饭店,正处于唐山市市中心位置。中级人民法院门朝南开,大门左侧是一座四层楼,是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分为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大门右侧是一座五层楼,一层、二层、三层主要是机要室以及一些日常办公机构,四层、五层为刑庭和行政庭。我实习的刑二庭就在五楼。五层楼的右侧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它是人民法院面向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的上诉案件以及直接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窗口。除了刑事审判庭、立案大厅以外,中级人民法院还设有执行庭等。刑二庭主要审理的是有关盗窃罪、xx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财产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我在刑二庭实习的主要工作是帮助法官整理并装订卷宗,处理日常工作,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三、实习过程

  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法院工作人员,同时注意自己的语言、举止、仪表,并认真撰写实习日志,及时总结实习经验与体会。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主要的工作是装订卷宗。刑事案件的卷宗与民事案件一样分为正卷与副卷。但与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又多出了对犯罪分子减刑假释的案卷。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旁听了案件的审理,从整体上与上学期所旁听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作了区别:民事案件的审理往往注重平等当事人的利益;刑事案件的审理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保护社会整体的利益。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了解并巩固了与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关的知识。通过与法官交流,我了解了更多的书本上没有的专业技能,也明白了更多的实际工作情况。到实习结束,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肯定和更好的评价,在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

  四、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我和几个同学来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法院负责人统一安排,把我们分配在了刑二庭的各个办公室。在刑二庭实习的一个多月,我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将理论与实际更好的结合。

  整理并装订案宗。现在虽不是年末,但是每天处理的案件增多,一项艰巨的任务——归卷,便摆在了整个刑庭工作人员的面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给案卷排序、封皮,然后装订成册。通过整理案宗,我了解了各种文书的分类及归档,对二审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简单的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个工作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它却是非常重要的。案宗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与整个案件息息相关,翻阅卷宗便能够更清楚地了解案情,对案件做出很好的定位。刑事案件的卷宗与民事案件一样分为正卷与副卷。正卷从先到后需要排列的是:案件信息管理表,上诉移送函,一审判决书(裁定书),上诉状,提押票,法庭笔录,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委托宣判函,送达回证。副卷需要有:合议庭笔录,审委会讨论笔录,判决书。如果有辩护人材料的还要把律师的所函,授权委托书,辩护材料这些排到正卷里面,然后,把这些材料编页,编目录、备考表,装订起来。但与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又多出了对犯罪分子的减刑案卷。减刑案卷包括减刑建议书、审批表、检察院评审表、支队减刑建议书、原审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服刑奖励情况、合议庭笔录、减刑呈批表、审理报告、刑事裁定书、减刑通知书、送达证等。

  案卷就是整个案件的真实写照。通过整理并翻看案卷,我能够从案件立案到审结、执行,去分析整个案件。

  旁听案件的审理。在实习期间,旁听案件也能给我上很好的一课。我们刑二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检察院抗诉引起的涉嫌间接故意杀人案。

  案件的事实:被告王某驾驶一辆无牌照的重达25吨的大卡车,在拐弯时撞倒和自己顺行的行人马某,王某在没有确认马某是否死亡的情况下,主观臆断其死亡,故采取倒车的方式,最后导致马某死亡。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王某的倒车行为进行了辩论。检察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坚持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通过旁听这个案件,我又进一步对(间接)故意杀人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了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一种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并且这种心理状态是以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为根据,如以本人的能力、经验、当时的环境和其他客观条件为判断基础,在客观上通常会表现出一些积极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而(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既没有要依据某些条件避免结果发生的意图,也没有避免结果发生的行为,无论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所以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