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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时间:2021-07-11 19:38:25 法学 我要投稿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汇总七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学专业实习报告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汇总七篇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1

  实习人:

  专业:

  法学

  法学实习地点:

  保定唐县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

  20xx年3月1日~20××年3月31日

  年级:

  首先,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保定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河北工程大学文学院院和保定唐县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案

  1、案件由来

  唐县某村一有夫之妇因有外遇被其丈夫发现,其丈夫因此对该女实施了暴力,致使该女轻伤。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丈夫的暴力行为与夫妻间的感情破裂是否有直接联系,妻子的外遇行为与丈夫的暴力是否有根本联系,何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3、原判结果

  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民事案件,再细分属于婚姻法中的婚姻纠纷案。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婚姻法在维护夫妻双方的权利方面还有待近一步完善。婚姻本为了双方的利益而建立,应运而生的婚姻法本也应该遵循这个基本原则,法律的内容应该更全面并具体地规定出结婚夫妇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在维护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还应该体现维护夫妻各方的利益。婚姻本身也是一份特殊的契约,是契约就有着它生效与失效的条件,我认为如果婚姻契约失去了建立它时本来的基础,这样的契约也应该及时结束,法院也应该积极协助离婚案件中的弱势个体,体察并理解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仅仅凭法条的死规定或某一方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而轻易驳回诉讼请求。其实现实中有很多家庭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幸福的,其间有些当事人非常想结束并不理想的婚姻,但总要突破重重阻挠,其中除了家人不休的劝说,配偶的威胁与暴力,顾及财产上的不容易取得这些,最后最难突破的屏障就是法院的判决。法官们的出发点本也没有错,不过是怕因为一些人的一时激愤而毁坏了一个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所以才驳回起诉,给予他们更多磨和感情的机会。其实,但凡两个人闹到法院去的,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差不多破裂了,法院的不支持有时反而会是原本可以简单处理的事情更复杂化,因为在法院给予的磨和期内,两个人也许会发生的激烈冲突,夫妻反目动起杀念的很多,现实生活里的夫妻相残大多是在闹离婚期间发生的,如果法院能及时保护弱势一方,及时支持其要求,也许悲剧会因此避免。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首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唐县人民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审理过程中,时限很短,而且开庭审理似乎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但是我认为法官审理时的态度应该适当调整。法官在庭审时的角色似乎与检查院一方成为了联盟关系,对嫌疑人语气强硬也罢,而对其辩护律师也是有几分蔑视与斥责,反而对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一方和颜悦色。其实律师,检察员,法官三方在庭审时的关系应该是绝对平等的,法官断案,检查员公诉,都应该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应该共同受到统一标准的规范。而当看到法官那副横眉冷对辩护人的神情,我很为做律师的感到不平。

  三、一起杀人未遂案

  1、案由:

  本案中的被告为一名邪教痴迷练习者,因为练功入魔,对家人生起杀念欲借此蘖盘九天,在做案中及时被人制止,致使受害人重伤。

  2、辩论焦点:

  a、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系还是故意伤害。

  b、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司法精神鉴定中关于精神病的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多次讨论后,该犯罪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其实关于这样的案子在全国发生过很多起,邪教本身就不合法,是受我国宪法刑法约束的邪教组织,因为这些人痴迷练功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最终害人害己,实在令人扼腕叹息。我国刑法在维护国民的安全与打击犯罪方面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伞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犯罪也会以各中不同的形态出现,有些在它发展之处时披着合法的外衣,因此,刑法与宪法的内容也应该做到及时修改,与时惧进,与社会和民众的生活接轨,才能够真正从根本上及时维护好国民的切身利益。

  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突破了纸上谈兵的局限。在学校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因素,我们很难亲身接触到鲜活的庭审场面,观察到实践的诉讼程序,感受理论应用与司法实践时的评析过程,见识那些与诉讼有关的各种真实文书卷宗、票据。在整个实习过程中,除了接触或感受到了以上东西外,带给我更深刻的感受是,我在探索着应用法律知识到实践中去的过程里,不仅仅丰富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更提高了自己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并且大大提高了自己对本专业的兴趣与热爱,为自己将来走上司法工作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后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2

  XX年1月16日——XX年2月8日期间我在xx县人民检察院实习这期间我学会了很多常识性和事务性的知识,增长了知识和经验;和犯罪分子进行了交流,了解了其中一些人的狡猾和一些人的无奈;更深刻的体会到法律程序的严格性和必然性。

  说起来也很丢人,学法律两年了,不知道抓捕人还需要检察院的批准,学了一大堆的法律条文,总觉的自己学了很多东西,其实一到工作的岗位上什么都不会,能判断是什么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装订要拿电钻打孔,线也有自己独特的穿法,觉得人很聪明)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将案件基本信息输入电脑存档,准备移送市人民检察院。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就是一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而且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边整理边看,我发现在这些提请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动机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因为前妻不让其看孩子便将前妻娘家人全杀了;在整理卷宗过程中,我也对对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实习的我刚去检察院不久,由于控申科的志愿工作人员请假回家,反贪局又拘留了四五个贪污犯罪嫌疑人,每天大家都要轮流看守,又是年末各科的工作都很忙,所以我在实习过程中,有时也在控申科值班解答来访人员的问题。一部分人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要求上诉,一部分人要求检察院公诉,很大部分人是找错机关了,该找公安机关,法院,或民政部门的案件都被当事人找到检察院来了。检察院各部门也相互推辞,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来访案件能不受理就不受理,但我每次都会耐心的给他们说,实在不会的我就带他们去长各科检察长。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从侦监科学到审查逮捕程序要求大概为: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认为证据存有疑问的,可以复核有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必要时可以派人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

  审查下列案件应该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主要包括: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需要确认的,有无逮捕必要需要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主要问题的供述前后矛盾或者违背常理的,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重大矛盾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等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该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其供述辩解。未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应该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建议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侦查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做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

  这次实习,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好的不好的又有,把理论和时间结合了起来,也开始更深刻的思考一些现象。要求自己以后在司法从业中要公正严明,为百姓办实事。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3

  实习单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xx年3月至4月

  实习内容:了解中级法院系统工作概况、熟悉中级法官办案流程、开庭旁听、装订卷宗、写有关文书等。

  由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必须立案,告市政府的都转为中院审现在来中院的案子,这一年里行政的超过民事的,成为最多的,刑事的则少得多。行政案子从一审二审二百个到现在单是二审就八百个,这是翻了多少倍。行政庭因此由原来的两个合议庭增加到了四个。立案庭将案子分给各个法官,由于我们办公室里的法官结案很快,分下来的案子也多,三四月份立的案子往往都安排到了六七月份。

  民庭有法官助理,但是行政庭没有,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量就相对大了。好多工作多亏有实习生分担。员额制改革还在逐步推进,将使一些法官待遇提高,一些则降低。书记员每个季度会统计工作量,工作量是按字数算的,一般一个案子一万字左右,上个季度我们办公室书记员80多万,少的书记员才20万,差距很大。说实话,若没有实习生,这些工作单靠书记员一人是难以完成的。

  每个办公室有一到三名实习生,民庭是最多的,刑庭最少,实习生大多会选择民庭。实习生主要是来自学校和律所,实习一两个月后,一批批更换,源源不断。实习生需要办理实习证,以便出入法院。

  这两个月做了很多工作,学到很多,也有很多感悟。接下来详细介绍一下我在实习中的经历。

  一、整理裁判文书。下来了裁判文书,每份都复印十份以上,要扣核对无异的章,折叠、装订,邮寄、填写回执单。有一次出了8份判决,印了80份,每份好几页,这一系列干完需要好几个小时。几乎每天都需要去立案大厅邮寄,那里为邮局工作人员设了窗口,每天四点前送去邮寄,少则两三份,多则十多份。

  二、写各种文书、材料。除了写一些杂乱的东西,我还学会了写传票,退卷函,证据目录,审理报告等。

  三、写案卷封皮。案号,案由、当事人,审判员及书记员,立案及结案日期,原审法院及案号,一审、二审结果,保管期限,正副卷册数,页数。通过看卷宗,主要是立案审批表和裁判文书才找这些信息。每份卷宗的正副卷封皮都需要写,有的两三册正卷,就需要写好几遍。通过这些,了解了一审案件若是作出判决,卷宗保存60年,若裁定则是20年,上诉案件都是保管20年。另外,审理的案件大多是上诉案子,一审结果基本都是裁决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四、接听电话与来访人。由于法官和书记员因为开庭常常不在,需要帮忙接听电话。每天会接到很多电话,过来送材料的,交费的,领文书、上诉状等的,询问开庭安排以及案情的,来见法官的。通过一段时间的熟悉,知道了不要跟当事人说太多,尤其是案情,你很可能说错了。曾接到一个当事人电话,说怎么不开庭就出判决了,怎么案卷还没送到高院,我吸取教训,不能说太多,说我只是实习生,不知道不了解。她不依不挠,竟然又问课本上怎么学的,还说要找媒体。再就是之前对不能私下会见法官理解错了,当事人可以打电话或者来法院咨询法官的。

  五、订卷归档。案子审结后需要将案卷材料归档,但之前的准备工作很多。实习的这段日子基本隔一周就有二三十本案卷归档。材料齐后,要把案卷送去扫描室逐页扫描,加盖骑缝章。一般这二十多本卷需要几天的时间,扫描后要按照目录排序,包括立案审批表、起诉书、送达回证、答辩状、当事人代理人身份证明、证据、传票、开庭笔录及裁判文书等等。排序后需要编页码、编页码需要登记每样材料多少页,正副卷各多少页等信息,之后就是订卷宗。正副卷分别钻孔,穿线,贴封条,扣章。行政案子案卷相对较厚,订卷宗这项浩繁的任务是最费时费力的。另外,只要开庭审理的案子都要将庭审录像可在光盘上,而且是两份,光盘上、光盘外科上以及内侧都要写上案号,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刻录人与刻录时间。

  一个案子从立案到最后归档,要遵循这各种繁杂的程序,而且程序越来越严格,每个流程都需要登记。比如之前裁判文书印好了直接去拿就好,各个合议庭互相捎带下来,后来要求必须拿着发文稿去领,而且登记。因为行政庭大多是告政府的案子,很多都是政府不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序办事,尤其是之前。虽然改善了,但涉及到拆迁,还是问题百出。

  六、旁听。实习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在严肃的庭审中,审判人员审查明事、总结争议焦点、适用法律、控制局面的能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有的法官会表现得很不耐烦,有的法官则会很亲切,有的法官审理中很拖沓,有的法官则干脆利落。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很好的的展示。

  书记员做庭审记录,同步到法官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电脑上,可以随时纠正,免去了审完后再去一一核对,打印出来各方签字即可。庭审结束,审判人员会讨论案件,我们实习生也会发表自己的看法,请教他们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去听了一个比较少见的评烈士的案子。原告是死去男士的父亲,为儿子申报烈士没被批准告到了中院。觉得因为抢劫被杀害就要评烈士,确实很不合理,这样的例子太多了,烈士毕竟是少数人,比较神圣的。如果按评定标准,在这样的年代没多少人。可是发现一些省真的给抓小偷的,遭报复的交警评了烈士,法官马彩云被杀后被评为烈士也是备受争议。

  发现评定是多么的主观,地区差异,价值判断差距如此之大。原告的儿子被杀了是可怜,但是该去提起民事赔偿以及工伤抚恤金,结果都没有,被公司一味蛊惑去评烈士,老人这些年来到处喊冤。案件的争议焦点是被害人到底是自卫被杀还是为了保护集体财产被杀。法官们觉得不能通过刑事判决以及抢劫犯来认定被害人的动机和客观行为,原告的证据则是公司、村委会觉得是烈士就该评为烈士。法官们意见不一,整个行政庭还讨论了这个案子。

  案子首先是合议庭讨论,意见不统一整个行政庭的法官会一起讨论,还是难得出结论的则上报审委会。审委会每周二开会,一个法院审委会就一个,每周二集中讨论提交的案子,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

  除了旁听行政案子,还去旁听了一个聋哑人告珠宝店的民事案子,那么大一个法庭,就四个实习生旁听。刑事和行政案子旁听人员多些。法官、被告代理人说完那个手语老师都要翻译给原告,原告表达意见后那老师再翻译给我们听,时间多了一倍以上,大多是在等待。很多法律术语当事人是不太懂的,也不好表达,就写在纸上,太不容易了。民事案件,流程省了很多,不像刑事和行政,宣读法庭纪律、请审判员入庭,宣读身份,总之能省则省。翻译费了那么多时间一个小时就结束了,而行政的案子大多一个多小时,调查都超过一个小时。而民事案件开庭的少,大多是调查,而且二三十分钟就完事,差距很大。

  八、其他。法官在不同庭的待遇相差很大。在民庭,当事人往往很尊重法官,很配合工作。而在行政庭,很多当事人不尊重法官,扰乱庭审;有的是是闹事专业户,告状专业户,没事就过来告,反正就50块钱,告着玩或者出口气或者捞点钱。课本上课堂上学到的都是民告官难,实践中才知道不仅仅如此。实习时遇到法官在做调查时,旁听的人坐满了,拍手,起哄,一直扰乱法庭,法警都过来了。调查后来没进行下去,据说他们是专门过来找茬儿的。

  每个政府机关都有固定的参加庭审的代表,隔三差五来一趟。而政府一般居高临下,也不积极配合,原告或上诉人往往觉得法院与政府机关是一伙的,偏向政府,对于法官很不尊重与信任,往往喜欢闹大出一口气。原告一方的律师也利用委托人不懂法律撺掇闹事。有一次组织双方证据交换,证据交换是指庭审前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方面的信息。行政案子往往证据很多,组织证据交换是为了开庭审理提高效率,原告的律师竟然说交换证据不就是过来交换一下证据就行了。委托人觉得律师做得很对,盲目听从。

  时间久了,法官会出现倦怠,觉得民事刑事案子是真的在解决问题,能解决问题,有些成就感。可是对于行政案子,原告一方一般证据不足,请求得不到支持,明明政府理亏但是很难判其败诉。

  总结

  经过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这两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与该法院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提高了我的实践能力,人际交往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对所学的知识掌握的不牢固,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4月份熊秉元老师来我校做讲座,强调要先了解社会再了解法律,联系到最近的实习,课本课堂上跟实践中的法律真的差很远。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4

  今年暑假,我在珠海市海鸥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工作,这一个月我来说是收获颇丰的一个月。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指导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触了四五起真实案件的办案经过;

  亲手书写了起诉状、证据清单、申诉状、再审申请书、代理词的法律文书;帮助客户起草遗嘱;到过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旁听了两件案子的开庭审判;还参与了5天的珠海市五洲康城楼盘的商品房预售的签约工作……以前我对律师事务所的了解仅限于别人的口耳相传,对此的感性认识少之又少。然而在这一个月海鸥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经历,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严谨、充满挑战的法律实务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遇到了许多关于房地产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案件,由于能够接触到真正的案件办理,我也逐渐地对此类案件产生了兴趣。其中关于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问题我研究得比较深入,现在就这方面内容简述如下:

  一、关于《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买受人签约购房合同之前,要买受人签一份《认购书》并交纳数额不菲的定金,如买受人不能在房地产公司限制的期限内与其签约购房合同,则房地产公司就没收其定金。而要认定房地产公司能否有权没收定金,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就要认定《认购书》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不同于买卖合同。这种观点认为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它是一种债权的担保形式。定金由当事人订立定金合同成立,于定金交付后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债)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即担保之债与被担保之债形成主从关系。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担保之债是对主债效力的补充和加强,受主债效力的制约。主债无效,担保之债亦不存在;担保之债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而现在通行的《认购书》无非是限制购房者(债务人)必须缴纳首付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丧失定金,其确保售房者(债权人)利益。可见,其定金所担保的主债务(购房行为)还没有发生。因为至此,双方尚未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为规定其内容的从合同(定金合同,即《认购书》)亦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相当于买卖合同。其理由是: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二、文件体现了合同主体、标的、价款等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三、文件内容虽然简单,但根据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易习惯以及开发商的宣传、展示内容等,文件所确定的房屋买卖完全可以实现;四、文件中通常会对定金问题作出约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该定金具有证约作用,即能证明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五、开发商和购房人签署《认购书》之类的文件,完全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现,符合合同订立过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六、虽然《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中都会约定某一具体时间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但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没有强制使用文本,因此,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完全是对《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的细化、补充或变更。既然房屋《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之类的书面文件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定金责任)。

  我觉得以上两种观点都具有片面性。签订《认购书》不是商品房买卖中的必经程序。《认购书》可以看作是一份独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签订对购房人来讲只是为了获得特定房屋一定时间内的优先购买权,对开发商来讲只是为了加强对购房人的约束以增加交易机会。《认购书》的签订是为了保证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够顺利签署,但当它的条款约定相对较为详细,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时亦可视为它为买卖合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认购书》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该《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不仅要看其具体内容,而且也要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一概而论。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特别注意,就是《内部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这里先说明一下几个名词的含义。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预售人在楼盘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就开始进行认购,并与客户签订《认购书》,这种做法被称为内部认购。在这种情况下订立的《认购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无效的合同。因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的条件中包括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形式条件与其他实质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是预售商品房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前所订立的《认购书》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合同,自然无法律效力。即认购无效时,预售人应当向认购人返还定金,同时预售人还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订立《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其内容一般包括买卖双方名称、房屋坐落、型号、面积、订购总价、定金、签署“契约”时间等条款。由于《认购书》多为房地产司制定,所以作为商品房的买受人在订立《认购书》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多注意以下事项:

  (一)订立《认购书》前认真了解拟购房产的真实情况,不要轻易落定认购。如应多了解房地产公司的资质、拟购房产是否具备预售资格及是否被抵押或存在其他限制房产转让的情形等等。

  (二)订立《认购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个条款,弄明白各条款的真实意思,容易产生歧意的表达最好进行修改或作出解释予以界定。

  (三)订立《认购书》时,与房地产公司仔细约定“定金”在各种情况下处理的方式;还应特别注意防止房地产公司在房屋升值的情况下恶意将房屋另售他人的情况。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这次在海鸥律师事务所的毕业实习,我将课堂上所学的基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觉得自身的素质得到了提升,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运用能力。这次实习让我体会到律师业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非常具有实现自身价值机会的职业,同时,律师工作也是一项非常严谨、艰苦、繁重、需要终生学习的工作,容不得半点懈怠和差错。我会鞭策着自己不断前进,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5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对我们的毕业设计非常的重大。为此,我们首先必须首先要明白:在实习中我们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也就能为毕业设计带来真正而又完美的开幕。

  1、毕业实习目的与意义

  法律系毕业的实习是我们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部分,是综合的实践阶段,在这个阶段,是我们在实习单位通过指导老师的,独立从事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尝试阶段,其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应对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对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化、综合化运用、总结和深化的过程。通过在工作单位的实践,培养严肃认真、刻苦钻研、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并且敢于创新,能正确地将独创精神与科学态度相结合。让我们能够在现实氛围中寻找自身差距,在弥补自身不足的同时强化进入社会前的适应能力,使毕业生信心十足地面对就业,顺利完成人生的角色转变,同时让我们毕业生对所学专业业的现状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对毕业后的去向有一个清醒认识和明确定位,有效避免了就业中普遍存在的盲目性,大大地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几率。

  2、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及实习基本任务

  20xx年二月到四月期间,我在河南省南阳市粮食技工学校的教务处实习。我的指导老师是崔建民。这是一个省属的综合性质普通中等学校,但是也有许多经验丰富的老师任教,能来这里实习,我觉得这对我以后的从业生涯很又帮助。也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工作岗位,因此心情既忐忑又很开心。在教务处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各系老师整理所需资料,迎接即将到来的教学评估工作,配合学校评估办重点进行了评估材料的整理加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汇总统计,教学基本文件的完善与充实等等。

  二、实习内容

  春节过后时节,我到河南省南阳市粮食技工学校的教务处实习,在办公室担任助理,一般是记录和抄写、文稿起草、领导的口授记录或者会议记录和电话记录等等,还有收发传真、复印文件。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一些办公用品,如传真机、碎纸机、打印机、扫描仪等,掌握了这些机器的基本操作。

  同时在此期间我也学到了许多更有用的东西。开始实习时,刚进入陌生的环境难免会有些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同事们友善的微笑缓解我的尴尬。大家都很有礼貌,不管大事小事都要说声谢谢。对于我这个很少跟生人打交道的学生来说,是给我上了一堂礼仪课。

  既然是作助理,任务比较琐碎繁杂,同办公室的老师虽然是同事但都教我很多东西。每天要发传真、收信件、整理废旧纸张在利用等,手头有多件事情需要完成。当然这时候就要将重要的事情放在首位,把所有事情的主次顺序排好。这样就不会乱。有次学校向各系下发通知,需要复印材料。一共17份,每份里又有十余份不同的资料共百余页,这时候就需要有条理,每份资料分别印刷,清点数量,一张都不能错漏。这时候就要慢慢来,一点点完成。保证每份资料的完整和质量。“分主次,有条理”是做好事情的关键,这次实习让我更加深了对这句话的理解。

  我所在的部门是管理教学工作的。在这里的工作让我认识的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加强自己的能力。在此期间,我也旁听了几次讲课也实践过一次老师。让我了解交流的重要性,这为我以后走上社会与人交流做好准备。这些就是我实习最宝贵的收获。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虽然在短短的两个个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非常重要的。这次实习告诉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大小认真踏实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

  三、实习结果

  在实习过程中,我通过认真的观察和学习,初步了解了办公室工作中的基本业务知识,比如复印机,传真机,扫描机的基本使用,之前的我是一点常识也没有,这些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的范围,并了解了关于学校招生方面和宣传方面的知识。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个人发展方面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还有就是为人处事方面,个人理财方面,自学能力方面。这些都为我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的环境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可以说,我的收获是颇丰的。

  四、实习总结

  毕业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一个月的实习中,我的工作效率并不高,也许是因为我毕竟还不是正式老师,我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工作。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踏踏实实地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不要过分追求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应该放在第一位。指导老师说我整天做那些琐碎的事情其实最辛苦,我倒觉得自己比较勤奋,当天的任务要当天完成,我不会拖到下一天,晚一点下班没关系,记得小时候老师就教我明天永远不会有休止,明日复明日,万事成蹉跎。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必须马上适应新的环境。常言道:工作一两年胜过十多年的读书。两个月的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理财等等。

  (1)我学会了细心、专心和耐心,在办公室工作不可避免要面对大量繁琐的文件资料,长时间做同一样事情,尤其是整理档案资料打印文件会很容易让人烦躁,我们必须要保持平常心的状态,细心才不容易出错,专心工作才会有高效率,耐心才能学到真本领。

  (2)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到用时方恨少,平时在学校自以为学得不错,但到了真正要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太多不足。不是学得多就有用,更重要的是学得精,通过本次实习,我对自己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学到了一些在课堂上没有的知识。除了过去学到的计算机知识和英语知识外,其他的都没有。

  (3)踏上社会,我们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像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脸相迎,背地里却勾心斗角不择手段,踩着别人的肩膀不断地往上爬,因此刚出校门的我们很多时候无法适应。但是环境往往会影响一个人的工作态度。一个冷漠没有人情味的办公室,大家就会毫无眷恋之情,有更好的机会他们肯定毫不犹豫的离开。他们情绪低落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每天只是在等待着下班,早点回去陪家人。而偶尔的与同事聚餐或者出游都有助于营造一个齐乐融融的工作环境。心情好,大家工作开心,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在工作的过程中,我得到了许多锻炼,我深深体会到什么是团队合作精神,感觉彼此互帮互助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在实习过程中,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也得到了提高。这是为踏入社会非常重要的经验。

  (4)工作的单位因为是在学校且自己是实习生,所以每天必须按时八点到校,就算再寒冷再差的天气,只要不是周末,都得去上班,这是在学校时不能相比的。我们必须克制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地不想上班就不来,而在学校可以睡睡懒觉,实在不想上课的时候可以逃课。每日重复单调繁琐的工作,时间久了容易厌倦。象我就是每天就是坐着对着电脑打打字印印资料,显得枯燥乏味。但是工作简单也不能马虎,你一个小小的错误可能会带来巨大的麻烦或损失,还是得认真完成。一直以来,花的都是父母的钱,没有了便伸手和父母要,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可是工作以后,才体会父母挣钱有多么不易。所以我们要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理财能力,我们刚毕业,工资水平普遍不高,因此我们要学会合理支配我们手中的钱,不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要“三思而后行”。

  (5)“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用到的很少很少。我所在的部门是管理教学工作,平时在工作只是打打电话处理文件资料等,几乎没用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而同事的其他老师则不同,他们经常是兼任一些课程。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脑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岗位和社会所淘汰。

  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也许是实习日子短和我并非文秘专业的关系,对办公室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但是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知识,使我对今后的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

  通过在职的两个月里,我深感自己的不足,我会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更加努力,取长补短,需心求教。相信自己会在以后踏入社会的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表现更加出色!不管是在什么地方任职,都会努力!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6

  为了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们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新体会。

  我们的岗位是律师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在实习中,我们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们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们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2、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们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3、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4、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们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们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这次实习是我们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个检验了自己二年来所学知识的机会,使我们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经验,知识也得到巩固和加深,自身业务素质也得到提高。它使我们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其二,它开阔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展现一个全新的现实世界。实习期间,我们接触了大量案件事实,对执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认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其三,我们还结交了许多律师,他们对于我们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们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还能和朋友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们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们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们感到非常的难过。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二是,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

  这一个月,我们学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学的还有很多。

  我们感谢在这里我们所接触到的每一位律师!多谢他们不倦的提携与教诲,多谢他们言传身教的表率,多谢他们亦师亦友的长者风范,才使我们有了如此匪浅的受益。我们珍惜在这里所得的每一点一滴的经验与真知,这将是我们一生的宝贵财富。

  以下仅仅是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也许卑之无甚高论,但总归是一点点经验与真知: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虽然实习的时间已经结束,但我们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在理论和实践中把我们的知识运用到了最佳。但是,我们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们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们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们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7

  时光如水,生命如梭。为期两个月的实习生活已经结束了,回顾两个月来的种种场景,仿佛都发生在昨天,各种场景历历在目,各种场景都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这段两个月的实习生活将会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美好回忆。两个月来,实习指导老师刘律师的细心指导,其他律师的耐心帮助,其他同事的无私关怀都让我感受到了这个大家族的温暖,让我对他们充满了感恩、感谢。这两个月中,我不只得到了大家的关怀,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对律师业务和法律理论的理解也更加深刻,对法律的运用也更加灵活。这段时间的学习,让我深深的为自己能够学习法律这门专业而感到骄傲与自豪。

  思绪回到20xx年2月24日,我站在拥挤的公交车上看着公交车上满脸困意的上班族们,看着公交车外拥堵的交通状况,这才真正的感觉到自己似乎真的成为了一名普普通通的上班族。带着紧张和不安的心情来到了天晓律师事务所,这里就是我工作了两个月的地方。我的紧张与大家的热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大家的热情中,我渐渐放下了不安与紧张,开始慢慢的熟悉起这个新的环境,其实我是一个非常不容易融入新环境的人,但是也许是大家的热情与关怀,让我非常快的进入了实习工作的状态。熟悉了环境后我坐到了我自己的办公桌前,此时此刻我才真正的体会到自己似乎终于长大了,成为一个真正独立工作的成年人,不再是那个父母老师们眼中无忧无虑的小孩子了。今天开始我也成为众多上班族中的一员了,同时我也非常希望自己可以做好这个工作,有朝一日能够真正的担负起家庭的重任,为辛苦了二十多年的母亲减轻生活的重担,让自己可以能为母亲的依靠。

  在实习期间,我有幸赶上了每年一次的《法律进社区》的普法宣传活动,我们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几家律所联合,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因为我的专业知识还不是很过关,所以我也只是帮助居民安排座位等候,或者帮助律师们进行资料传递工作。一周的《法律进社区》活动进行的非常顺利,许多居民参加到这次活动中来,居民们就自己身边的各种问题向律师们进行咨询,律师们也非常认真的进行解答,整个活动井然有序,看到社区居民们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我的内心也充满喜悦,深深地为我能参与到这个活动中来感到荣幸。活动结束后,在整理活动文件时,我发现有好多对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人身边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法律问题,但是好多人都不懂的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觉得一个原因是普通人对法律的不了解,一个是因为大多数人觉得进律师事务所就一定会花费大量的金钱,所以不会去为自己的权利进行捍卫。我觉得这个情况非常不好,我们应该大力推广法律援助活动,让更多的人们能够运用法律的武器保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不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在实习过程中,我还有幸在前台接待客户。因为前台的一位同事临时请假,我被安排到前台协助另外一位同事进行工作。我发现真的是每个岗位都是必不可少的,前台的工作繁杂琐碎,在接待客户的同时,还要处理好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这个岗位需要良好的礼节修养和灵活应变各种事情的综合能力。

  在实习的后期,刘律师还带我出去了解一宗关于离婚协议起草的案件。了解情况后得知,当事人张女士与李先生因为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刘律师要根据张女士的要求为其起草一份离婚协议。回到律师事务所后,我用了两天的时间翻阅了律所的旧案和相关的资料,准备自己起草一份离婚协议,虽然可能有许多地方存在不足,但是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认真完成的,后来我交给了刘律师希望他能帮我指点一下,他非常详细地为我做了讲解,我感到收获非常多的知识。

  随着实习工作进入尾声,我的工作进入总结和交接阶段。突然间发现,这两个月的时间真的一晃而过。这两个月的学习和我大学四年学到的知识竟然完全不一样,即将真正的走入工作岗位,这两个月的过渡真是走进工作岗位之前的必修课。刘律师的细心指导让我受益匪浅,对我未来的工作和学习都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也让我非常感动,这些都是我生命中的宝贵回忆与深刻记忆。

  随着实习的结束,我也从一位初出茅庐的学生,变得更加的自信,具有能够应对问题的人。从开始的学习卷宗到后来的跟随知道教师办案,我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理论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客户打电话来咨询一些有关的法律问题时,我不在像从前那样害怕别人把我问的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有条不紊的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通过《法律进社区》的活动,看到社区居民对法律知识的缺乏,我更加坚定了我从事法律这份工作的心愿,我希望为中国法律的普及工作献出一份微薄的力量,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习总结既是一个结束也是另一个新的开始,未来的工作道路一定不会是非常顺利的,但我依然会坚持的走下去。

  从实习过程中,我不只学习到了许多知识,也认识到了一些问题。当今的高等教育似乎并不是非常完美,学生们的实践机会相对较少,有许多知识只是一味的记忆,并没有运用到实践中来,因此记忆的也不是非常深刻。通过实习我知道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通过实践,我们才能将我们在学校学习的知识学以致用。因此我希望学校能够尽可能的多组织一些实习活动,让我们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

  实习生涯是十分重要的,我学到了很多在大学没有学过的技能,我也知道还有很多知识我仍然没有掌握。我会将实习期间的经验和教训都应用在日后的工作中。往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会坚持走下去。我会不断的提升自己,希望在法律实务的领域内能取得自己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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