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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2-08-05 08:19:29 法院 我要投稿

精选在法院的实习报告汇编10篇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在法院的实习报告汇编10篇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实习对于每一个即将进入社会的毕业生很重要,本科四年的学习掌握了丰富的理论知识,进入社会就是要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而对毕业生来说最缺乏的就是实践经验。实习就是大学生由学校步入社会的过度,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需要毕业生学会为人处事的方法,学会怎样去工作,学会怎样去适应这个社会。对于学法学的我来说,需要将所学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更好地为以后的工作学习服务。

  一、实习单位介绍

  20xx年12月开始了我在XX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的实习生活。XX省高级人民法院是XX省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我所在的合议庭主要是负责审查民事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两款十三项的规定,如果符合则裁定进入再审程序,如果不符合则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二、实习内容

  回首在立案二庭实习的几个月,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这种感觉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听证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我自己的知识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我的学校,因为学校里面比较轻松自由,而实习需要按时上下班,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分析解决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时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谢这几个月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了一下一些工作: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得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件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其次,在法院做的一件重要事情就是听证笔录。在审查民事案件是否符合再审的法定条件时,有一项类似于庭审的听证程序,在听证程序中首先由再审申请人陈述再审理由,被申请人进行答辩。其次由法官总结双方争议的`焦点,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关于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之后由法官进行调解,最后由合议庭进行研究作出裁定。主要接触的案件有劳动争议案件、离婚案件、合同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再次,在立案二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这些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听证笔录、合议庭笔录、函等,有时候帮着老师给当事人打电话通知听证时间给他们解释一些问题,填写并邮寄通知书、传票。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件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个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裁定时对一个案件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双方当事人责任义务的认定。

  最后,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开始的时候,总是不敢去跟老师提出来,后来审判长给我说,来实习最好的不就是去旁听吗?勇敢的跟老师商量就是了,他们会同意的。结果,真的是这样,法官们都对我很好,我也就有了跟多的机会去旁听庭审。民事案件审查程序中,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肃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虽然已经学习了法律,但在旁听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三、实习收获

  具体说来,我在实习中主要有以下收获:

  第一,高级法院法官的优秀素质加深了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

  我实习的立案二庭的法官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在审判案件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官职业本身的威严外,还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洁公正,自省自重,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法官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时刻清晰的理性。他们懂的知识面非常广,整天被案子压着,还总能挤出时间去学习。

  第二,我了解了法院的办案流程,熟悉了一些基本业务。

  刚开始实习的时候,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在老师的指导下我慢慢熟悉了工作的流程,可以熟练的进行。由于我所在的合议庭案件比较多,书记员却很少,几乎每天都需要做听证笔录,同时也锻炼了我快速记录的能力。有时候和老师探讨一些案件,解决了我的很多疑惑,更丰富了我的理论知识。第三,我较为熟练的掌握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领。

  实习期间,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这些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的不足。一份完整的再审案件卷宗材料(其中包括申请书、各类证据等)、一二审正副卷(包括目录、起诉书、答辩状、委托律师函、当事人身份证明、开庭笔录、判决书、裁定书、地址确认书、送达回执等组成)。卷宗装订存档前应当逐页加印页码,在封底贴封条加盖审判庭骑缝章,最后由整理人和案件承办人签字盖章存入档案室保存。

  四、实习感想

  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极大的帮助。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让我知道了我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不能仅仅满足于现在所掌握的知识。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2

  在法院实习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的确让我见识了很多。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就像上文说的,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

  大三的实习经历,对于每个法学生来说都可能是一个颇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与许多同学聊天所说的那样:通过实习,我们似乎对未来的钻研方向或是职业方向有了某种比较清晰的认识。这倒不是因为实习工作果真对我们这些学生选择未来的职业有什么帮助。

  从理论上说,作为对培养法律人才从学习阶段迈向职业阶段的重要教育途径和手段的毕业实习,从实际中看却只是见识司法官僚运作甚至是 “普法”的一个环节而已。法学专业的扩招,学生多了,实习需求自然水涨船高,而没有“相应增加”的实习单位面对一拨拨将来不太可能从事法律职业,尤其是司法业务的学生自然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于是实习工作越来越简单,要求不断降低,许多学生只能来法院等单位“见习见习”而已,而是调侃说原来大学近三年的理论学习实在只是学习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维等完全说不上),说起什么部门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后通过实习时主动选择或是被动调配的机缘,可以更多地了解某个部门法的`法律文本在实践中适用,便觉得除了对这个部门法比较了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实在是让人感到陌生,从而产生了对这个部门法方向的某种类似于初恋情结的好感。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

  我想,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实习,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 ——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实习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两周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3

  一、概述

  在XX工程大学政法学院有关领导和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X月16日起到X月18日止,进行了为期35天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经历。业务实习意味着我们从今天起就要面对别样的人和事,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书记员、是当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师、是同学,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精神抖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学到课本之外的知识。如与人交往,一个个未必单纯的社会人;同事相处、上下级关系;还有我们要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真正做到时常挂在嘴边的理论联系实际。我对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待,充满憧憬。

  接受我的实习单位是XX区人民法院。这是一所机构完备的基层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8个专业审判庭和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公室等8个综合部门;另设水果湖人民法庭、中华路人民法庭、杨园人民法庭、中南路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据XX年统计数据显示,全院编制总数192人,实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83人。法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4人、执行局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具有审判职称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115人,书记员14人。在职干部中具有法学硕士学历学位的16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138人,大专及以下学历29人。

  事实上,第一天学院老师领导把我们送到XX区法院的时候,很多同学对它的第一印象是简陋。我们看到了两座陈旧的主楼屹立着,其中一座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内含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档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楼,竟然内含刑庭、民庭、行政庭、办公室、政治处等机构。我们首次分配实习具体办公室也是在这里进行的,那时发现它竟有11层。指导老师、法院工作人员和同学们商议讨论后,分派任务,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栋的三层小楼的执行局。

  自此我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实习生活。在六七月的XX阳光下,我们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车,被黑压压的人群中推来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转车在内的近两个小时里,穿越将近半个城市,不顾一切,奔到实习地点。汗流浃背,身心俱碎。个中滋味,非求学人不能体会。我想:学到实践经验还真是不容易,怎么说也得好好钻研,至少得对得起这么辛苦的途中跑啊。

  下面让我结合实际,谈一下在执行局实习的体会:

  一、两位老师

  在这里我一共遇到过两位老师,首先是郭书记员。不知道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导下学写过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制作过一份笔录和一份合议庭讨论记录。这些东西对于没接触过的人来或许很玄奥,实际上并不难做。制作法律文书只需要依照相应的格式,充实具体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质是细心和勤奋。在这里实习的学生和法院工作人员地位是一样的,都要对当事人负责。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书时,就得认真核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错。

  印象最深的是郭书记员的口才,那一次在他巧妙的调解了一起执行纠纷,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最后该案以自动履行的方式了结。他告诉我,以什么样的姿态或语调面对不同的当事人,都大有讲究,我深有同感。想来也是,有时候一句话可以激怒一个人,让矛盾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一句话可以平息一个人,使干戈顷刻化玉帛。就看你怎么说。

  其余时间里执行局是很闲的,终日只是看报上网,于公务上却不十分打紧。

  第二位老师是王晓明庭长,他大约五十岁上下,顾盼之间,神采飞扬。堂堂一张国字脸,不怒自威,举止风度,十分不凡。一看就知道他是办事老练,为人爽朗的好老师。后来的接触证明了我的看法。我每天在他到来之前开门,打扫房间之后烧水泡茶,然后打开电脑查询法院信息系统,再就是翻阅今天要办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师来的时候我总是主动问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询问下一步的任务,没事时就读书看报。而经验丰富的老师对我也十分不错,礼貌的同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倾囊相授,使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二、制作法律文书

  其间我制作过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询问笔录、案件上网信息通报表、合议庭评议意见、执结报告、代为拘留书、查询冻结扣押划拨存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每一份文书老师都要亲自过目,检查无误后才让我提交打印。

  三、询问笔录

  以上文件我都逐渐掌握了大致情况,其中制作笔录对我来说很困难。因为我是安徽人,对XX话很不敏感,而当事人几乎全是流利的XX话。我只好听懂一点就问一下当事人,不懂的让法官解释,然后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记录。有一次申请人说他被开麻目的撞了,要求赔偿,我就很迷惑,这“麻目”为何物?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机动三轮车……这使我认识到记笔录也不简单。需要有很强的应变能力、手脑耳的协调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概括力。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4

  20xx年的这个暑假我是在忙碌与充实中度过的,在学院的推荐下我有幸来到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这次实习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使我受益匪浅。

  首先,我要向为我此次实习提供机会的张帆老师和在法院里帮助指导我的王庭长、姚颖超法官、张俊法官、贾广平法官、王方琴法官、谭鸽华法官、周再佳法官及书记员范鹏飞和邓玉婷等人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做出的努力和给予的帮助。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各位法官和书记员请教。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的法学本科学习的专业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在姚法官、贾法官和王法官的指导下,我了解了一般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上诉或复合的案件中姚法官还让我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文书书写工作,并且让我参与部分刑事案件的合议,鼓励我提出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上诉案件和死刑复合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书记员范鹏飞的指导下,我基本上掌握了卷宗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的具体操作细节;在装订卷宗过程中我还学会了一些司法文书如起诉书、判决书、上诉状、委托宣判函、退卷函、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审理报告、阅卷笔录、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上诉案件和死刑复合案件的基本程序。在此期间,最让我难忘的还是自己有机会以书记员的身份跟随张俊法官一起到了遵义市看守所和凤冈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此次经历至今历历在目。

  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在实践中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也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初步的了解,为我将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更让我庆幸的是,在实习过程中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书记员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勤勤恳恳的工作作风和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平时在书本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机会的老师,实习过程中指导我的法官和帮助我的朋友们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执笔人:杨友志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5

  时光荏苒,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度过了两个春秋,大三如期而至,随之而来的还有我们的实习。这次实习我们班共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被派往五个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我们组被派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虽然我们的专业并不是法学,但考虑到有一定的专业相关性,比如关于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希望通过这次实习学习更多的专业相关知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技巧,增强社会适应能力,而这些往往是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

  虽然这次的实习时间只有一个月,除去双休日甚至只有二十天,但是这短短的二十天却让我感触颇深。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们办公室里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这一个月来就由她们来指导我的实习工作。刚来到办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师请教了关于法院的基本状况,了解到由于金水区算是郑州市管辖范围比较大的一个区,因此金水区法院平时的工作较其他法院会比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几千数之多,民一庭主要负责像离婚之类的民事纠纷,民二庭则是负责处理经济纠纷,而我们行政庭则是负责处理行政纠纷,也就是我们说的“民告官”,此外还有处理申请行政强制执行问题的职能,这样的性质也决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较清闲;除此之外审判庭还有刑事庭和少年庭,还有负责执行的执行局及法警队,其他职能部门还有负责立案申请及审查的立案庭、审理监察的审监庭、负责处理信访案件的信访科以及从事技术鉴定的技术科等,此外金水区法院下属的还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这就是金水区法院大致的组织职能,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这些对于法院的基本状况在没有来到这里实习之前是完全不了解的,这次实习的确使我受益匪浅。

  在行政庭里,必须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这里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忙,但还是感到充实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起诉书、票据、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答辩状、法院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上诉状、上诉移送函、上级法院的判决书及回复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

  这项工作看起来是一个简单体力劳动,但是,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书记员文老师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向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缺少票据是怎么回事?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经过文老师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时总是粘的皱巴巴的,不过所谓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这也不成问题了。

  (二)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同样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通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发给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一般都是当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来领,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

  (三)旁听庭审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行政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行政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因为行政庭审理案件的性质,多数为某人状告某局(厅)或者某单位的行政不作为案件,这就应该是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申诉的平台,在审理过程中就要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老百姓着想。这就要求法官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应该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拟写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也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除此之外,有时需要自己拟写这些笔录,由于笔录一般上都是当事人自己说的原话,是作为证据的,不能对其进行概括总结,因此,这项工作其实也就是在开庭时将当事人的话记录下来,而一般上法院对于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开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电脑上写好,这是比较简单的,因此这项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运用电脑编排这些文字中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五)拟写判决书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体力上的劳动的话,那么拟写判决书应该是最有技术含量的一项工作了。判决书前面的内容比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个人情况还比较好写,因为这些内容是现成的.,直接写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审理情况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来写即可。

  判决书后面的内容比较多,写起来也比较困难。原被告与第三人对案情的陈述以及相关理由等内容必须从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整理出来,要保持与当事人陈述的内容一致,对其中不当的措辞语句进行修改,并适当精简不必要的内容,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剩下的内容是“经审理查明?”和“法院认为?”,这是最重要的内容,因为这是法院调查和审理的最终结果,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不能有一丁点儿马虎。由于这个内容是专业方面的知识,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还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师拟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拟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后姚老师认真修改了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进行了指导,指出了我拟写时的不足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在实习过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认真翻看过整理成册的卷宗,结合自己专业,发现其中确实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关于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会接触到劳动纠纷案件,比如有关于社保局申请强制执行某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劳动者入职以来双倍工资、罚款和每日工资3%的滞纳金,还有劳动者状告某单位未履行缴纳五险一金义务的案件、状告社保局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以及各种关于工伤的案件等等,对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提供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百分之百处于劣势。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我觉得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关于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的想法要从一次外出送达说起,实习的某天,有个当事人过来让我们帮他送达判决书,他是残联的,他想解决的问题是依照法律规定残疾人应该被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接收,这是对残疾人的一种就业保障,如不接收就要向当地残联缴费,而他状告的是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而这种中介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员工,这要怎么来计算成为了一个问题。由此也引发了我对另外一个问题的思考,就是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该由谁来承担?他们的权益要如何来维护?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的一种用工模式。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互分离。劳务派遣公司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它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与其它概念相区别: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运作中暴露出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社保问题是不容忽视的焦点。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强调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然而,现实中大部分被派遣劳动者还是不能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问题

  通过资料收集与总结,发现较多劳务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问题有以下几个:

  1、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业务外包影响到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缴纳,侵害到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入保和变更办理不及时。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诺在被派遣劳动者工作三个月后为其补缴社保,但是否及时有效地补缴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注销办理不及时。如果不及时办理减员手续,新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办理参保增员手续。如果由此影响劳动者在新单位参保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监察力度不够从而形成应付劳动监察,实际工作却不断拖延的现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5、劳动者个人信息易于泄露,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实务操作中的违规做法。在社保实务操作中最为普遍的违规做法就是要求劳动者承诺“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二)以上社保问题的原因分析

  1、经营地位不明确,经营的业务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经营资质没有审批,劳务派遣单位的登记注册,收入核算以及税法方面无详细规定。

  3、混业经营问题,造成大规模裁员,甚至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

  4、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具体问题就有劳动合同问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和其它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等。

  (三)劳务派遣公司社保问题的解决对策

  针对于解决劳务派遣公司的社保问题,应当通过制定部门规章,让劳务派遣业享受有关就业促进的优惠政策,成为促进就业安置的重要渠道。

  1、劳务派遣许可审批制度。鉴于劳务派遣业涉及到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开办劳务派遣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实行年审制度。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在坚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通过实行行政许可和控制进入门槛,合理控制劳务派遣机构的数量。

  2、不同经营对象、经营领域的劳务派遣公司设置不同的注册资金等要求。除非特批,否则,必须坚持分业经营,劳务派遣机构不得同时经营劳务承包、劳务中介和劳务代理。同时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审核,人员专业素质的审核等。

  3、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如制定劳务派遣业的税收制度。规定以劳务费扣除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以外的收入为税基,实行较低税率。尽快制定劳务派遣企业工商登记的类别,使其法律单位明确。涉及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税收问题,应改进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制度和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缴费凭证。

  4、加强对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单位(包括家庭)。针对家政服务点多面广现有的劳动保护监察力量手段不够的情况,可考虑通过对派遣公司的专管员、督导员进行劳动法律政策培训,使其持证上岗的方式,让其担当一部分监督职能,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劳务派遣市场准入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工商和税务部门设置一套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不合要求的劳务派遣单位,从而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如在劳动力市场管制放开的情况下,对不同就业形式的差别政策对劳务派遣有重要影响。劳动立法、劳动制度和政策对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高,对非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会越高。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针对流动就业者的情况,应该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三、关于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产生的劳动纠纷问题

  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基于我看到的一个案件,是一个工伤保险的案件,一个59岁的老清洁工在工作中受伤,根据法律要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法律保护,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那么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产生的一系列劳动纠纷该如何解决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引发诉讼较多,案件处理时对法律适用的问题存在一定争议,退休人员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如离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了,则有关劳动合同应当终止。目前常见的问题是,很多劳动者处于“退”而不“休”的状态,在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和才能,由此,他们也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他们的合同效力应当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难题,实施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无论有关劳动者是否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他的合同都应在他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日终止,这是法定终止条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样,此类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就更加明确了。因此,对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后劳动仲裁部门不能受理,离退休人员应直接通过诉讼解决。综上,《劳动合同法》针对的劳动者,已经不包括退休后工作的人员,这些当事人和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

  因此建议离退休人员,在参加工作前不妨与单位签订雇佣或者劳务合同,明确并细化工资、福利、奖金等具体内容,并把加班费、休息日等内容约定清楚。这样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维权了。

  而退休人员再就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认定该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这方面有这样三个条例我们需要了解: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现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二、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实习结语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实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我学会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装订归档,学会了如何拟写判决书,了解了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审判流程,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次实习,可谓收获颇丰。实习在给了我启发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不扎实,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待于加强。

  实习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认识到我还有很多知识要去学习,要去实践,要去将自身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的工作之路做准备。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6

  在民庭实习的几个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及书记员整理一些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指导,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2、旁听案件。汉阴县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人口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帮法官草拟了一些简单的判决书、裁定书、公告和做一些简单的.笔录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但是还是免不了出现一些问题,真是映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4、跟随法官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仅签收环节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或避而不见,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师)来领,就算代替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

  2、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是在民庭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在上班比较空闲的时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报告总结,我发现其中离婚案件占据大部分,这说明了什么呢?不免让我十分震憾!当我看卷宗的时候,我都会十分留意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婚外情;

  4、吵架问题,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

  5、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本次实习让我知道法律的学习及案件的审理,远远没有自己想像及书本上说的那么轻松,案件的复杂性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我自己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实践。

  在法院民庭各位审判员及书记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把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将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7

  一个月的实习生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让我们这些在象牙塔中成长起来的温室花朵也走出庇护,到社会上体验了一把工作的辛苦,生活的残酷。实践乃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句话,搁哪都有道理。我们在校园里,埋头苦学,常常把老师们当做是真理的化身。老师说什么是对的,我们便奉若真理。走出校门之后,才开始慢慢审视自己学到的东西。是对,还是错,常常得不到确切的答案,才发现,原来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灰色地带。在法院实习的这段期间,不能说自己有多么大的收获,但还是有了一点自己的思考。

  首先,关于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足见证据对于案件解决的重要性。法官也只是人,而不是神,只能根据证据这种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来反推事实的真相。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证据意识,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有的人,又擅于伪造证据企图能够换取一纸胜诉文书。所以,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要练就过硬的本领,懂得如何对证据材料进行去伪存真,尽量还原事实的本来面貌,从而做出合理的判决。而在当前我国人民群众普遍证据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又对法官鉴别证据真伪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关于法律和利益。法律和利益相伴相生。没有需要调整的利益,便没有法律存在的必要。说到底,法律就是一个利益衡量的工具,必须要衡量各种利益,然后做出轻重的排序,甚至是取舍。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衡量各种利益,只是一种抽象意义上的衡量,这时在众多的利益或者是价值之中往往存在着位阶之分,可以根据社会情况相对容易的做出安排。而司法中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因为司法者在司法的时候对各种利益作出的衡量,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衡量,可能有更多的制约因素,同时也更为直接的关系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某个具体的案件之中,需要保护哪种利益,法官就有可能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往该方当事人倾斜。而要保障这种适度倾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就需要仰仗司法者的业务素质和法律信仰等。

  最后,法律到底应该是精英文化还是大众文化呢。以前曾经碰到过一个农村的“代课老师”说过的一些话让我印象深刻。《教师法》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师资格过度办法。而当时该老师所在的县只过渡了公办教师和已经退休的教师,却没有关注在偏远村小学等从教的代课老师。当被问及是后来制定的过渡办法规定只过渡这两类人还是该县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将适用范围限制。该老师摇摇头说,过渡办法之类的东西自己根本就没有看到过,至于自己为什么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自己也是莫名其妙。试想,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连公布之一步都没有做到,被束之高阁又如何让人民根据规则来安排自己的生活。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人不知法律为何物,或者说不知道具体的法律是如何规定自己的权利义务的:自然债务因为不懂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各种权利因为不懂收集证据而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更有甚者,连自己享有何种权利都不清楚。确实,我们国家人民的受教育水平不够,加上对法律的不够重视,所以普法工作进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那么,面对这些困难,我们能够做些什么?恐怕这是一个值得所有法律工作者深思的问题。

  在这段时间里面,可能没有用到高深的理论知识,也没有接触多少社会热点问题,但是这些真实的案例还是冲击着我的思想。结束实习生活,收拾行囊,开始过安逸的寒假生活。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8

  经过这两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与第一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和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我之前在检察院实习过,但却从未接触过法院的工作,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一定能够很快适应这里的工作。开始实习时,我步步留心,时时在意,毕竟刚来到一个陌生环境吗,对许多情况都不熟悉,自然得小心谨慎。不过好在法院工作人员以及指导老师们都很热情,很是令我意外,又满怀感激,觉得自己真是幸运。所以大家很快就熟悉起来了,办起事情来也丢弃了那种生涩感,渐渐得心应手了。

  我被安排在第一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实习,该中心是刚刚从立案庭分出来的,分管之前立案庭的信访、案件报结、司法鉴定等等几项工作。(一)信访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晴雨表、衡温器和减震器,它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本院受理的,没有受理的、省院处理的案件,还是本院受理判决的案件,由于当事人文化素质水平的不同,对法律理解程度的不同,都会导致当事人上访、咨询,有的当事人还会对裁判文书中的用语、术语等提出各种各样的询问。信访工作中必须积极撰写信访专题材料。针对不同时期信访工作的动态,对老上访户上访的焦点以及违法上访情况分析并采取了措施和建议,并写成专题材料逐级上报。(二)第一法院的案件报结工作通过办公自动化的形式进行的。案件报结形成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输入规范、审核严格的案件管理机制。法院一方面对各类案件信息输入的基本要求、不同类型案件应入的信息及单位审判人员在不同的环节应填写的具体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加强培训工作,让全体审判人员、书记员详细了解案件报结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充分掌握案件报结应具备的条件,进一步强化案件报结管理的意识。为解决案件报结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的问题,法院特地挑选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案件报结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人审查。案件报结信息统一由审判管理服务中心报结管理员在网上点击行使,并在全面检查案件报结材料是否规范、齐全、案件流程节点上的时间是否与实际相符的基础上,真实、准确地进行报结。(三)司法鉴定工作是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审判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繁重而重大,实习的过程中,让我体会颇多。

  在实习中,发生几件有意义的事情,让我成长了很多。

  (一)东莞第一人民法院是案件调解的示范点,到法院来立案的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能调解结案的一定会先经过调解。这样既节省时间又节约司法资源,当事人乐意,调解法官也乐意。某一次,有一个当事人直接闹到审判管理服务中心。这是一个离婚案件,案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涉及资产评估,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也同意,但男方不愿意与女方分家产,想独自占有。后来女方代理律师根据程序查明男方的财产,男方一气之下闹到我们部门,认为对方律师侵犯其隐私权,对法官、对方律师破口大骂,十分不敬。司法鉴定小组根本跟他解释不通,这时轮到我们庭长出动了,领导就是领导,极具魄力,当事人也怕三分,最后加上本案的主审法官朱法官才能让当事人冷静下来,接受法院处理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我在旁边静静观察,学习他们对临时情况该如何反应,该如何处理,其中最重要就是要权衡双方利益,选取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二)实习期间法院开展了年尾的“清案计划”,每天的案件报结几百甚至上千件。邝庭长对报结标准进行了新的修改,工作量也随着增加了很多。每个民事案件都必须认真计算它的结案标的,只有与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金额一致才可做报结。因为这个标准是新设定的,各法庭还没准确知晓掌握,我每天都必须通过电话或是腾讯通通知各位书记员修改他们的报结,解释怎样修改。在这过程中,我学会怎样与人更好地沟通,学会礼貌待人。

  (三)实习的另外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司法鉴定的事前摇珠准备:通知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把整理鉴定资料委托司法鉴定公司。司法鉴定是一项十分需要细心跟耐心的工作,因为这往往涉及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工程造价;或是事关人命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期间,发生了一件值得我自己深刻反省的事情,在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摇珠的时候,当事人是东莞本地人,讲的是东莞话,不会讲白话,普通话水平也不高。当我询问他的'地址想寄通知书给他时,只能请他逐字读出他的通讯地址,而他读完一遍我还没听懂时,他便大吼大叫。当时我没能很好地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回了一句“是你的普通话不标准我才听不明的嘛”。挂完电话,带我的指导老师媚姐跟我讲了一句话,“不能对当事人这样,你要学会耐心”。我回头想想,自己确实不应该做出这种反应,而是应该耐心地学会沟通。

  (四)我们部门有一个分出的办公室,主要负责当事人的信访工作。某星期下午,市里的政法委下来指导信访工作,前期的会议准备主要由信访办公室的珠姐负责,我从旁协助。由于与会领导比较多,材料的撰写任务很繁重,单单会议报告就有4份共10几页。在这之前,我对于会议报告、会议材料是一窍不通,加上庭长要求珠姐必须亲自操刀,我就没有参与材料的撰写,只是在旁边帮忙选取文件材料、向法院其他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等等。会议的筹办用了我们整整4天的时间,还好会议举办得很成功,与会的领导都能跟随会议的脚步发表自己的看法,畅所欲言。会议结束后,我们也得到了庭长的表扬,让我们很有成就感。

  时间飞快,两个月的实习生活已经结束,它让我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将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但又不违背法学原则的道理。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这两个月的实习,有困惑,有感动,有迷茫也有反思。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当事人,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和迷茫;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及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两个月,所见到听到学到的东西并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概括完,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更深入更长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这种总结反思回味会对我以后的做人,法学学习,职业生涯产生很多正面的影响。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同事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必须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在此,我谨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各位老师和我的实习指导老师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还有感谢我的学校汕头大学法学院为我提供的这个难得的实习机会,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提供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非常珍贵的实际的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三年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9

  (一).实习单位 汝南县人民法院位于汝南县城西郊,背靠护城河,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本院作为一个基层法院,主要分刑事、民事、行政三个庭,其中刑庭又分刑事一庭和刑事少年庭,主要负责刑事审判相关工作的。民庭也分民事一庭和民事二庭,主要职责负责审理或调解民事相关案件与纠纷。另外又在三个乡镇下设三个审判法庭。全员工作人员共计125人,其中司法人员108人。汝南县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普通的基层法院,却承载着维护人民正义的重托与法律尊严的使命。

  (二).实习过程:

  三周的时间或许不是很长,但它却给了我一个这样充足的机会,让我能够走出校园,在一个特殊且有意义的环境下不断的认知和学习。汝南县是我的家乡,不是很大,但人口密集,交通便利。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普通的基层法院,却承载着维护人民正义的重托与法律尊严的使命。 农历正月十六,是我在这里实习的第一天,出来乍到,略显生涩,慌忙中有些不知所措。但我感觉自己同时又是那么的幸运,因为我的指导老师很平易,虽然年纪大了点,但一点都不另人生畏,我们沟通的很快。这里我首先要向他表示感谢与敬意,在日后的工作中也给了我莫大的鼓舞与支持,点滴中不断成长。 我被安排在刑庭工作与实习,头一天上午我翻阅了一份卷宗,通过这份卷宗的熟悉和了解,我晓得了一般案件的的审理与诉讼的过程。同时,身感自己知识构成与能力的不足与欠缺,对于今后我更好的学习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开始阶段,我也仅是做些办公室内务方面或者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有些时候他们也会找我谈话,向我询问工作的情况,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这里的法官很热情,也会为我解决一些法律上的疑惑。 3月7号上午,我院受理了一件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由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郭伟,吴清华,霍国正三人组成合议庭定于3月8号下午三点公开开庭审理。我也有幸参加了旁听,第一次心里不免有些紧张。开庭前,在赵老师的引见下我分别见到了双方辩护律师:一名是河南鸿鹰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一名是河南安澜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和他们的`谈话都很愉快,也很投机,距离拉的很近,彼此也没有陌生感。王律师应该也算是律师界的资深了,他很诚恳的告诫我,有志做一名出色且合格的律师,就必须先学会做人。。。可谓是发人深省。较之与王律师,赵律师也算是后起之绣了,年轻有为且观点鲜明,标新立异更显得有力逼人。其中他谈到,今后的律师行业必是突显服务理念,讲究效率的时代。。。或许他们的话只是一家之言,但对我的触动却是很大的,在律师的行业中我们应该这样去权衡利与义,得与失,我更懂得了,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做好一件事,就必须塌实.勤奋.务实。 三点左右,法官们入席,公诉机关委托人及其辩护人陆续就坐,接着法警带犯罪嫌疑人出庭,法官宣布开庭。事后我整理出一份简易笔录 尹善初故意伤人案 公诉机关: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原告:魏留国辩护律师:王建国 被告:尹善初辩护律师:赵新奇 审判长:郭伟 审判员:吴清华,霍国政 书记员:赵海港 1.开庭(审判长宣布法庭纪律) 2.被告陈述 3.原告陈述 4.法官询问 5.公诉人举证 6.辩护人辩护:指正 7.休庭:被告对鉴定提出质疑,要求重新鉴定 笔录于:汝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对于这一起刑事案件我有许多的感慨,在广大农村地区,许多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依然很淡薄,原本不该发生或者本可以避免的事情,却改变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甚至让他走上了不归路。对于案中尹某的犯罪行为,他本人事后也是后悔莫及,由于他当时的冲动甚至是愚昧无知,人们也只能为其惋惜,可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当下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路很长,仿佛一下子肩负起一种使命,同时我也为自己能选择这样的一门学问而感到自豪,我将在这条路上奋然前行。随着日后我熟悉工作的程度,他们也逐渐信任了我,我会时不时为他们校对或修正一些刑事判决书之类的。偶尔也会聆听他们讨论一些案件,为他们作一些合议笔录。也就是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我得到了磨练,获得了不少知识,自己也逐渐的成长起来。

  (三)实习感悟:

  在这段日子里,我逐渐了解和掌握了刑事审判庭的具体工作,真正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知识,还做到了学以制用,更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新知识。我深刻的体会到,这次的社会实践学习使我受益非浅,使我对自己以后将要事的法律工作充满了信心。这次实习虽然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收获,但也让我更加了解了中国法律体制的现状,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制建设,在中国法制稳步发展的大前提下,仍存在着一些弊端与缺陷。所以有人说,实习,是支撑大学生活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有人说,实习,是对大学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更有人说,实习,时步入社会、事业成功的练兵场。无论怎样,通过这次实习,使我们对将来要从事事的法律职业和将要面对的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让我们知道该用一种怎样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职业和人生。

  (四)总结

  三周的实习时间很快就要过去了,在这里我也结识了不少良师益友,是他们用真诚和耐心教会了我不少人生的道理,给我以启迪。在这里无论是法官也好,书记员也好,甚至是后勤工作人员,在某种意义上他们都成为了我实习中的老师。大学伊始,学校能为我们安排一个这样的实习机会,真的让我们学有所用,深入社会,体验生活,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我的大学生活乃至一生中都留下了浓浓的一笔。一次认识实习不能说彻底改变了我,但它至少让我真的明白了一些道理,改变了我许多的看法以及思维的方法,让我更加的成熟起来,做人做事都应恪守:审慎,自律,笃行,强志。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0

  一、实习单位和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这最后一个学期里,我迎来了最后一门课程---毕业实习。本次实习被安排在了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深层次1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XX县人民法院实习。XX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三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

  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

  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

  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

  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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